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有無數多、無數多的人只在乎美國奧斯卡,有無數多、無數多的人不在乎法國凱撒獎,有無數多、無數多的人不在乎阿藍˙雷奈是誰、不在乎他死了沒。到底,有無數多、無數多的電影事件,被另外一面無數多、無數多的人,看作有多少的重要性?「重要性」是怎麼樣被秤斤秤兩、被計算、被評量的?電影事件本身的「重要性」,或電影事件在大歷史的「重要性」,是完完全全相對論的嗎?也就是說,管你是什麼「電影事件」或「事件」,如果我完全不在乎,真的就是毫無「重要性」嗎?

其實,只要一扯到「意義」是不是多元觀點的、相對的————這當然也是最安全、最沒有危險、最不會受到別人攻擊的說法,但也是最無趣、最不須要用大腦的說法————,或「意義」終究會在溝通、辯論之後有一個「『核定版』的意義」,常常就會變成沒有意義的浪費筆墨、噴濺口水。注意:我說的不是沒有「意義」這東西,我把「意義」放在括弧裡面表示這個「意義」是我們剛剛都在討論的「意義」;而是,吵吵鬧鬧說「意義」終究是多元觀點的、各說各話的,這種吵吵鬧鬧的事反而就變成沒有意義的事,或說是沒有價值的事。

為了探討「多元觀點」,以及探討從多元觀點歸納出「普遍一致」的概念/事實,就讓我們一起踏上遠途旅行。


ㄅ、歷史大事件

「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不僅僅是歷史大事件,也是世界大事件。為什麼要提到「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因為,透過「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歷史大事件/世界大事件,我們可以更深入認識「事件」的生成方式。


甲、同一個人有不同的稱呼

「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主角是哥倫布。哥倫布是哪一個國家的人?

A、法國人;想也知道不是;
B、義大利人;想也知道不是;
C、葡萄牙人;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D、西班牙人;對了,就是西班牙人,哥倫布就是西班牙人。

但是,真的錯了,哥倫布不是西班牙人。哥倫布其實是義大利人。

我們大家都知道哥倫布是為西班牙王室出海去尋找印度;因此,西班牙人稱呼哥倫布是克里斯多巴˙哥倫(Cristóbal Colón)。但其實哥倫布是義大利人,他在義大利出生,義大利人稱呼哥倫布是克里斯多佛羅˙哥倫波(Cristoforo Colombo)。既然哥倫布是義大利人,他也有拉丁文的姓名,叫作克里斯多佛魯斯˙哥倫布斯(Christophorus Columbus)。

哥倫布在歐洲成名之後,歐洲各個國家都會用他們自己的語文的邏輯稱呼哥倫布;例如,法國人稱呼哥倫布為克里斯多福˙哥倫布(Christophe Colomb),英國人稱呼哥倫布為克里斯多福˙哥倫布(斯)(Christopher Columbus),葡萄牙人稱呼哥倫布為克里斯多華˙哥倫波(Cristóvão Colombo),荷蘭人稱呼哥倫布為克里斯多福˙哥倫布斯(Christoffel Columbus),遠在北歐的瑞典人稱呼哥倫布為克里斯多福˙哥倫布斯(Christofer Columbus)。

我不知道哥倫布知不知道瑞典人稱呼他為克里斯多福˙哥倫布斯 « Christofer Columbus » 、法國人稱呼他為克里斯多福˙哥倫布 « Christophe Colomb » 。但我想,義大利人可能會跟哥倫布說:「克里斯多佛羅˙哥倫波 « Cristoforo Colombo » ,你是不是還欠我五十塊跟一瓶橄欖油?」教宗可能會跟哥倫布說:「克里斯多佛魯斯˙哥倫布斯 « Christophorus Columbus » ,汝毋忘條條大路通羅馬。」西班牙國王可能會跟哥倫布說:「克里斯多巴˙哥倫 « Cristóbal Colón » ,到海上,記得代我問候傑克船長。」真的是一個哥倫布,各自闡述。

為什麼我們要認識這件事, « connaître » 這件事?還認不認得 « connaître » 這個法文字?其實, « connaître » 就是「認不認得」、「認識」的意思。基本上,我個人要強調的是:哥倫布不是只是你們從美國的英文所認識來的 « Christopher Columbus » ,哥倫布其實還有義大利文 « Cristoforo Colombo » 、西班牙文 « Cristóbal Colón » 、法文 « Christophe Colomb » 或拉丁文 « Christophorus Columbus » ,我們立即見識到多元的觀點。

