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廿一年 蘇建和三人無罪定讞 可聲請補償逾六千萬 2012-09-01 01:28 中國時報 【馮郁容/台北報導】 |
纏訟廿一年的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台灣高等法院再更三審昨天宣判,合議庭以現場無三人跡證及相關證據不足,判決蘇建和三人無罪;由於再審及再更二審也判三人無罪,依速審法第八條規定,全案定讞。三人未來可依刑事補償法,聲請補償,最高可獲得六千多萬元。 被害人吳銘漢的兒子吳東諺獲知三人無罪,表示「受害人的人權蕩然無存,加害人的人權,姦淫司法」。吳銘漢的哥哥吳唐接則在聆判後,綁著「冤枉」的白布條,手捧血案現場照片向媒體大喊三聲「冤啊」。委任律師石宜琳也表示「司法是最大的輸家」,人民對司法已失去信心。 昨日上午,高院刑事庭大廈門口擠滿聲援人權團體,也有高中生聚集等候結果。審判長周政達宣布判決無罪,全場民眾「YA」聲齊出,律師團傳出「終於結束了」。當事人蘇建和先是向周政達鞠躬說「感謝庭長」,隨即和莊林勳、劉秉郎分別和律師們互相擁抱。 蘇建和哽咽表示,從十九歲到四十一歲,他歷經廿一年纏訟,青春已逝,希望這件冤案能換來更多省思,讓司法更進步。律師團代表蘇友辰則說,感謝法官發揮法律良知,做出扭轉乾坤的判決,期盼往後司法有青天,人間沒冤獄。 合議庭指出,法醫研究所的刀痕鑑定方法不夠精準,沒有證據能力,無法讓合議庭做出多人行凶、凶器多種的心證,加上李昌鈺血跡噴濺痕的鑑定意見認為凶手可能只有一人,被告的自白間有重大矛盾、現場沒有任何蘇建和三人的毛髮、指紋等跡證,其他凶器迄今沒有出現,合議庭無法作出三人有罪的心證。 蘇建和等三人被控在八十年三月廿四日凌晨,侵入吳銘漢、葉盈蘭夫婦汐止家中洗劫財物。吳被砍四十二刀、葉被砍三十七刀,夫妻命喪黃泉。 現場唯一被查到血指紋的現役軍人王文孝,隔年依軍法槍決,蘇建和、莊林勳和劉秉郎三人在八十四年被判死刑定讞後,律師團和人權團體積極展開救援。歷經馬英九等五任法務部長「槍下留人」,檢察總長陳涵三次提起非常上訴被駁回,辯護律師蘇友辰終於在第三次聲請再審時,以王文孝家中葉女皮包為新證據,開啟再審程序。 律師團的委任律師許文彬表示,蘇建和三人將根據刑事補償法,為十一年五個月的看守所和監牢歲月,以最高額每天五千元聲請刑事補償。如獲准,一人可獲兩千多萬賠償金,三人共可獲得六千多萬元。 高院指出,本案從八十九年十一月開始再審程序以來,業經六年以上之審理,期間又經兩次判決無罪,昨再判決無罪,依速審法第八條的規定,已不得上訴最高法院,全案定讞。 |
三人重生 感謝各界相挺 2012-09-01 01:28 中國時報 【馮郁容/台北報導、馬瑞君/台中報導】 |
獲判無罪定讞後,蘇建和表示,爸爸已經過世,希望趕快回復正常生活,完成母親希望他娶妻生子的願望。劉秉郎則說多虧當年的法務部長馬英九拉他們一把,才能撐到平反日。莊林勳也感慨非常辛苦走到昨天無罪定讞,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蘇建和聆判後在法庭外代表三人發言,哽咽表示感謝家人、律師團及社會各界關心一路相伴,並強調沒有人願意被冤枉,也沒有司法人員願意錯判,希望藉由此件冤案換來更多省思,讓司法更進步,自己未來將從事公益活動。 蘇建和等人和律師團隨後也舉行記者會。律師顧立雄祝福蘇建和早日完成蘇媽媽的夢想,好好生子。蘇建和也說要幫媽媽完成心願,還說「每個人都有十九歲,但我從十九歲以後再也沒有高興過」,現在洗刷冤屈仍高興不起來,因為期間父親四處陳情直到過世,弟弟也患憂鬱症。