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常逛二輪戲院,發現總是有好幾部片,可被我看到上方的麥克風。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首先先提《不能沒有你》(No puedo vivir sin ti, 2009)。其實戴立忍、陳文彬在開拍此片時,根本還不曉得該怎麼處理該片;例如,是要賣給電視播放呢?還是要作成三十五釐米的電影拷貝上院線放映?從《不能沒有你》是 HD 攝影機 4:3 比例拍攝,即可知《不能沒有你》幾乎很難作成 2.35 :1 比例的寬銀幕電影拷貝。我記得五月底在新光戲院為台北電影節試《不能沒有你》時,用的是《不能沒有你》參加鹿特丹影展的拷貝,上面有中、英文字幕。該次試片,金拍ㄙㄟˇ,是 4:3 比例。但是呢,我又去絕色戲院再看一次《不能沒有你》,只剩下中文字幕(所以是為在台上映而做的),銀幕比例大約是 1.85 :1;至少已經比 4:3 比例要好。但是,為什麼《不能沒有你》能從 4:3 比例變成寬銀幕 1.85 :1 呢?我現在就用以下幾張圖來說明:

第一是開拍時,直接就用 4:3 比例拍攝:



現在很多監視器 (monitor),在上、下方都設有深色區域,好知道哪邊還是安全區域,麥克風被拍進此區域也不會被放映到大銀幕上。所以,請看以下的過程:









其實我們已經犧牲了上、下各一些的畫面。所以請注意:如果你已經設想好是要這樣,就不能讓眼睛被安排在「安全區域」內;否則,放映出來就沒有眼睛了。以下是放映出來的寬銀幕畫面:



這樣就能解釋為什麼看《王牌冤家》的 DVD 會看得到麥克風了:這個 4:3 比例的版本,本就是《王牌冤家》的原始底片版本;人家寄給你這支 Digital Betacam 只是用來充作 DVD 好玩的 « Bonus » 而已,不是正常觀賞畫面;像 HBO 當然就會播放這個好玩的 4:3 比例的版本中的再一個小一號的 4:3 比例的畫面,這樣,麥克風才會不見。但當然,正確的《王牌冤家》的 DVD 比例應該要是 1.85 :1 才對。

但是請注意:真正的寬銀幕攝影並非是這樣陽春:例如,銀幕比例是 2.35 :1 的話,根本就是在攝影機前面加裝一個「變形鏡頭」(廣角鏡頭的一種), « lentille anamorphique » ,這樣就能把更寬的畫面壓進 4:3 比例的三十五釐米底片裡。所以請想像一下:在 4:3 比例的三十五釐米底片裡面,所有人都是「紙片人」;等到該底片被拿到電影院,放映機前面依然還會有一個「變形鏡頭」, « lentille anamorphique » ──這時鏡頭就跟攝影機相反了:目的是要把「紙片人」放寬成正常比例。

周星星我必須承認我沒有放映三十五釐米的底片的經驗,也沒有實際用三十五釐米的底片拍攝的經驗(但是會裝設三十五釐米的底片),所以周星星我在此所說的一切,如果有錯誤,還請專業工作者指教。例如,監視器 (monitor) 上、下方都設有深色區域,也許也只是告訴攝影師說那些區域的畫面不會被「變形鏡頭」壓進三十五釐米的底片;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到底該怎麼解釋像《王牌冤家》、《致命遊戲》(The Game, 1997) 以及其它很多部影片我們都看得到麥克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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