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種」的正常模型應該是異形片,一群人被奇異的生物一一殺死,最後一定要留下兩個(以上的)倖存者。同時,這一群人最好要有男有女,也最好要有各種種族。第一位陣亡的不幸者,很抱歉不能安排女性、不能安排「有色」人種,因此幾乎是屢試不爽地第一位死者是一位白人男性。

《人皮客棧》身為恐怖片,又有幾個規則要遵守:故事要發生在荒郊野外或獨立無援的建築物內,例如《奪魂鋸》(Saw) 或直接把情境設定在東歐斯洛伐克的《恐怖旅社》(Hostel)──因為在最文明的都會空間不能發生恐怖謀殺。但是請注意:故事發生在都會空間的電影幾乎都屬於「活死人」(Living Dead) 類型,因為只有在都會空間才會有足夠的人製造出人咬人的傳染病情節。回到《人皮客棧》:四男四女,八位不良青年被分配到勞動服務用以減刑,伴隨他們的是一男一女兩位輔導官。我們進到 Blackwell Hotel,一瞬間我們就把旅館大門鎖起來。有位 Margaret 女士號稱是慈善機構的負責人,她希望能夠整修整幢旅館所以才向監獄(是吧?)提出要求。

透過一些主觀鏡頭,我們知道在 Blackwell Hotel 裡面有一「異種」。接下來完全按照公式:第一位受害者正是一位白人男性,其他人將一一地在不同的情境被殺害。我們的胃口被愈養愈大,所以我們要不斷地發明更噁心、更恐怖的視覺畫面。挖眼珠變成是《人皮客棧》的關鍵動作,呼應英文的原片名;而原片名要呼應的是變態殺人狂他的青少年:原來他母親是一位太過虔誠的基督徒,大概是發現到她兒子會看色情雜誌自慰,因此把他關在一個鐵籠裡面,用極盡羞辱的方式告誡兒子那是「罪惡」。

極嚴重的問題冒出來:Margaret 女士她認為性慾是罪惡,但卻是她第一人向她兒子示範如何挖一個女孩子的眼珠出來;如此的虐殺竟然就不構成基督教的罪惡?報復:警官 Frank Williams 四年前轟了她兒子大頭一個洞,她決定設計報復;「報復」再度不違背她基督教的信念?最後變態殺人狂他終於達到他的忍耐極限,於是用力一拋,他母親就一命嗚呼(死狀極慘);因為壞人有兩個,但這兩位都應該要死,如何讓 Margaret 女士死變成是一個問題;編劇沒有讓其他人殺死 Margaret 女士,卻用廉價的弒母情節,這是一種選擇;只是這選擇仍然可笑。

不管布景是不是做得好,不管挖眼珠是不是讓觀眾毛骨悚然,單純再度利用基督教極保守的關於性愛的立場編出《變態殺人狂養成密笈》其中一篇,這不僅沒有新意,反倒因濫用宗教鋪陳心理引起筆者反感。周星星評價:《人皮客棧》「M

簡單問卷:請問您如何評價這一篇影評?(請在留言區註明)

A、寫得超棒。B、寫得不錯,但評論不足。C、寫得還可以,該寫的都寫了。D、寫得不好,缺乏創新見解。E、寫得很糟,立論完全錯誤。F、還是寫得超棒。

附註:《德州電鋸殺人狂:從頭開始》一定也是這類型,若真有人買票看這部片,記得先猜猜看哪一位白人男性會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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