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資本論》(LE CAPITAL au XXIe siècle)(中譯本 en 2014)作者托馬˙皮凱提(Thomas PIKETTY)開部落格了。該部落格,是由法國《世界報》編輯、經營。於是,托馬˙皮凱提部落格成立了!
http://piketty.blog.lemonde.fr  



今天,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號,是〈世界電影一百二十週年〉的日子,因為自一八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號算到今天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號,正好就是電影一百二十週年。

世界電影的一百二十週年,影評人周星星我已經在本部落格寫了很多篇紀念「電影一百二十週年」的部落格網誌。雖說我都只是放在(本)部落格上供部落格讀者閱讀,但是我這一位「部落格格主」的表現,還遠遠地超過『台灣人的新聞媒體』的表現。所謂的台灣人的新聞媒體,完全不知道、根本不知道、因為「沒在關切」所以也不會知道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號要慶祝電影問世一百二十週年。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號至今,一共是十年又九個月,顯然,一邊讓人覺得已經過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一邊又讓人覺得時間是一倏忽過得很快、飄了過去,二○○五年三月對周星星我來說就像是昨天才剛剛發生的事,二○一五年三月也照樣是昨天才剛剛發生的事,但其實周星星我跟全台灣每一位台灣人都一樣,既是又老了一歲、一些,也照樣是繼續過自己的生活、經營自己的人生。沒有什麼比「『自己』最關心的事」還更重要的了,周星星我很「愛自己」,別人也是一樣。

這幾年,周星星我一直都很搞笑,曾突然起意想把筆名「周星星」改成「周冰冰」,因為有很多「冰冰」都很有名,像是白冰冰、范冰冰、李冰冰,幾乎就差一位「周冰冰」,就能湊出「泛舟李白」,意思是「范、周、李、白
」,即范冰冰、周冰冰、李冰冰、白冰冰這四位「冰冰」的姓。

不管筆名要改成什麼樣,周星星我的初衷一直沒有變:第一,一定要用「周星星」的筆名,用意是要讓大家眾人以為「光聽到『周星星』這人名就會認為『周星星』這人根本不『嚴肅』 « sérieux » 」,周星星我就是希望會出現這種心理感覺;第二,一定要盡全力當一位部落格格主,盡力評論,盡力去寫,而且就在「周星星」筆名之下盡力去寫、盡力評論,推銷「周星星」之名的『影響力』。若,到了二○一五年的今天,大家眾人認為「周星星」這人「不是『不嚴肅』」,反而是「太嚴肅」 « trop sérieux » 、是一位「太嚴肅」的部落客,那麼,本部落格格主周星星我就認為我作為此格格主已經盡到力、也已經達到目的了,成為「周星星」。

「周星星」、「周冰冰」,或「周冰冰」、「周星星」,都是一模一樣的事
,就像「周藍藍」、「周亮亮」、「周綠綠」或「周電電」,也都是一模一樣的事,重點不在這些筆名到底是「周星星」或「周冰冰」,而是,作為一位部落格格主/部落客,周星星我「能不能」做得比其它所有的「台灣人的新聞媒體」還要再更好、再好得極多、極優,青出於藍,還要再更勝於藍,『藍』媒體還輸給一個『青』格,這正是周星星我追求的目標。

「部落格」究竟是什麼?其實,部落格正是庶民的網站。周星星我就是一號庶民,我個人完全沒有那個專業能力去架設一個網站、網頁,部落格大約是在二○○四、二○○五年之間出現、普及化,部落格真的就是一般庶民用的「網站」。故,善用部落格,等於就是把部落格當作新聞媒體或言論媒體,部落格在實質意義上就是新聞媒體。托馬˙皮凱提(Thomas PIKETTY)也成立一個部落格,他的部落格當然就會成為「法國經濟學家托馬˙皮凱提」的新聞言論媒體。

看到托馬˙皮凱提也成立部落格,這項消息超級激勵庶民我周星星,因為這再一次讓周星星我「看『清楚』、看『正確』」臉書的先天限制。臉書很好玩,但臉書只是好玩的東西,臉書只是讓人拿來玩的東西,臉書永遠不會像部落格真的更能夠「維持」、「延續」。

