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20155062 

我呢,我也在該網誌的留言區再提出我自己的見解。

老實說,您怎麼看我這個人的風格、見解、個性、態度,那是您自己的事,那是您的自由。任何人都會做這樣的事,任何人都擁有這樣的自由;就像我,我私底下也會跟比較熟識的朋友抱怨、批評某些人、某些文章,我所使用的形容詞、表達法聽起來也一定會是不堪入目。但是,從小習得的做人處事的道理告訴我,私底下的事是私底下的事,公開出來的話就收不回去了(就像我這篇公開信一公開出來的話就收不回去了);所以,對於「公」的領域,一定要謹慎。

您自己是有志於學術的人,學術圈、文壇不外就是針對一些理念反反覆覆辯論,文人就是要用文字去講道理、拚道理,提出一個論據之後再提出一個論據,務求思路清楚,務求道理能夠被講清楚、能夠被其他讀者所瞭解。

我剛剛說過,不管我周星星在這部落格上的發言,或在座談會上的發言,或在其它刊物上發表的文章,全都是可受公評的材料,您私底下會持有什麼樣的意見,我一點都不在乎。但是,今天您公開地說我本人「腦殘」、「不懂又愛裝懂」、「白目」、「狗屁不通」,並使用副詞「媽的」、「他媽的」,真是讓我本人感到遺憾。我實在不懂身為高級知識份子的您,為何語氣如此暴怒、無禮。

您在我那篇網誌的留言區註明「沒有想要吵架」,可能是因為周星星我常常跟某幾位來客「吵架」,才導致您如此謹慎地加上「沒有想要吵架」這一句話;事實上,您多慮了,這一句話根本不用寫出來;因為,看您一條一條提出論證──跟其他真正白目的人比較起來,您的確是想認真地討論問題,為何您覺得我想要跟您吵架?我陳述我的看法的時候,有作出任何對您不敬的陳述或辱罵或「腦殘」、「不懂又愛裝懂」、「白目」、「狗屁不通」、「媽的」、「他媽的」這些字眼嗎?但是,您事後跑到豆瓣公開地說我本人「腦殘」、「不懂又愛裝懂」、「白目」、「狗屁不通」,並使用副詞「媽的」、「他媽的」,直到今天被我本人看到,我真的是很搞不懂呀。

不管怎麼樣,我寫這篇公開信,並非是要跟您吵架,而是要讓您知道我也已經閱讀到您那篇您心裡面真正的想法:〈周星星真是ㄇㄉ腦殘〉。雖然我本人感到受辱,但依舊不會更改我原先對您的看法。一月上旬,聞天祥先生向我以及其他前兩屆的部落格達人獎評審徵詢是否可推薦幾位部落客,讓他可考慮邀請擔任今年的部落格達人獎評審;一月中旬,我就向聞天祥先生──我都尊稱他為我的建中學長──推薦您的部落格,因為,我本人相當欣賞你們的部落格。一月中旬,我本人相當欣賞你們的部落格;四月中旬,縱使我已看到您那篇〈周星星真是ㄇㄉ腦殘〉,我本人依舊是相當欣賞你們的部落格。我怎麼看待你們的部落格的品質,是跟我受辱的情緒無關的。

子貢在《論語》說:「君子一言以為知,一言以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還說:「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子夏說:「小人之過也必文。」

我個人則以孔子之說為惕:「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

愚弟周星星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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