本文以廢死刑跟電影評論為例,引介辯論之道。
1 ── 我的歷程
1.1 我對死刑的認識
1.1.01 死刑之可怕
自小學起,即聽聞過死刑:犯罪者會被處死(槍決)。在這種年紀,怕的應該是死亡它本身。自己怕死,也怕自己認識的人死。大概在中學生階段期間,即聽聞過輪姦罪該處死刑,也實際上在報紙上閱讀過相關的新聞。中學教師(還在解嚴前夕)曾在課堂上警告我們說說錯話還很可能會被判刑;但恐怕我也是在大學聯考前夕(一九八○年代末)才略為知道政府曾經處決不少政治犯。
1.1.02 轉利用死刑的可怕性
在部隊裡,我曾經是一位陸軍軍官。在作政令宣導的時候,我不時要提醒阿兵哥死刑的可怕性:就在小金門,說大不大、說小亦不算小的烈嶼,有阿兵哥酒後強暴一位年逾六、七十的婦人,聽聞消息時即已軍法審判、迅速被槍決。你們能夠想像說有一位可能就是你同連的弟兄,酒後瘋癲亂事,後果就是人再也回不到台灣了嗎?
1.1.03 人在法國
退伍後我迅速飛到法國,進入語言學校(巴黎索邦)學習法文。二○○○年春,班上連續用一對一辯論的方式辯論了好幾個主題,死刑是其中之一;這是我第一次開始嚴肅地思考死刑,以及比較法國跟台灣的好幾種狀況。
1.1.03.1 當年(二○○○)九月,我第一次經歷外國的公民投票:是否修憲,將總統任期由一任七年縮短成五年?投票率不高。此公民投票的議題壓過紀念廢除死刑的議題。
1.1.03.2 隔年(二○○一)九月,法國轟轟烈烈地慶祝廢除死刑二十週年。透過不少紀錄片以及電視上的特別節目,我知悉幾件事:一,弗杭蘇瓦․密特朗 (François Mitterrand) 在競選總統期間即已表態反對死刑;二,一九八一年五月他(社會黨)勝選,隨即任命律師侯貝․巴丹鐵 (Robert Badinter) 為司法部長,後者隨即規劃廢死刑草案;三,社會黨議員居多數的國民議會表決通過廢死刑草案,其中,右派的議員賈克․席哈克 (Jacques Chirac) 跟菲利普․塞甘 (Philippe Séguin) 也投票贊成廢死刑草案;四,當時的民意,33 % 贊成廢死刑,62 % 反對廢死刑(這是事後查資料查出來的)。這二十週年紀念是非常關鍵的事,例如我知道了更多關於死刑的事,以及如果法國能夠廢除死刑的話,我想台灣應該也有條件廢除死刑。
1.1.03.3 我見證法國樂於當「廢死刑」輸出國:歐洲聯盟向土耳其施壓:「如果你們想加入歐洲聯盟,廢除死刑是條件之一。」土耳其照辦了,其國會通過廢死刑草案。經由法國主導,「國際反死刑日」成立了;不過卻是到了隔一年才改成固定在十月十號。
1.1.03.4 我會開始買跟死刑有關的書,全是在二○○一年九月之後。也因此,二○○四年九月返台之後,積極地想投入台灣的廢死刑運動。
1.1.04 人在台灣
1.1.04.1 返台後,不久即拜訪宋國誠老師。由於真的非常想投入台灣的廢死刑運動,所以詢問過老師是否反對死刑。彷彿是故意製造懸疑,最後老師才說出依照他所認識的死刑以及根據他所習得的知識來看,他是反對死刑的。這一記也很重要,因為我會期待知識已經很淵博的宋老師也會對死刑持反對的態度;這好像是說我必須要不斷地找「依靠」說知識份子會傾向反對死刑,才能夠讓自己在廢死刑議題上更堅決、不動搖。
1.1.04.2 參加當年(二○○四年)十二月第一屆殺人影展,為促進廢死刑而辦的影展。非常恰當的機會認識說台灣有哪些人、哪些單位在促進廢死刑,以及面對面直接聽取觀眾的意見,要知道他們到底在想什麼。首次碰見蘇建和先生,那種感覺好像是看到明星。
