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必須是完美的影像,或昇華的影像,或情慾的影像。所以,明星的劇照一直不斷地吸引著我們的目光,肌膚的黃色、乳房的地理,或裙子下方神秘的黑暗雨林,屢試不爽地勾引著人類放膽去探險。
一部又一部,我們一直想多認識別的人、多看看更不一樣的故事。所以我們才要看電影,明明已經看過伊莎貝․于裴全裸,但我們仍更加激動地想看呂迪芬․沙尼耶全裸。明明已經稱讚過《越戰獵鹿人》、《竊聽風暴》,但一看到 There Will Be Blood 的卡司跟劇情大綱,你又迫不及待地想在大銀幕上看看到底會如何。
今年這一年,看了《竊聽風暴》五次,第三次看的時候淚流滿面,曾冒出這樣的念頭:今生能夠看到這部片,應可死而無憾了。怪就得怪編導把這一部虛構的劇情片拍得太成功,導致我本人入戲得太嚴重、誤把虛構的世界當作是實際存在的世界。
今天,我收到一封向我感謝的電子郵件,我也在此回覆我自己的謝意,因為實是我本人的榮幸。她說:很快地就把我的部落格列為「我的最愛」,以及一開電腦就點進我的部落格之類的。其實,我自己也是一開電腦就點進我自己的部落格(XD),但就沒必要列成「我的最愛」了,因為那個網址一直都在那兒。有時候,在網路上晃了一大圈,實在不知要繼續幹什麼,我都還是這樣反覆地點進自己的部落格,看是否會有新的留言。這行為是缺點,表示正在浪費時間。不過,很奇怪,我都很少這樣點進別人的部落格,因為別人的部落格實在是更新得很慢;還有就是到底有沒有參考價值。我自己也會常上天空部落的首頁,看看別人有沒有寫跟電影有關的網誌;但,通常都沒有參考價值。我也常常會上《世界報》的網站,因為偶爾就會冒出很重要的文化新聞(最近也沒什麼興趣看國際新聞)。
其實,我只是開始掌握到經營部落格的竅門,不僅僅一定要有格主的分析評論,其實也應該要把部落格當作是另外一種傳播媒體,傳播的正是新聞、新知、新觀念等等。我想,我這部落格的特點,就是能看到別的地方根本看不到的東西吧。
如果僅只是如此,那就太小看了我的能耐。放一些「東西」,這哪算什麼;但文筆之間有什麼「觀點」、「方法」、「個性」,這才是重點。電影評論,如果能玩到精深的地步,其實已經接近是藝術創作、哲學理念。所以,一個部落格它所能夠發揮到極致的影響力到底是多大,還真要繼續觀察。畢竟,讀者是否夠水準能夠接受影響,這才是真正的真問題。
我自己寫「(解嚴)二十年來的記憶」系列,雖然文筆不屬於優美型,但我還滿認真地安排順序、安排主題,我自己都很滿意能寫出這二十篇(不過很可惜沒能夠一路寫到一九九○年三月學運)。但還是老話一句:剛剛好做這麼好的企畫的人又正是我本人,我怎能自己稱讚自己呢?我常常覺得:如果這是別人的部落格做出來的東西,我也會不吝惜加以稱讚。但就可惜有點子的格主還真是少數。
所以,我說,周星星到底是誰,誰想要看他的「(解嚴)二十年來的記憶」系列?但是用資本主義商業邏輯來看,馬上就發現:《中國時報》影劇版可以請桂綸鎂寫人在威尼斯的點點滴滴,不外是些建築、行李、衣服等等問題,但看的人還更多。
所以,我說,連 Doris Lessing 她自己都做了實驗,一旦出書的作者掛的名字不是 Doris Lessing,書都才只能賣三千多本「而已」。
所以,我說,我如果把普魯斯特的文章放在本部落格,人氣都照樣只會有一百多而已。
所以,我該不該翻譯《主之女仕》(Belle du seigneur) 呢?這已經變成我的懸念,趁台灣海峽兩岸都還沒有這本小說的中譯本,我就應該勇往直前把它全部都翻完。
所以,我說,我曾經跟傑克瞎扯過一堆玩笑,包含說如果我就這樣從網路世界退隱下來,到底會發生什麼事呢?哈哈,我們都說可能會哀嚎一片,紛紛要求周星星下山返回紅塵。錯,是我人應該已經在紅塵中,看我要不要再打電腦。紅塵中一堆辣妹,怎麼會不誘人?其實,網路世界是虛擬世界,我已漸漸地體會箇中奧妙。只是,網路也是無止盡的資料庫,所以我還一直想趕快趁我有生之年,把一些文獻例如楚浮的傳記、沙特跟卡繆的傳記,能看懂多少法文,就趕快翻成中文放在網路上才對。其實呢,好不容易能夠這麼貼近三大國際影展,再退步回「唯華才報、不色不報」,似乎也沒讓世界垮台。
從一起筆一副嚴肅樣,再到不得不草草收尾,這似乎已經變成是周星星的標記:老是這種缺點。但,我還會繼續經營我這個部落格,關心政治但極不願意全在噴政治口水,對焦電影但始終會擴及跟文化社會學有關的討論。然後,還有源源不絕的星星式幽默,我自己看別人的部落格都沒看我自己的冒出更多笑聲!
- Oct 24 Wed 20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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