我想要透過「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事件,跟哥倫布這一個人,來思考「觀點」的問題。我們還會回到哥倫布這問題。但我們別忘記:哥倫布向西航的目的,是要去印度作買賣。哥倫布認為既然地球是圓的,所以向西航也能夠抵達印度。

沒想到,一四九二年,哥倫布是在加勒比海靠岸。但是哥倫布不知道他是在加勒比海靠岸:在那個年代,哥倫布哪可能知道「加勒比海」是什麼東東。


乙、同一個稱呼有不同的人種

哥倫布還以為他抵達印度了,所以哥倫布就稱呼那邊的人為:西班牙文是 « Indios » (複數)或 « Indio » (單數)。從哥倫布的觀點來看, « Indios » 就是「印度人」;因為「印度人」的西班牙文就是 « Indios » 。從我們現代人的觀點來看,西班牙文 « Indios » 也意指、也應該中譯成「印第安人」。

聰明的人已經跟上了。讓我們從頭再講一遍。哥倫布以為新大陸的人是印度人,所以稱呼他們是「印度人」;但是這是一個天文大的誤會,新大陸既不是印度,新大陸的住民也不是印度人。

我們是用事後諸葛的方式,運用不同的中文譯名,區分出「印度人」跟「印第安人」。
但是,不管是西班牙文 « Indios » 、法文 « Indiens » 或英文 « Indians » ,都同時指「印度人」跟「印第安人」。後來,為了特定指稱美洲的「印第安人」,各自生成新字:西班牙文 « Amerindios » 、法文 « Amérindiens » 或英文 « American Indians » ————但英文 « American Indians » 只能俗俗用,大家懂意思就好。

讓我們再回到哥倫布。哥倫布稱印第安人為「印度人」,西班牙文 « Indios » ,但後來我們保留哥倫布的稱法,中文改譯為「印第安人」,西班牙文還是 « Indios » 沒變。如果我是印第安人『周星星』,在碰到哥倫布之前跟碰到哥倫布之後,會發生兩件事:


子、『周星星』我跟著族人一起打獵,大抵也是跟著族人通婚。如果我跟 Magua ————《最後的莫希干人》(The Last of the Mohicans)的典故————都是同一族,現在被稱作懷安多特族(Wyandot),那我就是懷安多特人。
丑、可是,哥倫布到此一遊之後,竟然叫我們是「印第安人」。我們懷安多特族人從來沒聽過什麼叫作「印第安人」,但碰到哥倫布之後,我們懷安多特族人竟然要跟我們的敵人、別族的人一樣,共同被稱作「印第安人」!我們不願意也不行,因為碰到哥倫布之後,算我們倒楣:現在全世界的人都叫我們是「印第安人」。

如果我是懷安多特族人『周星星』,我們絕對不可能自稱是「印第安人」,這絕對是無稽之說。但是,哥倫布改變了一切:透過他的觀點、透過歐洲人的觀點,現在全世界的人都叫我們是「印第安人」。


丙、新事件定義新意義

「哥倫布發現新大陸」這個歷史大事件/世界大事件,我們應該都知道:


寅、這「事件」不僅為美洲原住民新增了「印第安人」的稱呼;
卯、這「事件」還屠殺了無數多的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這稱呼,是憑空從天上掉下來的。假設一邊是懷安多特族,英文拼成 « Wyandot » ,剛剛我已經提過是小說《最後的莫希干人》(The Last of the Mohicans)的典故;另外一邊是馬那彎(Manawan)的阿提卡麥苦族,英文拼成 « Atikamekw » ,馬那彎是加拿大魁北克省的印第安保留區,憑什麼懷安多特族跟阿提卡麥苦族都要被歸類成「印第安人」?

