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十年前,一九九五年,我就曾在《聯合報》或《中國時報》看到有大學教授寫到翻譯西方世界人名應遵守的規則的文章。不過,十年過去了,大部分的人還是誤以為翻譯西方世界人名要把男人的全名翻譯得陽剛一點以及把女人的全名翻譯得陰柔一點。但有沒有人注意到「前名」(英文 first name;法文 prénom) 跟「家族姓」(英文 last name;法文 nom de famille) 彼此之間的差別呢?

我依然記得那位大學教授訂下的規則:關於前名,男人陽剛一點以及女人陰柔一點沒有問題;但關於家族姓,能夠用「中性」的字最好,不然也要用陽剛一點的字。但周星星我早已認為中文字裡面似乎只剩下「中」這個字勉強可被稱為中性,因此我們只剩下一個選擇(出於歷史的原因):用陽剛一點的字。

先別談爭議。讓我們先談談西方世界人名的構成方式。「家族姓」當然是父權社會的產物,但是讓我好奇的是:兩、三千年前,中國跟歐洲並沒有文明、文化上的交流,但為什麼中華文化跟歐洲文化都發展出以父親的姓為「家族姓」的規則?就算這問題暫時無解,我們也都知道,西方世界發展出一個嚴格的訂定「前名」的規則,也就是「前名」必須嚴格區分性別:男女有別,陰性陽性要區別。我絕對懷疑會有西方世界的父母要把自己的兒子命名為妮可 (Nicole)

為了讓問題簡單一點,我直接跳到翻譯的問題。在西方世界,除了俄文字母和希臘字母有它們自己的系統之外,其它歐洲語文都是用拉丁字母來拼音。一位叫 Nicole Kidman 的女人,這名字到了法國、芬蘭都還是被寫成 Nicole Kidman 沒有問題;因此,在西方世界中(除了俄國跟希臘),人名沒有翻譯的問題(即使發音的方式很不一樣)。但是,西方世界的人名到了亞洲(受中華文化影響甚鉅),似乎沒有任何國家完完全全沿用拉丁字母而它未被翻譯成本土的語文。好,Nicole Kidman 是一位女人,讓我們把它翻成「妮可基嫚」吧,是不是很有女人味?但是很怪(先岔題的很怪):為什麼不更進一步翻成「妮可琪嫚」?好,不要再岔題,沿用「基」一定是大家都唸習慣了;但使用「嫚」這個字則百分之百是因為想要讓 Nicole Kidman 的中文譯名更女性化一點。問題來了:如果 Kidman 不是藝名、假名,那 Kidman 理論上應該是 Nicole 的父親的「家族姓」。Kidman 的組成大家都知道是「kid」跟「man」,像有些人的家族姓是來自「black」跟「smith」、或「John」跟「son」的組合。假設 Nicole 的父親前名是 John,那他的中文譯名是不是會變成「約翰基嫚」?所以我才問:man 是不是「嫚」?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Chanel,知名的時尚品牌「香奈兒」,創辦人是 Gabrielle Chanel,以藝名 Coco Chanel 聞名全世界。不過,她的父親叫 Albert Chanel,我周星星就是故意把它翻成「阿耳貝夏內喏」也故意不把它翻譯成「阿耳貝香奈兒」。Julie Delpy 的父親剛好也叫 Albert,但我把他翻譯成「阿耳貝․戴喏匹」也永遠不會是「阿耳貝․蝶兒」。法國哲學家 Simone de Beauvoir 是「西蒙․德․波瓦禾」而不是「西蒙波娃」,德國哲學家 Hannah Arendt 是「漢娜․阿亨特」而不是「漢娜鄂蘭」。Keira Knightley 現有的譯名也接近災難。等等等。

只有一位還 OKAngelina Jolie,因為「Jolie」本來就不是本姓。在法文裡面,「joli」的意思正是「可愛的」兼「漂亮的」,若形容陰性名詞則字尾加「e」。所以周星星我常跟朋友開玩笑說(並且自命為是周星星自創的名句):「Angelina Jolie jolie 大胸部。」只要「胸部」是「poitrine」就可以成立。可惜這一句只有懂法文的人才會會心一笑。

東歐國家如捷克以及俄國又是不同的例子,女人姓名字尾加「娃」是沒錯,但最好在「娃」之前還是要好好翻譯家族姓。

我現在開放大家再提供新例子供大家討論。想反駁我的也可以留言,我已預備好答案。

近期我再補充畢卡索等西班牙、葡萄牙文化中冠母姓的現象。因為和「譯名」無關,所以我才決定用另外一個網誌來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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