他現在很想念早逝的慈父,前天還去祭拜父親,希望父親不要再掛念他。 劉秉郎面對無罪判決,表示說高興也沒有很高興,只是「心中一口氣放鬆」。他說,被關後,家人到處問人求人,沒辦法就求神問神,他則成為社會遺棄的小孩。所幸遇到蘇友辰及許文彬兩名律師一路相陪,當年法務部長馬英九、檢察總長陳涵在八十四年關鍵的時候,未執行死刑槍決,拉了他們一把,才能撐到案子平反的這一天。 莊林勳感謝不離不棄的義務辯護律師團,一直重複幫他們喊冤,「該說的都說過了」,所受的苦,非一般人所能承受,如今無罪定讞,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蘇建和曾在台灣人權促進會擔任志工,目前在北部一所學院的餐飲系讀書,之後想從事餐飲業相關工作。劉、莊兩人則表示之前找工作都因為身分被拒,承受很多異樣眼光,有人還說「死刑犯我們請不起啦!」所以回復正常生活是現在最大心願。 自八十年開始辯護本案的律師蘇友辰表示,未來將繼續義務替三人打刑事補償官司,不收任何費用,賠償金下來,會讓他們自由運用賠償金。 「我不是幫他背書,是給他鼓勵,如果被冤枉,就要堅持、不要放棄。」蘇建和三人昨日獲無罪定讞,旋即在下午前往台中看守所探視殺警案死刑犯鄭性澤。但蘇建和三人因「身分特殊」無法見到面,透過卡片表達關心。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鄭性澤案律師羅秉成表示,「蘇案宣判日是蘇建和三人平反冤獄的最後一哩路,但對鄭性澤而言,才是平反路途的第一哩路。 |
李昌鈺鑑定勝出 救了三條命 2012-09-01 01:28 中國時報 【馮郁容/台北報導】 |
蘇建和三人昨日獲判無罪的關鍵,是承審合議庭認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對被告不利的刀痕鑑定不夠精準,沒有證據能力;並採納李昌鈺血跡噴濺痕的鑑定意見,認為凶手可能只有一人;加上被告彼此的自白間有重大矛盾、現場沒有任何蘇建和三人的毛髮、指紋等跡證,合議庭難以認定三人有犯罪事實。 判決指出,八十九年高院准予再審後,法醫研究所利用骨骸刀痕角度鑑定方法,做出「殺害吳銘漢夫婦的凶器至少有菜刀、水果刀、開山刀三種,推定行凶者有兩人以上」的結論。但合議庭認為法醫研究所單憑被害人骨骸的刀痕角度逆推凶器種類,不具普遍接受性及可信賴性。在鑑定實務上,也缺乏可以重複實施的精確實驗紀錄,不具有證據能力。 合議庭採納李昌鈺再更二審的鑑定意見,認為根據他現場重建所呈現的血液噴濺痕,現場的血跡並沒有受到人體或物件阻礙,凶案應該是一人所為。 合議庭指出,本案先天上就證據不足,現場除了薪水袋上有王文孝留下的血指紋,菜刀上有死者吳銘漢的毛髮,沒有任何蘇建和三人留下的血液、指紋、毛髮等生物跡證。迄今也沒有查獲任何作案血衣、凶器,足以佐證王氏兄弟指述三人的自白。況且去典當金飾的是王文孝,啟動再審的關鍵證據小皮包,王文孝生前已表示是他之前偷竊所得,都和蘇建和等人無關。 至於爭論不休的刑求取供問題,合議庭表示根據證據,只有蘇建和被刑求,只有他的警訊和偵訊自白完全無效。但王文孝的供述本來就前後反覆不一,到案時說是一人犯案,後來變成跟弟弟王文忠、謝廣惠、「黑仔」、「黑點」,之後又把謝廣惠改成「長腳」。是王文忠指證長腳是蘇建和、黑仔是劉秉郎、黑點是莊林勳。 而且王文孝的自白與蘇建和三人和弟弟王文忠都有重大出入。例如,王文孝說凶器有開山刀、水果刀和警棍。莊林勳卻說和王、劉兩人各持開山刀,蘇拿一把較小的刀,前後矛盾。合議庭認為這些自白有重要情節不符的瑕疵,無法採信。 至於有無性侵,李昌鈺跟法醫研究所的報告都顯示被害人葉女的上衣有破、有血跡噴濺痕,表示不曾遭到更換。因為當時沒有採證葉女的下體,這部分也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
