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請大家看看以下的幾個案例。關於我在中時部落格所寫的《黑暗騎士》的影評。
真好笑先生說:
我認為你沒有看懂這部戲,
便不應該去寫他的影評,
寫這文,
嘩眾取寵罷了,
"希斯․萊傑 (Heath Ledger) 過度入戲變成起乩"
這句話尤其具人生攻擊性,
你可以不喜歡這片子,
但你不應該攻擊一個已經過世的人,
更何況,
你如何斬釘截鐵斷定Heath Ledger過度入戲變成起乩?
太主觀且具毀謗性的影評,
寫出來,會讓人笑的。
周星星曰:真好笑先生大概不知,他寫出這樣的東西,才是會讓人笑。
網路上的評論,首重一件事:切忌不要去批評別人沒看懂哪一部片。
昨天禮拜六,感謝 Breeze、Amushi、Alfredo 等等幾位前來捧肥內跟我座談新浪潮的場子。我認為,憑著 Breeze、Amushi、Alfredo 他們的水準,他們萬萬不會用有沒有看懂哪一部片去跟別人討論電影。真好笑先生犯了大忌,真的是好好笑。所以我猜真好笑先生年紀不會太大;從「一直按『Enter』鍵」即可判斷出。屢試不爽。從用字不精確跟會打錯字,也可判斷出。「便不應該去寫他的影評」應改成「便不應該去寫它的影評」,「這句話尤其具人生攻擊性」應改成「這句話尤其具人身攻擊性」。
再來,還有人還在用太不太「主觀」來批評別人,我想,真好笑先生應重修一番詮釋學的簡史(包含不少文學理論之類的)。
「希斯․萊傑 (Heath Ledger) 過度入戲變成起乩」是我主觀的評論,何來人身攻擊希斯․萊傑之事?對不起,真好笑先生,請您在 2050 年的時候不准批評《小姐好白》這部影片;否則,我會抓住您說您不應該攻擊已經過世的韋恩兄弟。
看來看去,看不到真好笑先生想要闡述什麼觀點。
問題來了:我始終好奇,整體一百個人裡面,有多少人還能夠真正地思考?我今天這樣子寫,難保那討人厭的路人或化名為「fox」的路人再繼續寫說我周星星胸襟狹窄什麼的。根據那討人厭的路人或化名為「fox」的路人的想法,我周星星不准再回應任何話,才能夠算是胸襟不狹窄。只要有回應,管你回應的內容到底是在寫什麼,就一定會是胸襟狹窄;因為,那討人厭的路人或化名為「fox」的路人只看到說回應的數量居然愈來愈多,可見周星星胸襟狹窄。
整體一百個人裡面,如果有九十七個人繼續攻擊周星星我,一點都不會讓我意外,因為符合社會整體的比例。要攻擊,至少得先寫出論點吧。依我猜測,大概只會有三個人會不認同真好笑先生所寫的內容。
再來請看看徐 先生寫的:
看了幾篇關於黑暗騎士的影評,唯讀這篇的看法與眾人不同,不知是評論者與社會脫節,或是真的有獨述一格的見解。
看看板主的評論:檢察官會變壞的理由是他的女朋友 Rachel Dowes(由 Maggie Gyllenhaal 飾)沒能在另外一場大爆炸過後活過來。
首先檢察官哪裡變壞?他只是改變手法來剷平邪惡。他為何要改變?是因為建議沒被採納而導致悲劇發生,所以他順勢也找了警官他的家庭麻煩。
我猜評論者已經先入為主對英雄片抱持一種膚淺的眼光來看待,導致這看黑暗騎士有很大的盲點。
只舉一個例子:
評論者說《黑暗騎士》證明一件事:滿滿的數位特效,給人的感覺正是空洞、沒感覺、沒感情。
奇怪的是我跟眾多觀眾看到的是特技,但是評論者看到的卻是特效。
不知是評論者眼光與社會脫節,或是真的有獨述一格的眼光呢?請各位客官判定吧。
周星星曰:又是一個連續兩次寫錯字的先生。「獨樹一格」是也,非「獨述一格」。不過,看徐 先生並非「一直按『Enter』鍵」,據此可判斷出徐 先生年紀稍大。
我看徐 先生用量化的思維看我的文章,這已經跳出「局」之外,不在「局」之內,可惜。
請問,我所寫的《黑暗騎士》影評觀點跟大多數人都不一樣,有何錯誤?有啥問題?我所寫的《黑暗騎士》影評本來就是我主觀的評論,有問題嗎?