理論上,人人都能在臉書上慶祝世界電影一百二十週年;但是,慶祝歸慶祝
,能不能也在臉書上把電影問世一百二十週年的很多電影事件、歷史事件,都敘述得清楚、正確;而且,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把臉書當作新聞媒體,變成很有『影響力』的新聞媒體,讓「言說」、「論述」、「評論」都傳播得更遠、更廣、更多人都閱讀得到?其實,是不能否認某些具備超高「知名度」
(la célébrité)、「很有『影響力』」、「具備『影響力』」(influent)的臉書人的確可以(pouvoir)傳播得更遠、更廣、更多人都閱讀得到,但臉書文章能否「維持」得、「延續」到一年以上都還會有人在閱讀,根據經驗,這近乎是不可能的事。

最後,最後,身為庶民,叫我庶民影評人周星星吧,我把近期討論電影問世一百二十週年的部落格文章都放在本部落格作出網址的連結,敬請務必參考看看。很有用吧?很有啟發吧??

〈電影近一百二十週年〉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80007755  

〈電影一百二十週年之巴黎「大咖啡館」〉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80007756  

〈電影一百二十週年須釐清的一項關鍵真相〉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80007757  

〈電影一百二十週年之《自里昂的盧米埃工廠下班》〉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80007758  

〈世界電影的一百二十週年就是今天〉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80007780  

〈「影評人」堪稱是最混的一種文人〉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80007786  

《STARS WAR:電影覺醒》(STARS WAR : « Le CINÉMA » AWAKENS, 1895)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80007787  


〈世界電影的一百二十週年〉
http://newsblog.chinatimes.com/jostar2/archive/22762  

玩部落格、經營部落格,真沒想到這件事會變成我這一位部落格格主的正經事。
十年前二○○五年三月二十四號,我創立本部落格,變成一位部落格格主,曰是部落客(blogueur)。

  
 posté le lundi 28 décembre 2015

對我周星星來說,身為一位部落客,同時就身為一位作家(écrivain)。
身為一位作家(écrivain),必須要在很多時機,勇敢地說:不能這樣。

posté le lundi 28 décembre MMXV///


經營部落格也是一項志業,身為部落客也是一項志業。

  經營部落格也是一項志業(7)

網路上,有分最高層、次高層、中間層、次低層、最低層的網客嗎?很難區分。
一位部落格格主,曰是部落客,應該是不致於會淪落到網路最低層的網客;網路最低層的網客,留給一直黏在臉書上的臉書客(facebooker)吧!

  
 posté le vendredi 27 mars 2015


「老百姓水準就這樣。」黏在臉書上發發牢騷的網客,的確就是網路最低層的網客,老百姓水準就這樣而已。有人還說:網路最低層的,是酸民。是呀,老百姓水準就這樣而已。

部落格格主部落客(blogueur),在今天這個「臉書全盛」的年代,還在堅守部落格、用部落格發文,總還算是有些理想的部落客。這些理想,難曰必是「理念型的理想」(Idéal),但必定有一些理想中最適切(idéal)的作法、知道該怎麼做的知識(savoir-faire)/此即英文 « know-how » 。

坦白說,一位部落客,我們眾人對一位部落客的期待,是遠遠高過任何一位像是阿貓阿狗的臉書客。人人都「能夠」開臉書帳號、經營臉書、玩臉書,但絕非人人都能夠把部落格經營得有料、有生氣、有人氣,更何況又能夠是「能夠」啟發他人的部落格格主。臉書,是本來就具備「知名度」(la célébrité)的名人們他們的臉書才會很有『影響力』(influence / influ-ent),但是,(名人們)他們的臉書發文
————仍然等同發牢騷————幾乎都「沒料」,臉書早已淪落為發言麥克風、發言平台、發言地帶。

十年前,不少台灣人紛紛成為部落客、開部落格;十年後,更多台灣人開臉書、玩臉書,放棄部落格。「老百姓水準就這樣
。」這是既成社會現象,老百姓水準的確就是這樣。

網路最低層的網客是「酸民」,但是,什麼是「酸民」的最佳定義?恐怕,又再是因人而異的定義。

「酸民」,(打字)說話沒有「理性」,做事沒有「原則」,信念沒有「價值」,腦殘到不能自知超級愚蠢。 « idiot » 、
 « crétin » 、 « débile » 、 « con » 、 « imbécile » ,一天到晚幹出 « grosse(s) bêtise(s) » ,徹頭腦殘 « attardé » ,浪費大家的時間。


所以,開部落格、經營部落格,就必須對抗「酸民」,對抗他們的愚蠢。

這時代的義務,跟上一世紀、跟人類文明的義務一樣,就是要對抗愚蠢。這時代,更要抗拒法西斯主義。

  
 posté le vendredi 27 mars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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