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什麼?」對方一直後退,馬上拔腿下樓梯。我看對方幾乎不停,馬上確定對方是小偷。「你想幹嘛,啊!」我的音量故意要驚嚇他。一位看起來也不算是中年人,頭髮超短、簡直就是一分頭,戴黑色眼鏡,圓圓的臉,手上還戴著髒到快不行的粗布手套,還有工具,一件深藍色牛仔褲但露出很多小腿以及腳踝,穿拖鞋,逃得很慌張。我沒打算追上去,但真想試試看跑去追小偷、嘴上一直大罵「小偷」、「小偷」的感覺是什麼。我留在屋頂看他要往哪兒流竄,沒想到他居然還故意停留一下,但終究還是被我再看到他一次,也看到他往哪兒逃逸。

這不是我第一次遭小偷,我的第一次經驗已經是前年九月,損失了一些現金。後來我再也不敢在家裡擺放貴重物品,甚至也沒幾張
DVD,因為有很多片 DVD 我都放在老家沒帶上台北。不過,我書架上倒是有一堆法文書,阿亨特的《集權主義的誕生》、杜梅齊的《神話和史詩》、傅柯的《言談和書寫》、普魯斯特的《尚桑特伊》以及《追憶似水年華》,或阿耳貝柯恩的《主之女仕》、霍布斯的《利維坦》……等等一堆,但問題是誰會想要偷這些?

我現在的不安全感只剩下這些書會被偷走、這些書都還沒有電子檔,我根本不怕那位小偷(或在這附近肆虐的俗辣)。真實狀況其實是那位小偷非常怕我,畢竟我已經是在吆喝。縱使我已遇上兩次非常不好的經驗,我想,暫時我也不會搬家,畢竟我根本不怕有人闖進來──都已經被闖過一次了,還有什麼好怕?不過,我是心寒台灣的治安已經低落到讓平凡老百姓不得安寧,僅只因為這一位俗辣不知恥地想要偷東西。根據合理的推理,他的今夜絕非他的初體驗──能說他沒有全副武裝嗎?──也就是說他留下氣味之處恐怕已造成十幾二十一百戶遭殃。

《殺人回憶》裡有一個關鍵問題:他長得怎麼樣?我說:他就是長得一副俗辣樣,街上隨便看到處都是。

本來還想好好地利用今晚寫作一些東西、回覆一些網友,但卻是寫作這一篇〈不豔賊〉。是的,我老早想過,如果我在門口遇上的是一位宛如葛莉思凱利的小偷,我必定還會邀請她進來喝杯可樂。如果要共浴,我是不會太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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