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當然不全文轉載;本人摘出幾個句子來討論討論。

五、福利國家。僅提大綱:一、目標:以台灣所得水準及財力為標準,建立保障全民最起碼生活水準的制度。二、不搞福利大國。三、不要用福利措施討好選民,買票固樁。四、合併及廢除現有一些零碎福利措施。五、全民福利措施實施後,
立法嚴厲取締遊民、乞丐、小偷,違者送勞動改造所長期改造

「勞動改造所」?真是不巧,我今天剛好閱讀到布勞岱爾
(F. Braudel) 的《地中海史》的有關地中海各國怎樣驅逐尤太人跟摩里斯科人 (Moriscos) 的歷史;以後者來說,歷史上有人記載:「在隆加爾斯,一千個居民只剩十六人;在米埃達斯,七百個居民只剩八十人;在阿爾法門,一百二十個居民只剩三人……」(下冊__pp.182-3)只剩下三個人的村莊還能成為村莊嗎?

沒錯,我不是笨蛋。王作榮提的,當然不是針對某種族、民族、省籍,但卻針對邊緣人這族群。為這些邊緣人設立
ghetto,我們的解嚴是白解了嗎?在〈王作榮向馬英九胡扯之白癡投書〉中,獨缺一詞:人權。讓我們先看以下這條:

六、民主法治。對於民主法治、全民政府、社會和諧,我及各方人士已多有論及,不再重複。這裡只提出國務機要費延不處理一案,我只向馬提出八字忠告:「千夫所指,眾怒難犯。」總統帶頭踐踏法治,必貽後患於子孫,並連累國民黨員的政治前途,不可任意行事。

連我這一位白癡,都知道如果要談〈民主法治〉的話,首重依法行政跟落實民主教育;再進一步,可談人權矣。但王作榮念茲在茲的竟是一件司法案件?在〈民主法治〉講不到重點,然後又在〈福利國家〉推動法西斯主義,《聯合報》的讀者真的要白癡到相信這位院長級人士所講的話符合民主法治的智慧嗎?(延伸閱讀:傅柯的《古典時代瘋狂史》)

最扯的來了:

八、兩岸關係。大一統中國是三千年來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傳承,可以接受不同種族統治,但不接受分裂,西晉東遷,南北分裂二七二年;北宋南遷,南北對峙一七二年,而今安在?現在在兩岸國力相對消長,國際均勢板塊正在移動下,統一已是大勢所趨,問題只在何時以何種方式統一而已,而
統一對台灣絕對有利。我建議馬參照香港、美國聯邦、歐盟、俄國加盟國模式,擬訂一可行之模式與大陸進行秘密談判。幸而成功,再提交台灣全民公投以過半數決定。如不成功,或公投不通過,則繼續談判,接觸總比不接觸好,如果事成,則馬便是中華民族的歷史人物。

馬腳露出來了:原來是一位中國位民族主義份子,中國位思維的極右派。我先回頭為那些邊緣人說話:王作榮既然提到歐洲聯盟,請自行先研究歐洲聯盟的人權條款。
為那些邊緣人設立 ghetto ──小偷已經是罪犯,為何不是將之送進監獄?──保證聯合國跟歐洲聯盟的人權團體把台灣列入中國等級的國家:嘿嘿,台灣跟中國真的統一了。

請那些似乎在台灣號稱有百分之十的統派,先想清楚最關鍵的問題:我們自己現在是一個國家,有權選舉出我們自己的國家領導人,有我們自己的政府為我們的大大小小事訂定政策;請問,把現在這個國家摧毀成變成是一個地方行省,用意何在絕對有利的好處何在

周星星我請馬英九先想清楚:您夠聰明了,判斷得出什麼樣的東西是白癡。不必妄想當什麼中華民族的歷史人物──歷史它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會自己寫出自己(這好像是沙特的話)──,請務實地在您任內廢除死刑,您就會是台灣歷史的響叮噹的人物。

真是氣憤到極點,潑糞潑到讀者頭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Tel quel 的頭像
    Tel quel

    就像這樣 Tel quel

    Tel qu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