1.1.04.3 創立本部落格後,盡自己的一份心力,努力譯介跟廢死刑有關的文件,每年十月十號「國際反死刑日」以及十二月三十號「觀察台灣死刑日」都會撰寫相關文章。本部落格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在講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接見約翰․浩文 (John Howen) 的事;第一篇譯文就是跟廢死刑有關。
1.1.04.4 歷經這幾年好幾次都會上報紙的廢死刑議題,終於,台灣出現一位還沒上任就已經表態反對死刑的法務部長(以及上任後重申反對死刑的)王清峰。從很多次反廢死刑的人的發言可以看出,目前,隨時可以針對廢死刑議題進行全國性的辯論──但要有品質夠高的辯論的前提是:資訊要充分。請記住:資訊要充分。我常常可以看到廢死刑人士已經掌握不少資訊,但相對地,反廢死刑的人往往也不在意全世界到底已經有多少個國家廢除死刑就已經開始在鬼扯「罪有應得」或「殺人償命」,兩方的用功程度,差距極懸殊。
1.1.05 從本來就有死刑進步到廢除死刑
「本來就有死刑」,喔,是的,從人類文明一出現,殺戮從未間斷過。將「殺」當作是刑罰,完全就像在當時必須殺動物以及殺敵才能求生存一樣,殺不悅己者似乎也是在追求一種精神上的求生存。
然而,文明它自己會進步,某些事會漸漸地被視為是野蠻。死刑的確就是如此,歐洲的啟蒙運動時期,已有不少哲學家在當時王權跟教會的雙重壓力下,大膽地為文質疑死刑的正當性。酷刑也是如此,聯合國以及不少非官方組織都積極地反對監獄裡的酷刑。這是我們的精神的覺醒跟昇華。
1.2 看待死刑的民意
每一個國家(跟它的社會),性質或多或少都有不太一樣的地方,所以,必須要多少先探討該國該社會有哪些社會條件該被提出來。例如,反廢死刑的人往往略過這探討,即開始鬼扯美國跟日本這兩個民主國家既沒有廢除死刑、而且也依然還是民主國家這件事。換句話說,如果把它們當作是被定型、死死板板的跳棋的話,沒錯,你們是可以將美國、日本當作是「借過」的國家;但,這不就已經在社會科學研究上犯規了嗎?
周星星我多少只對台灣跟法國這兩個國家比較熟悉;而且還因為法國的文獻比較齊全,我對法國甚至比對台灣更加熟悉(請用『sondage』跟『la peine de mort』孤狗,前者是『民調』、後者是『死刑』,即可得到超過二十多年的各項看待死刑的民意的數據)。我先以法國為例。
1.2.01 法國案例
根據最新的一次(二○○六年)所作的民意調查,有很多結果還真的很符合刻板印象。(周星星註:此法文 PDF 檔,如有需要,歡迎來信索取:請寄 arte_anjean@yahoo.com.tw,並由此證明本人所引數據非空穴來風。)
1.2.01.1 以「您是否贊成重新恢復死刑」為題,得出:42 % 贊成恢復死刑,52 % 反對恢復死刑,6 % 不表示意見;合計百分之百。也就是說,目前法國的民意,以反死刑居上風。
1.2.01.2 另外有一個長達近三十年的統計,觀察這麼多年下來法國看待死刑的民意。以一九八一年廢除死刑的當年為例(上面已引過此數據),當時的民意,33 % 贊成廢死刑,62 % 反對廢死刑,支持死刑的民意居上風。支持死刑的民意其實一直居上風,甚至還在一九八五年相差最懸殊,65 % 贊成恢復死刑,29 % 反對恢復死刑;這應該是因為當時有所謂的小葛雷戈里 (Grégory Villemin) 事件──年僅四歲的小男生葛雷戈里的屍體被發現在泥濘壕溝中,到一九八五年七月,檢方甚至拘捕小男生葛雷戈里的母親控告她謀殺她自己的兒子;另外一位嫌疑犯是小男生葛雷戈里的父親的表弟(哥),但檢方一直找不到證據,導致葛雷戈里的父親拿起獵槍動私刑一槍把他表弟(哥)給斃了;這是在三月的時候;由於本嫌疑犯已死,才導致檢方將嫌疑推到小男生的母親身上。