律:檢攻擊李昌鈺 角色錯亂 2012-09-01 01:28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
纏訟廿一年的吳銘漢夫婦命案,高院再更三審,判決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全案無罪定讞。被告蘇建和的辯護律師許文彬痛罵檢察官「角色錯亂」,惡意攻訐鑑識專家李昌鈺,讓司法歹戲上演了廿一年才落幕。 許文彬昨天聆判後說,當年蘇建和三人死刑定讞後,檢察總長陳涵以發現「審判違背法令」情事為由,提起三次非常上訴,希望能平反冤案,但均被最高法院駁回。 他指出,全案最後獲准再審後,檢察官卻一再提起上訴,造成案件不斷地在最高法院與高院間來來回回,無法確定。而檢察官與檢察總長的態度不同調,明顯破壞了「檢察一體」的法制設計。 另外,許文彬也相當不滿檢察官的態度。他說,高院再審程序中,蒞庭論述的檢察官,對國際權威鑑識專家李昌鈺的鑑定報告,竟然一味採取敵對、攻擊的態度。「為了打倒蘇健和,不惜打倒李昌鈺」,這樣的作法對國家司法實務運作根本沒有益處。 許文彬說,蘇建和三人終於獲得平反,無罪確定,但「冤案」並沒有了結。因為已伏法槍決的王文孝,當年服役中的弟弟王文忠也被誣指涉案,遭軍方判刑。 他期盼軍事法院針對「王文忠竊盜把風,判刑二年八月定讞」部分,因為蘇案無罪確定,而堪認已有發現確實的新證據,尋再審途徑予以平反,以彰顯我國司法人權境界的提升。 |
家屬喊冤 人權殺死正義 2012-09-01 01:28 中國時報 【林偉信、曾百村/綜合報導】 |
蘇案被害人吳銘漢的哥哥吳唐接,昨天聆判後,情緒激動,他從背包中拿出寫著「冤」字的白布條及弟弟、弟媳慘死的照片,用悽厲的聲音在法庭外大聲喊了三次「冤」。他無法相信,等了廿一年的結果,竟會是如此,質疑「人權殺死了司法正義」。 吳唐接在宣判前,提早到法院。他一個人靜靜地坐在法庭內,等候最後的判決結果。當法官喻知,「蘇建和等三人撤銷原判,改判無罪」時,吳一臉呆滯,失了魂似的坐在原地。他不敢相信,煎熬多年,等到的竟是被告無罪的確定判決。 吳步出法庭後,口中念念有詞,他說自己完全無法接受這個結果。他用顫抖的手,拿出弟弟與弟媳血肉模糊的屍體照片,問一旁的記者:「你相信這種傷勢、這種刀痕、這種死法,會是一個人行凶嗎?」「司法無法將凶嫌定罪,不就是鼓勵犯罪嗎?」現在家屬都不寄望司法可以還他們一個公道,吳唐接說到氣憤時還脫口說:「現在鬼月到了,希望『好兄弟』可以聽見,替我遭殺害的親人報仇,向他們索命!」 吳銘漢夫婦獨子吳東諺,昨天依舊看著電視轉播,卻是「事與願違」。他因罹患肌肉萎縮症無法走動,僅用電話表示心中的「不平」。他說受害者人權已蕩然無存,加害者人權凌駕司法。吳東諺表示,他因親眼目睹雙親遭人殺害導致身心嚴重受創,後半生的期望就是要將殺害父母親的凶嫌繩之以法,一切都寄望於法律上。現在心中卻是滿滿的無奈,並透露蘇建和案無罪的判決,對他的雙親一點也不公平,並說受害一方的人權已蕩然無存,實在不公。 而吳銘漢九十五歲的母親吳唐糖,則來不及聽到最終判決,已於今年帶著遺憾去世。 吳的義務律師石宜琳則說,這起案件,雙方當事人都不是贏家,最大的輸家是司法。他無奈地表示,被害人的家屬因為司法怠惰,再也無法獲得公理正義,以後,人民對司法也將永難信賴。