北美洲原住民到處都是,哥倫布到此一遊之後,歐洲人把北美洲原住民歸類、分類到「印第安人」這一類。

我們上禮拜提過一件事:有幾項「知識」技巧是:「排除」、「分類」、「歸納」、「預測/預言」。

在這兒,我們真的碰到一個關鍵問題:「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後,「印第安人」的問題就如同生物學的問題;我們的科學家累積很多的經驗觀察後,歸納說存有「貓科」動物,我們就真的可以把獅子、老虎、獵豹、花豹、 « Hello Kitty » 都分在「貓科」動物。人類學家可能會說:管你是哪一個族的族人,透過DNA就可以確認說所有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都是來自亞洲、甚至蒙古。但是,在還沒發現到DNA以及檢驗DNA的科技還沒出現之前,「印第安人」的概念、類別其實就已經被建立起來了。雖然是很粗糙地被建立起來,甚至本來就是一個天文大的誤會,「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歷史大事件/世界大事件已經建設了一個全新的「意義」。

不管你們喜歡不喜歡,我個人都要說我們是中文世界的人。我們中文世界的人一看到中文「印第安人」、「印度人」,馬上就可以想到「印第安人」是指美洲的印第安人、「印度人」是指印度的印度人,就像《少年 PI》的 « Piscine Patel » 是印度少年。但是……嗚啦啦!你們要怎麼從西班牙文 « Indios » 去判斷說這個字是在指「印度人」還是「印第安人」?看到法文寫說我們都是 « Indiens » ,真糟糕,還得先看文章主題、上下文,才能判斷得出說法文 « Indiens » 到底是指「印度人」還是「印第安人」。

那是因為我們中文世界的人已經在中文翻譯上、中譯化、中文化的時候,區分出「印第安人」跟「印度人」。所以,我們中文世界的人是不是也在歷史大事件發生之後,在歐洲人稱呼美洲原住民為(西班牙文) « Indios » 、(法文) « Indiens » 之後,才開始建設「印第安人」的新意義?

讓我們再回到《火車進站/火車進到拉席歐塔車站》(L'Arrivée d'un train en gare de La Ciotat, 1895)這部短片,上禮拜我們已經提到說它是奧古斯特˙盧米埃(Auguste LUMIÈRE)、路易˙盧米埃(Louis LUMIÈRE)這兩兄弟最有名的一部短片之一,或乾脆就是最最有名的短片。我個人喜歡單獨舉出哥哥奧古斯特˙盧米埃的姓名、弟弟路易˙盧米埃的姓名,因為我個人相信唯有反反覆覆去重複某些小東西,我們才會去記住別人記不住的小東西、小細節。其他人都說他們是盧米埃兄弟,但我也相信他們每一個人全都叫不出來盧米埃哥哥、盧米埃弟弟叫什麼名字。蹦,《火車進站》代表什麼電影事件?單純只是已經發明電影、發明看電影、發明電影院或發明看電影之前要先買票的事件嗎?哈哈哈,不知道當時有沒有發明「黃牛票」的電影事件。其實,只要效法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N)的建議:「思考」、「反思」,很容易就可以想出《火車進站》的多重意義。

單純事件性質的電影事件,什麼「發明電影」、「發明看電影」、「發明電影院」、「發明看電影之前要先買票」,全都是簡單易瞭的電影事件。但是,什麼是電影?電影是什麼?電影底片/電影是要幹什麼用的?

《火車進站》為電影底片/電影的用途作了最佳的示範:電影底片/電影就是要記錄。記錄事實、記錄事實的經過、記錄事實的經過的影像,記錄了事件、記錄了歷史。

但是,如果有人把電影底片/電影拿來拍攝地球人飛到月亮上玩耍、走進地底世界趴趴走,這樣的電影事件又再建築了新意義。至此,在那之前從未聽聞過、也從未存在過的「寫實主義」的電影、「表現主義」的電影,這樣的分類、類別,就憑空從天上掉下來了。就像,一個「印第安人」的標籤,憑空從天上掉下來要去定義美洲(原)住民,別忘記當時的歐洲人像是哥倫布還以為那些美洲(原)住民是印度人。

現在我想綜合一下剛剛提到的「印第安人」的歷史大事件/世界大事件,我希望我這兒只是初步的詮釋,能再帶動你們回家去自問自答「印第安人」的問題。


子、如果周星星我是懷安多特族(Wyandot),那我就是懷安多特人。
丑、可是,哥倫布到此一遊之後,竟然叫我們是「印第安人」。我們懷安多特族人從來沒聽過什麼叫作「印第安人」,但碰到哥倫布之後,我們懷安多特族人竟然要跟我們的敵人、別族的人一樣,共同被稱作「印第安人」!我們不願意也不行,因為碰到哥倫布之後,算我們倒楣:現在全世界的人都叫我們是「印第安人」。
寅、這「事件」不僅為美洲原住民新增了「印第安人」的稱呼;
卯、這「事件」還屠殺了無數多的印第安人。