為此社會案件,名作家瑪格莉特․莒哈斯 (Marguerite Duras) 還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被各方抨擊到爆。一九八五年夏正是小葛雷戈里事件的高峰,在這之後馬上作民意調查,馬上顯示出被社會案件影響情緒的民意。自此之後,直到一九九九年,反對恢復死刑的民意才首度高過贊成恢復死刑:46 % 贊成恢復死刑,48 % 反對恢復死刑。自一九九九年之後,反對恢復死刑的民意已居上風。
1.2.01.3 仔細再分析二○○六年的民意調查。以性別來看,沒有差異,男、女雙方都是反對恢復死刑居多。
1.2.01.4 以年紀來看,未滿三十五歲的人絕大多數反對恢復死刑,幾乎都是 60-63 %,贊成恢復死刑的介於 32-35 %。超過六十五歲的老人,反對恢復死刑是 44 %,贊成恢復死刑是 48 %,贊成恢復死刑者略多。
1.2.01.5 以職業來分,此民意調查分成兩部分:一是受訪者的職業,一是家長的職業。唯一反常的是在民間單位工作的受薪階級,贊成恢復死刑比反對恢復高出七個百分點,其他,不管是在公家單位工作的受薪階級、自由業、失業者、退休者,均是反對恢復死刑比贊成恢復死刑要高。以上是受訪者的職業。至於考量家長的職業的話,我特別指出知識份子或跟知識業有關的人,僅 26 % 贊成恢復死刑(各項數據中最低者),71 % 反對恢復死刑(各項數據中最高者)。工人,贊成恢復死刑比反對恢復死刑高出九個百分點。
1.2.01.6 以政黨傾向來看,很符合刻板印象。左派均以超過 65 % 的比例反對恢復死刑,甚至綠黨人士以 74 % 反對恢復死刑居超絕對多數。一般右派,除了 UDF 它一直自稱自居中間派而以反對恢復死刑居多數外,現在的執政黨 UMP 以及極右派均贊成恢復死刑,甚至自認為是極右派的選民有 89 % 贊成恢復死刑。
1.2.01.7 以教育程度來看,沒有學位的人有 57 % 贊成恢復死刑,37 % 反對恢復死刑,相差二十個百分點,其傾向已甚為明顯。通過中學會考(相當於高中畢業並通過中學會考得以申請大學就讀)的人,50 % 反對恢復死刑,41 % 贊成恢復死刑。受過高等教育者,77 % 反對恢復死刑,僅只有 21 % 贊成恢復死刑。
1.2.01.8 宗教因素,說實在話差異不大;唯有無宗教信仰者以 59 % 反對恢復死刑,36 % 贊成恢復死刑。
(待續,還會很長哩)
1 ── 我的歷程
1.1 我對死刑的認識
1.1.01 死刑之可怕
自小學起,即聽聞過死刑:犯罪者會被處死(槍決)。在這種年紀,怕的應該是死亡它本身。自己怕死,也怕自己認識的人死。大概在中學生階段期間,即聽聞過輪姦罪該處死刑,也實際上在報紙上閱讀過相關的新聞。中學教師(還在解嚴前夕)曾在課堂上警告我們說說錯話還很可能會被判刑;但恐怕我也是在大學聯考前夕(一九八○年代末)才略為知道政府曾經處決不少政治犯。
1.1.02 轉利用死刑的可怕性
在部隊裡,我曾經是一位陸軍軍官。在作政令宣導的時候,我不時要提醒阿兵哥死刑的可怕性:就在小金門,說大不大、說小亦不算小的烈嶼,有阿兵哥酒後強暴一位年逾六、七十的婦人,聽聞消息時即已軍法審判、迅速被槍決。你們能夠想像說有一位可能就是你同連的弟兄,酒後瘋癲亂事,後果就是人再也回不到台灣了嗎?
