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影評人,要講十六堂搖滾樂的課?這是在搞笑嗎?

沒在搞笑,離搞笑差了六十萬光年。

周星星我說過多次:我自己就是搖滾樂的子弟,我喜愛  DREAM THEATER  更甚於  Woody ALLEN  ,我喜愛  YES  更甚於  Alfred HITCHCOCK  ,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搖滾樂樂迷。

周星星我將以夙興夜寐的努力,為我狂烈熱愛的搖滾樂,寫出「像樣」的論文。只因為,喜愛搖滾樂的樂迷,絕大多數、或說就是全部的搖滾樂樂迷,不太認真、不太唸書、不太思考,所以他們只能一直當 « groupies » 而已,不能當、當不上搖滾樂的美學家。

要研究搖滾樂,到底須要多少堂課?是十二堂、還是十六堂搖滾樂的課,才能真正地認識跟瞭解搖滾樂?只有這個問題有一點困擾我周星星,其它的問題都絕對不是問題。

要研究搖滾樂,或要認識搖滾樂,絕對不是什麼比賽誰聽得更多張  THE BEATLES  的專輯、比賽誰聽得更多張搖滾樂的專輯,而是:有沒有一個願意思考的腦袋。

只有這樣夠開放,你才能真正地發自內心喜愛搖滾樂帶來的自由跟享受。

  « posté le lundi 9 février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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