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大學生ㄨㄨㄨ、某中學生ㄚㄚㄚ之後,換成某立委助理ㄟㄟㄟ步上ㄨㄨㄨ、ㄚㄚㄚ的後塵,某立委震怒,直接開除該助理。類似事件一再發生,主角總是換人做做看。在我們這個時代,看似依靠臉書 (facebook) 或網路把所有網客都串聯在一起,但實際上那同樣的、同一類的教訓並未被學習、吸收到,也就是經驗根本就沒被其他所有人「經驗到」。下一位再要公開道歉的是ㄅㄅㄅ一號、ㄅㄅㄅ二號……源源不絕。──出自〈我從日本地震學到的事──尊嚴跟謙虛的尊嚴

所以,問題出在哪兒?周星星曰:問題出在「價值」以及「判斷力」。

「價值」也者,不管是在西方世界或在東方世界,多多少少都已借用經濟學概念中的「價值」──價值可高、可低,有升值跟貶值這兩種力量──。唯,道德概念中的「價值」卻有某一些見解/觀點是固定不動的……這就有賴「判斷力」。

看政治也應如此看:某些「價值」,例如民主政治的「價值」、共和政體的「價值」,根據理性的「判斷力」判斷過後,應會有某些「價值」是固定不動的……

角色扮演「康叔」,假冒「康叔」的身分,寫出「我爽啦!打我阿?我找人打死你們!」、「單挑啦,一群孬種只會在網路上嗆,有種新竹受天宮我等你,幹」……說實在話,若警方的緝捕動作沒有登上媒體的話,依舊還是會有一整群網客不知道寫出「……我找人打死你們!」、「單挑啦,一群孬種只會在網路上嗆……」這樣的話語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不知道寫出「……」、「……」這樣的話語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就是「判斷力」還不夠成熟。於是,ㄅㄅㄅ一號、ㄅㄅㄅ二號……源源不絕地誕生、出現,源源不絕地成為媒體新聞、成為司法機器介入公民(原本平靜的)日常生活的事件(麻煩)製造者。

假冒「康叔」的身分,在網路上嗆其他網客是「……一群孬種只會在網路上嗆……」???


這其實正是李家同所說的:黏網路、黏臉書的人不會有什麼大成就(或『白癡!』)的意思……

李家同所說的「黏網路、黏臉書的人不會有什麼大成就」是另外一項大問題,周星星我不在此繼續申論他的原意。但很明顯,黏網路、黏臉書以及黏BBS、PTT的人,花上太多的時間在「關心」康叔的事件、在「人肉搜索」康叔的身分、在「假冒」康叔的身分、在「修理/批判」康叔的話語……問題是,「關心」、「人肉搜索」、「假冒」、「修理/批判」……都不是「學習」。很抱歉,就是不是「學習」。我們花上這些時間去「關心」、「人肉搜索」、「假冒」、「修理/批判」……,其實都只是「消費」。所謂的「消費者」,就是花上時間去「取得」實質的物品或精神的享受/愉悅。我們「取得」這些愉悅,用以忘記人生本業之痛苦──所謂的人生本業即『工作』、『學習』跟『學習用以工作/學以致用』──:我們「假冒」康叔的身分、我們「修理」康叔的話語,都只是在假裝要當一位正在「介入」的公民。但是,但是呀,我們能夠用言論檢討原事件、思考原事件到什麼程度?原事件,不就是校園霸凌事件嗎?我們花上這些時間去「關心」、「人肉搜索」、「假冒」、「修理/批判」……康叔,我們有生產出什麼高品質的言論,好讓其他讀者能從中「學習」到所有公民都應該要再繼續作的功課嗎?

讓我們再回到「價值」。如果說「我爽啦!打我阿?我找人打死你們!」、「單挑啦,一群孬種只會在網路上嗆,有種新竹受天宮我等你,幹」這些話的語氣以及話語中的內容是台灣社會主流的價值,那麼,教育部以及媒體就應該大力教育這種語氣以及教導如何撰寫類似的作文。但如果不是,以及理性的「判斷力」正在告訴你說「我爽啦!打我阿?我找人打死你們!」、「單挑啦,一群孬種只會在網路上嗆,有種新竹受天宮我等你,幹」不會是正當的「價值」,那為何你還付諸執行?