1.1.03 人在法國
退伍後我迅速飛到法國,進入語言學校(巴黎索邦)學習法文。二○○○年春,班上連續用一對一辯論的方式辯論了好幾個主題,死刑是其中之一;這是我第一次開始嚴肅地思考死刑,以及比較法國跟台灣的好幾種狀況。
1.1.03.1 當年(二○○○)九月,我第一次經歷外國的公民投票:是否修憲,將總統任期由一任七年縮短成五年?投票率不高。此公民投票的議題壓過紀念廢除死刑的議題。
1.1.03.2 隔年(二○○一)九月,法國轟轟烈烈地慶祝廢除死刑二十週年。透過不少紀錄片以及電視上的特別節目,我知悉幾件事:一,弗杭蘇瓦․密特朗 (François Mitterrand) 在競選總統期間即已表態反對死刑;二,一九八一年五月他(社會黨)勝選,隨即任命律師侯貝․巴丹鐵 (Robert Badinter) 為司法部長,後者隨即規劃廢死刑草案;三,社會黨議員居多數的國民議會表決通過廢死刑草案,其中,右派的議員賈克․席哈克 (Jacques Chirac) 跟菲利普․塞甘 (Philippe Séguin) 也投票贊成廢死刑草案;四,當時的民意,33 % 贊成廢死刑,62 % 反對廢死刑(這是事後查資料查出來的)。這二十週年紀念是非常關鍵的事,例如我知道了更多關於死刑的事,以及如果法國能夠廢除死刑的話,我想台灣應該也有條件廢除死刑。
1.1.03.3 我見證法國樂於當「廢死刑」輸出國:歐洲聯盟向土耳其施壓:「如果你們想加入歐洲聯盟,廢除死刑是條件之一。」土耳其照辦了,其國會通過廢死刑草案。經由法國主導,「國際反死刑日」成立了;不過卻是到了隔一年才改成固定在十月十號。
1.1.03.4 我會開始買跟死刑有關的書,全是在二○○一年九月之後。也因此,二○○四年九月返台之後,積極地想投入台灣的廢死刑運動。
1.1.04 人在台灣
1.1.04.1 返台後,不久即拜訪宋國誠老師。由於真的非常想投入台灣的廢死刑運動,所以詢問過老師是否反對死刑。彷彿是故意製造懸疑,最後老師才說出依照他所認識的死刑以及根據他所習得的知識來看,他是反對死刑的。這一記也很重要,因為我會期待知識已經很淵博的宋老師也會對死刑持反對的態度;這好像是說我必須要不斷地找「依靠」說知識份子會傾向反對死刑,才能夠讓自己在廢死刑議題上更堅決、不動搖。
1.1.04.2 參加當年(二○○四年)十二月第一屆殺人影展,為促進廢死刑而辦的影展。非常恰當的機會認識說台灣有哪些人、哪些單位在促進廢死刑,以及面對面直接聽取觀眾的意見,要知道他們到底在想什麼。首次碰見蘇建和先生,那種感覺好像是看到明星。
1.1.04.3 創立本部落格後,盡自己的一份心力,努力譯介跟廢死刑有關的文件,每年十月十號「國際反死刑日」以及十二月三十號「觀察台灣死刑日」都會撰寫相關文章。本部落格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在講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接見約翰․浩文 (John Howen) 的事;第一篇譯文就是跟廢死刑有關。
1.1.04.4 歷經這幾年好幾次都會上報紙的廢死刑議題,終於,台灣出現一位還沒上任就已經表態反對死刑的法務部長(以及上任後重申反對死刑的)王清峰。從很多次反廢死刑的人的發言可以看出,目前,隨時可以針對廢死刑議題進行全國性的辯論──但要有品質夠高的辯論的前提是:資訊要充分。請記住:資訊要充分。我常常可以看到廢死刑人士已經掌握不少資訊,但相對地,反廢死刑的人往往也不在意全世界到底已經有多少個國家廢除死刑就已經開始在鬼扯「罪有應得」或「殺人償命」,兩方的用功程度,差距極懸殊。
1.1.05 從本來就有死刑進步到廢除死刑
「本來就有死刑」,喔,是的,從人類文明一出現,殺戮從未間斷過。將「殺」當作是刑罰,完全就像在當時必須殺動物以及殺敵才能求生存一樣,殺不悅己者似乎也是在追求一種精神上的求生存。
然而,文明它自己會進步,某些事會漸漸地被視為是野蠻。死刑的確就是如此,歐洲的啟蒙運動時期,已有不少哲學家在當時王權跟教會的雙重壓力下,大膽地為文質疑死刑的正當性。酷刑也是如此,聯合國以及不少非官方組織都積極地反對監獄裡的酷刑。這是我們的精神的覺醒跟昇華。
1.2 看待死刑的民意
每一個國家(跟它的社會),性質或多或少都有不太一樣的地方,所以,必須要多少先探討該國該社會有哪些社會條件該被提出來。例如,反廢死刑的人往往略過這探討,即開始鬼扯美國跟日本這兩個民主國家既沒有廢除死刑、而且也依然還是民主國家這件事。換句話說,如果把它們當作是被定型、死死板板的跳棋的話,沒錯,你們是可以將美國、日本當作是「借過」的國家;但,這不就已經在社會科學研究上犯規了嗎?