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同時也是吳家辯護律師楊思勤表示,從本案可看出,《速審法》明顯違反武器平等的憲法原則,被害人淪為犧牲品,司法正義作賤至此,法治難見青天。 犯罪被害人人權協會理事長趙惟漢、副理事長楊思勤、劉承武,昨痛批速審法對被害人的保護極不公平,且有違憲之嫌。 他們指出,速審法第八條規定,讓被害人喪失了審級利益,顯然有利於被告而不利於被害人。協會認為「與其殺無辜,寧失不經」,但他們不願被害人在暗夜哭泣,更不願凶嫌逍遙法外;希望相關單位可以認真檢視速審法是否有失公允,以維司法正義。 |
馬:勿再重演此類案件 2012-09-01 01:28 中國時報 【仇佩芬/台北報導】 |
纏訟廿一年的蘇建和案,昨天由台灣高等法院再更三審宣判無罪。馬英九總統除對法院判決表示尊重,也強調速審法推動的改革目的,不只是縮短訴訟時間,更促使大家全面思考制度;檢討此案的意義,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再讓此類案件再度發生。 馬英九昨天與媒體茶敘時,對纏訟廿一年的蘇建和案終於塵埃落定,表達欣慰。他回顧蘇建和案是他在法務部長任內時,提出三個停止執行死刑的案件之一;當時檢察總長三度提出非常上訴,但直到第二次被駁回時,外界才發現是史上第一次。 馬英九說,早在十多年前,他在法務部長任內時就認為,正本清源之道是在查案時不應有不當取供的作;而此一因素也使很多法官在證據不確切時無法做出判決,司法界應就此面向檢討此案的意義。 馬英九同時指出,汐止分局是在取供時不盡妥當,才會發生此一情況。之後他在台北市長任內便要求警察機關全面設置錄影設備,其後雖然不是每一個派出所都有能力設置,但重大、敏感案件都採無間斷、跳秒式的錄影方式,因此不能做任何手腳。他說,這是他從調查局的查案方法學來的,如此一來很難發生刑求指控,後來也推廣到全台。 針對速審法實施後對司法制度的影響,馬英九說,法務部提出速審法時,外界爭議很多,但改革意在促使大家思考制度的全面改革;若只是縮短訴訟的時間,而無助於查出真相,這種事情還會重演。 他強調,自己是從「不要再有此類案件重演」的角度看待蘇建和案,希望以後再也不要出現任何刑求不當的情況。 對於類似的江國慶案方面,馬英九說,江案是軍事審判,但江案發生後已修改制度,最終審回到最高法院,這類的情況以後應該也不會再發生。 |
司法史最具爭議案件 五任法務部長 拒批槍決令 2012-09-01 01:28 中國時報 【馮郁容/台北報導】 |
蘇建和三人昨天無罪確定,纏訟廿一年期間,曾創下由死刑定讞後獲准再審、改判無罪當庭獲釋等多項司法紀錄,昨天更是速審法第八條生效後,首度適用該條文的案子。全案堪稱台灣司法史上最具爭議的案件。 蘇建和三死囚案,廿一年來創下的紀錄,包括:馬英九、廖正豪、城仲模、葉金鳳、陳定南等五任法務部長都不批令執行槍決。 民國八十五年,最高法院更破天荒由四十名刑庭法官召開記者會、提出書面報告,支持蘇建和案死刑判決,集體替過去死刑判決來背書。 此外,過去死刑定讞案都無翻身之日。八十九年,蘇建和三人的死刑定讞案件,經律師聲請再審竟獲准。接著在九十二年死刑定讞案再審後還被改判無罪,之後更無罪獲當庭釋放,引發震憾。 同時,旅美鑑識專家李昌鈺首度以專家證人身分,在台出庭作證。到了昨天,三名當年被槍下留人的死囚,終於獲判無罪確定,創下司法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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