而且,前提根本就不公平。《黑暗騎士》是一部在大台北破一億、全台破兩億的商業大片,看過《黑暗騎士》的人多得誇張。那,我如果強迫以上那些人也要看《我敵人的敵人》或即將要上映的《與巴席爾跳華爾滋》,那些人寫出一堆《我敵人的敵人》跟《與巴席爾跳華爾滋》都是大爛片的評論,請問,我把《我敵人的敵人》評為去年台灣的年度十二大好片之一,是不是再度又是我的錯?只因為我所寫的《我敵人的敵人》評語跟眾人不同?所以我說嘛,前提都已經如此離譜,你要我怎麼看待後面的結果?
「我猜評論者已經先入為主對英雄片抱持一種膚淺的眼光來看待,導致這看黑暗騎士有很大的盲點。」拜託徐 先生,造句造通順一點。不過幸好我還看得懂。您猜是猜,我的回覆是:我對《超人第一集》持正面看法,對《超人第二集》以降的《超人》系列(包含《超人再起》)都不喜歡。我喜歡《蝙蝠俠第二集》勝過《蝙蝠俠第一集》,接下來都是爛片跟我沒啥熱情的諾藍兩部片。我喜歡《蜘蛛人第二集》勝過《蜘蛛人第一集》,《蜘蛛人第三集》很難看。我喜歡《地獄怪客第一集》。《驚奇四超人第一集》及格,第二集很難看。
拜託徐 先生,您如果想寫得好文章,請不要再寫這種攻擊其他影評人的文章了。縱使周星星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大堆寫得很爛的影評,我都不會跑到別人的地盤攻擊其他影評人「我認為你沒有看懂這部戲」、「太主觀」、「不知是評論者眼光與社會脫節,或是真的有獨述一格的眼光呢?」。拜託徐 先生,請您好好地經營一篇屬於您自己觀點的影評。如果要討論觀點,就討論觀點。但跳到「局」外面,寫些跟觀點無關的文字例如「看了幾篇關於黑暗騎士的影評,唯讀這篇的看法與眾人不同」,小心喔,真好笑先生會說:「寫出來,會讓人笑的。」
結語:根據我的判斷,這些「糾紛」都是因大賣座的《黑暗騎士》而起,所以我猜這些人絕對不會跑去看《與巴席爾跳華爾滋》。
真好笑先生說:
我認為你沒有看懂這部戲,
便不應該去寫他的影評,
寫這文,
嘩眾取寵罷了,
"希斯․萊傑 (Heath Ledger) 過度入戲變成起乩"
這句話尤其具人生攻擊性,
你可以不喜歡這片子,
但你不應該攻擊一個已經過世的人,
更何況,
你如何斬釘截鐵斷定Heath Ledger過度入戲變成起乩?