我現在只在這邊提「新事件定義新意義」的事,因為我個人還不想太早就探討更高層的事、更高層的問題。記不記得上禮拜我們提過「張老師去參加陳老師的婚宴」的事件?我們也已經提到在這個事件之上,「統計」的問題,將會是另一個事件?對電影事件來說,亦然。新的電影事件不斷地發生,全新的問題跟類別跟意義也都會不斷地出現。像是:既然剪接是把兩段影像剪釘在一起,造成觀看角度/觀點的改變,那,能不能再更複雜一些?像是:既然電影觀眾特別喜歡某些類型/主題的電影,那,能不能再評估看看拍攝某些類型/主題的電影的製作成本,上映過後能否賣回本並且獲利?這些問題,我們以後再討論。


丁、限定的事件跟無限制、非限定的意義

在之前的「甲項、同一個人有不同的稱呼」,我個人嘗試用歐洲多元文化的觀點看哥倫布被稱呼的方式,因為我覺得:同樣的事件或同樣的電影事件,都很可能被不同文化的多元觀點詮釋出更具多樣性的「意義」;這不僅僅是針對歷史事件、文化事件有效,這也對電影事件有效。然後,我又用「乙項、同一個稱呼有不同的人種」說明說:


辰、哥倫布其實是誤會,誤以為當地住民是印度人,所以用西班牙文 « Indios » 稱美洲(原)住民是「印度人」;
巳、所以同一個西班牙文 « Indios » 本來是要指印度的「印度人」;
午、但是,歷史事實或地理事實證明哥倫布搞了一個大烏龍,美洲(原)住民其實不是「印度人」————但已經不得已:那些美洲(原)住民已經被稱作 « Indios » ;
未、歐洲語文到最後是不得已用同一個能指,例如用同一個西班牙文 « Indios » ,來指稱兩個所指,也就是說西班牙文 « Indios » 既是指「印度人」,西班牙文 « Indios » 也是指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

能指跟所指的概念,來自後來演變成結構主義的語言學研究。能指的法文是 « signifiant » ,已經是一個名詞,意思是「正在指涉某項意義的那個東西」;所指的法文是 « signifié » ,也已經是一個名詞,意思是「被指涉的意義」。例如我用中文字「犬」來指涉「狗」的意思,用中文字「大」再在右上角點一點的這個中文字「犬」、這個符號,就是一個能指;然後,中文字「犬」、這個符號是要表達「狗」的意思、「狗」的概念,這意思、這概念就是一個所指。所以我才說:西班牙文 « Indios » 是一個能指,但是這個西班牙文 « Indios » 卻能夠具備「印度人」、「印第安人」這兩個所指。

「乙項、同一個稱呼有不同的人種」在我的電影事件研究中,可以讓人繼續深思:「誤會/錯讀」、「痕跡」、「『意義』的建構/跟擴散」、「『意義』的接收/跟再擴散」、「『意義』被拒絕/跟被抵抗」、「『意義』被壓制/跟被扭曲」。事實上,運用同一個能指去創造新生的所指,這過程充斥太多力量、權力、政治、經濟的運作鬥爭;「同志」這一能指,能在二十五年內新生成廣泛被接受的「同性戀」之所指,就是最佳範例。

至於「丙項、新事件定義新意義」,我嘗試要用不斷新出現的電影事件來研究整個電影產業、整個電影美學怎麼樣開始不斷地修正自身、定義更多意義跟新規範。我們以後會再深入探討為了因應這些更多的電影事件、電影產業規模不斷地壯大,將新興「管理」跟「監視」的技巧。

「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是大事件,這個大事件建設了無數套「意義」建築。同樣地,奧古斯特˙盧米埃跟路易˙盧米埃這對哥哥、弟弟發明電影產業是大事件,這個大事件建設了無數套「意義」建築。哥倫布跟盧米埃兄弟都是代表性人物;但無數套「意義」建築後來都超越了具體的歷史人物。

接下來,可能會更複雜一些。我將嘗試用「丁項、限定的事件跟無限制、非限定的意義」來探討關於電影事件更加複雜的思辯。



原發表日期:二○一四年三月六號禮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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