周星星我多少只對台灣跟法國這兩個國家比較熟悉;而且還因為法國的文獻比較齊全,我對法國甚至比對台灣更加熟悉(請用『sondage』跟『la peine de mort』孤狗,前者是『民調』、後者是『死刑』,即可得到超過二十多年的各項看待死刑的民意的數據)。我先以法國為例。
1.2.01 法國案例
根據最新的一次(二○○六年)所作的民意調查,有很多結果還真的很符合刻板印象。(周星星註:此法文 PDF 檔,如有需要,歡迎來信索取:請寄 arte_anjean@yahoo.com.tw,並由此證明本人所引數據非空穴來風。)
1.2.01.1 以「您是否贊成重新恢復死刑」為題,得出:42 % 贊成恢復死刑,52 % 反對恢復死刑,6 % 不表示意見;合計百分之百。也就是說,目前法國的民意,以反死刑居上風。
1.2.01.2 另外有一個長達近三十年的統計,觀察這麼多年下來法國看待死刑的民意。以一九八一年廢除死刑的當年為例(上面已引過此數據),當時的民意,33 % 贊成廢死刑,62 % 反對廢死刑,支持死刑的民意居上風。支持死刑的民意其實一直居上風,甚至還在一九八五年相差最懸殊,65 % 贊成恢復死刑,29 % 反對恢復死刑;這應該是因為當時有所謂的小葛雷戈里 (Grégory Villemin) 事件──年僅四歲的小男生葛雷戈里的屍體被發現在泥濘壕溝中,到一九八五年七月,檢方甚至拘捕小男生葛雷戈里的母親控告她謀殺她自己的兒子;另外一位嫌疑犯是小男生葛雷戈里的父親的表弟(哥),但檢方一直找不到證據,導致葛雷戈里的父親拿起獵槍動私刑一槍把他表弟(哥)給斃了;這是在三月的時候;由於本嫌疑犯已死,才導致檢方將嫌疑推到小男生的母親身上。為此社會案件,名作家瑪格莉特․莒哈斯 (Marguerite Duras) 還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被各方抨擊到爆。一九八五年夏正是小葛雷戈里事件的高峰,在這之後馬上作民意調查,馬上顯示出被社會案件影響情緒的民意。自此之後,直到一九九九年,反對恢復死刑的民意才首度高過贊成恢復死刑:46 % 贊成恢復死刑,48 % 反對恢復死刑。自一九九九年之後,反對恢復死刑的民意已居上風。
1.2.01.3 仔細再分析二○○六年的民意調查。以性別來看,沒有差異,男、女雙方都是反對恢復死刑居多。
1.2.01.4 以年紀來看,未滿三十五歲的人絕大多數反對恢復死刑,幾乎都是 60-63 %,贊成恢復死刑的介於 32-35 %。超過六十五歲的老人,反對恢復死刑是 44 %,贊成恢復死刑是 48 %,贊成恢復死刑者略多。
1.2.01.5 以職業來分,此民意調查分成兩部分:一是受訪者的職業,一是家長的職業。唯一反常的是在民間單位工作的受薪階級,贊成恢復死刑比反對恢復高出七個百分點,其他,不管是在公家單位工作的受薪階級、自由業、失業者、退休者,均是反對恢復死刑比贊成恢復死刑要高。以上是受訪者的職業。至於考量家長的職業的話,我特別指出知識份子或跟知識業有關的人,僅 26 % 贊成恢復死刑(各項數據中最低者),71 % 反對恢復死刑(各項數據中最高者)。工人,贊成恢復死刑比反對恢復死刑高出九個百分點。
1.2.01.6 以政黨傾向來看,很符合刻板印象。左派均以超過 65 % 的比例反對恢復死刑,甚至綠黨人士以 74 % 反對恢復死刑居超絕對多數。一般右派,除了 UDF 它一直自稱自居中間派而以反對恢復死刑居多數外,現在的執政黨 UMP 以及極右派均贊成恢復死刑,甚至自認為是極右派的選民有 89 % 贊成恢復死刑。
1.2.01.7 以教育程度來看,沒有學位的人有 57 % 贊成恢復死刑,37 % 反對恢復死刑,相差二十個百分點,其傾向已甚為明顯。通過中學會考(相當於高中畢業並通過中學會考得以申請大學就讀)的人,50 % 反對恢復死刑,41 % 贊成恢復死刑。受過高等教育者,77 % 反對恢復死刑,僅只有 21 % 贊成恢復死刑。
1.2.01.8 宗教因素,說實在話差異不大;唯有無宗教信仰者以 59 % 反對恢復死刑,36 % 贊成恢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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