太主觀且具毀謗性的影評,
寫出來,會讓人笑的。
周星星曰:真好笑先生大概不知,他寫出這樣的東西,才是會讓人笑。
網路上的評論,首重一件事:切忌不要去批評別人沒看懂哪一部片。
昨天禮拜六,感謝 Breeze、Amushi、Alfredo 等等幾位前來捧肥內跟我座談新浪潮的場子。我認為,憑著 Breeze、Amushi、Alfredo 他們的水準,他們萬萬不會用有沒有看懂哪一部片去跟別人討論電影。真好笑先生犯了大忌,真的是好好笑。所以我猜真好笑先生年紀不會太大;從「一直按『Enter』鍵」即可判斷出。屢試不爽。從用字不精確跟會打錯字,也可判斷出。「便不應該去寫他的影評」應改成「便不應該去寫它的影評」,「這句話尤其具人生攻擊性」應改成「這句話尤其具人身攻擊性」。
再來,還有人還在用太不太「主觀」來批評別人,我想,真好笑先生應重修一番詮釋學的簡史(包含不少文學理論之類的)。
「希斯․萊傑 (Heath Ledger) 過度入戲變成起乩」是我主觀的評論,何來人身攻擊希斯․萊傑之事?對不起,真好笑先生,請您在 2050 年的時候不准批評《小姐好白》這部影片;否則,我會抓住您說您不應該攻擊已經過世的韋恩兄弟。
看來看去,看不到真好笑先生想要闡述什麼觀點。
問題來了:我始終好奇,整體一百個人裡面,有多少人還能夠真正地思考?我今天這樣子寫,難保那討人厭的路人或化名為「fox」的路人再繼續寫說我周星星胸襟狹窄什麼的。根據那討人厭的路人或化名為「fox」的路人的想法,我周星星不准再回應任何話,才能夠算是胸襟不狹窄。只要有回應,管你回應的內容到底是在寫什麼,就一定會是胸襟狹窄;因為,那討人厭的路人或化名為「fox」的路人只看到說回應的數量居然愈來愈多,可見周星星胸襟狹窄。
整體一百個人裡面,如果有九十七個人繼續攻擊周星星我,一點都不會讓我意外,因為符合社會整體的比例。要攻擊,至少得先寫出論點吧。依我猜測,大概只會有三個人會不認同真好笑先生所寫的內容。
再來請看看
看了幾篇關於黑暗騎士的影評,唯讀這篇的看法與眾人不同,不知是評論者與社會脫節,或是真的有獨述一格的見解。
看看板主的評論:檢察官會變壞的理由是他的女朋友 Rachel Dowes(由 Maggie Gyllenhaal 飾)沒能在另外一場大爆炸過後活過來。
首先檢察官哪裡變壞?他只是改變手法來剷平邪惡。他為何要改變?是因為建議沒被採納而導致悲劇發生,所以他順勢也找了警官他的家庭麻煩。
我猜評論者已經先入為主對英雄片抱持一種膚淺的眼光來看待,導致這看黑暗騎士有很大的盲點。
只舉一個例子:
評論者說《黑暗騎士》證明一件事:滿滿的數位特效,給人的感覺正是空洞、沒感覺、沒感情。
奇怪的是我跟眾多觀眾看到的是特技,但是評論者看到的卻是特效。
不知是評論者眼光與社會脫節,或是真的有獨述一格的眼光呢?請各位客官判定吧。
周星星曰:又是一個連續兩次寫錯字的先生。「獨樹一格」是也,非「獨述一格」。不過,看
我看
請問,我所寫的《黑暗騎士》影評觀點跟大多數人都不一樣,有何錯誤?有啥問題?我所寫的《黑暗騎士》影評本來就是我主觀的評論,有問題嗎?
而且,前提根本就不公平。《黑暗騎士》是一部在大台北破一億、全台破兩億的商業大片,看過《黑暗騎士》的人多得誇張。那,我如果強迫以上那些人也要看《我敵人的敵人》或即將要上映的《與巴席爾跳華爾滋》,那些人寫出一堆《我敵人的敵人》跟《與巴席爾跳華爾滋》都是大爛片的評論,請問,我把《我敵人的敵人》評為去年台灣的年度十二大好片之一,是不是再度又是我的錯?只因為我所寫的《我敵人的敵人》評語跟眾人不同?所以我說嘛,前提都已經如此離譜,你要我怎麼看待後面的結果?
「我猜評論者已經先入為主對英雄片抱持一種膚淺的眼光來看待,導致這看黑暗騎士有很大的盲點。」拜託
拜託
結語:根據我的判斷,這些「糾紛」都是因大賣座的《黑暗騎士》而起,所以我猜這些人絕對不會跑去看《與巴席爾跳華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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