就像:當已經有XXX因為把霸凌影片放上網路而被懲罰──懲罰可能是司法的,也可能是行政的或輿論的公幹、批判──,為什麼還會有YYY重蹈覆轍呢?「重蹈覆轍」這成語真好,為什麼ZZZ也「重蹈覆轍」跌倒了呢?原因還是在於XXX、YYY、ZZZ都是不同的主體,XXX、YYY、ZZZ沒辦法在他們親身體驗到錯誤之前就建立好正確的「價值觀」、具備判斷是非的「判斷力」。所以社會(我們)才需要不斷的教育,教育XXX一號、XXX二號……YYY一號、YYY二號……ZZZ一號、ZZZ二號……培養正確的「價值」以及「判斷力」。


周星星曰:雖說湯姓學生、杜姓學生這兩位同學勢必會被判緩刑(或不起訴?誰知道!)──只要『深切地表示悔意』,就能換得緩刑──,但天曉得、其他人沒有人敢說會有哪一位聰明人不從中得到經驗/教訓:聰明人都知道要再多加謹慎。

其實,瞧瞧湯姓學生、杜姓學生的語氣,絕對可看出還有更多的絕對大票的網客、反對廢除死刑的網客,如同湯姓學生、杜姓學生那般,就是用這種語氣來反對廢除死刑;說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他們兩人也都反對廢除死刑,絕對不會讓我周星星意外。但是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都應該要感謝人權團體──雖然他們兩人以及其他更多的絕對大票的網客們都不會意識到為何要感謝人權團體──,因為,若不是人權團體早就在為湯姓學生、杜姓學生以及任何其他潛在的湯姓學生、杜姓學生爭取人權的話,湯姓學生、杜姓學生就不會是今天的「湯姓學生」、「杜姓學生」,卻絕對會是湯姓學生的全名以及杜姓學生的全名──在今天這個「上了網路就再也洗刷不掉」的時代,若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的全名全都被媒體公開光了的話,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還能夠順順利利地服役、找工作、升遷開創事業嗎?

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以及任何其他潛在的湯姓學生、杜姓學生或更多的絕對大票的反對廢除死刑的網客,大概從未想到過只用鍵盤打出幾個字、幾句話,他們(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以及任何其他潛在的湯姓學生、杜姓學生或更多的絕對大票的反對廢除死刑的網客)就在一夕間成為罪犯──縱使程度輕重不一,但終究就是罪犯、前科犯──。一旦他們成為罪犯,他們奢求什麼?沒錯:他們奢求社會或某些當事人、家人能夠「原諒」他們。他們奢求得到「寬恕」。他們(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以及任何其他潛在的湯姓學生、杜姓學生或更多的絕對大票的反對廢除死刑的網客)萬萬沒有想到:「任意性質的」他們(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以及任何其他潛在的湯姓學生、杜姓學生或更多的絕對大票的反對廢除死刑的網客)終究是社會上人口的極少數……一旦「任意性質的」他們成為罪犯,社會上人口的極多數就是視他們為罪犯,該被當「敗類」的、該被當「廢物」的……就被更多的絕對大票的反對廢除死刑的民眾認為「不可饒恕」、「殺無赦」,甚至,連餵他們吃飯的錢都該省下來,「直接槍斃用以省飯錢」……一切的一切,難道只在於一個當事人「永遠都不會變成是我」的想法嗎?

其實我要說的就是:XXX、YYY、ZZZ本來也都是嫉惡如仇的人,但XXX、YYY、ZZZ他們都一一地變成「惡」的人。永遠都是不是XXX、YYY、ZZZ的其他人厭惡像XXX、YYY、ZZZ之類的「敗類」;只是,XXX、YYY、ZZZ怎麼會想得到他們也會在有一天變成他們自己原先眼中的「敗類」、變成其他人現在眼中的「敗類」?一旦沒有正確的「判斷力」、沒有正確的「價值」,當然就會智障地變成輿論公幹的對象。

現在,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正在慶幸他們只在新聞報導中成為「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而已。湯姓學生跟杜姓學生也許變成句號了。但,當然還有更多的智障,馬上就會變成明天的ㄨ姓學生、ㄨ姓學生、ㄅㄅㄅ一號、ㄅㄅㄅ二號……源源不絕。

(原發表日期:二○一一年四月一號)

請繼續參考:〈為什麼要說這些老師是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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