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理性的人」還要再問你是否已經能夠看得清楚各個問題的每一個層面?是否已經能夠體會得到看問題還真的有層次之分?你如果真的是一位「理性的人」,請問當有某某人說:「別跟我講法律,我不懂,我只知道『殺人要償命』而已。」以上這樣的某某人還能夠是「理性的人」嗎?
我羨慕阿耳貝˙卡繆 (Albert Camus)。阿耳貝˙卡繆早在一九五○年代就已經著文大力反對死刑,他的著作依舊被今日的讀者閱讀。我羨慕阿耳貝˙卡繆還有另外一個理由:阿耳貝˙卡繆不是活在今日的網路世界,他活在沒有白癡可對他說三道四的往日出版世界,只有印刷出來的紙本報紙、雜誌跟書籍,沒有電腦銀幕上的白癡留言。「別跟我講法律,我不懂,我只知道『殺人要償命』而已。」這樣也能當作是意見嗎?
我羨慕阿耳貝˙卡繆。他在那個沒有白癡可對他說三道四的往日裡,可專心一致地深思問題之所在,不必應付電腦銀幕上的白癡留言。我羨慕阿耳貝˙卡繆。如果我想享受阿耳貝˙卡繆享受過的「白皙一般的『清靜』」的話,我就該關閉所有留言功能,讓我的文字再度變成孤獨但卻不取寵的文字。
日記 le lundi 29 mars 2010
我自己也是一位喜歡搖滾樂的人。我喜歡 Yes, Satriani, Led Zeppelin, Dream Theater 或一九八○年代的 Iron Maiden ,還有在一九八五年時我的啟蒙樂團 Tears for Fears...
為了 Tears for Fears ,我可以寫一篇 « La soutenable légèreté du rock » ,中文篇名應作成〈搖滾樂可被認可的輕盈〉。 « La soutenable légèreté du rock » 當然是故意模仿 L'Insoutenable Légèreté de l'être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的法譯版書名。
我覺得 Tears for Fears 的音樂已經超越任何法國香頌。法國香頌真的都很難聽,除了夏勒˙邰內 (Charles Trenet) 他之外。聽 Tears for Fears 像是一隻白鷺鷥在綠油油的水田上慢動作地高飛,足以把「理性的人」擰出落淚的感性。
要研究搖滾樂必須注意幾件大綱:
ㄅ、剔除事件的敘述。
ㄆ、觀看其社會學的條件應掌握到全球化的觀點。
ㄇ、美學概念的思辯應落實到搖滾樂身上,而非直接借用現有的藝術哲學。
ㄈ、搖滾樂的創作是否具備哲學概念的創新;前者是否就是後者。
日記 le mardi 30 mars 2010
好煩、好煩、好煩,有反廢死刑的人向我嗆說:「請拿出證據證明廢除死刑後能降低犯罪率。」好煩、好煩、好煩,我只聽過有反廢死刑的人一天到晚在那邊哀哀叫說:「死刑是要嚇阻犯罪」、「犯罪率這麼高,當然不能廢除死刑。」我從來沒聽過有反死刑的人提過「廢除死刑後能降低犯罪率」的命題。好煩、好煩、好煩,為什麼反廢死刑的人都這麼白癡?
為什麼不能叫他們「白癡」?因為,如果你真的瞭解廢不廢除死刑的爭議,就一定會知道:廢死刑這一方一直都在說:「死刑跟犯罪率無關。」如果反廢死刑的人不服氣,認為「死刑跟犯罪率有關」以及「死刑是要嚇阻犯罪」,反廢死刑的人就應該要、絕對有義務要提出「死刑跟犯罪率有關」以及「死刑能夠嚇阻犯罪」的證據。
廢死刑這一方根本就認為「死刑跟犯罪率無關」,為何要「拿出證據證明廢除死刑後能降低犯罪率」?好煩、好煩、好煩,反廢死刑的人真的好煩。
像白冰冰、朱學恆或趙老大之流的反廢死刑的人,請問他們三人可曾有過一天提出過「死刑跟犯罪率有關」以及「死刑能夠嚇阻犯罪」的證據?沒有。反廢死刑的人也不問說為什麼像白冰冰、朱學恆或趙老大之流的人提不出「死刑跟犯罪率有關」以及「死刑能夠嚇阻犯罪」的證據,因為反廢死刑的人早已白癡到不知道應該要提出那個問題。反廢死刑的人真的好煩、好煩、好煩,煩到讓我以後再也不想回應任何跟死刑有關的問題。直接把回應功能關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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