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ㄅ,一旦是關於死刑,政治就變得很情緒、感情用事。政治瞧不起哲學,踐踏理論,於是把哲學的問題、生命的問題交給最粗俗的機制:民意。
ㄆ,人民的劣根性在於因為自私必須施加暴力,因為要報復所以要動私刑。一旦牽涉到暴力,人民痛恨司法將他們施加暴力、動私刑的權力剝奪走;比較溫和的人則是感到挫折。人民喜歡看到對方死掉,因為死掉之後才能夠辦節慶。
ㄇ,死刑之上是懲罰權,僅只有國家機器能夠擁有的權力。類似白冰冰之流的人,誤把廢死刑看成是不懲罰,誤把無期徒刑當成是關禁閉在度假。白冰冰她自己講過,一旦廢除了死刑,馬上就會有一堆人隨便亂殺人,反正關在監獄裡面就像在度假(還有平面電視可以看)。周星星我說:由此可見白冰冰沒當過任何一天的兵。軍隊不是監獄,都已經讓很多役男度日如年,怎可輕言監獄是本島的 Club Med?監獄的本質就是在監禁、隔離,這是真正的沒什麼自由。如果白冰冰真的那麼痛恨反死刑人士、以及低估監獄的痛苦,我非常歡迎白冰冰她本人前來刺殺影評人周星星──我本人,因為我堅定地反死刑,同樣也會反對死刑繼續存在、反對判白冰冰死刑,但就請白冰冰無限期被監禁到死吧。既然在監獄比在自家更容易看到平面電視,為什麼她就不起而行呢?一堆莫名其妙根本不思考懲罰權的人說些莫名其妙的留下死刑的理由,分明踐踏理論。
ㄈ,法律不應針對民意的情緒作出反應。不管是白曉燕案、還是台大教授被瘋漢活活打死,法院的判決,以及法律本身的制訂,並不應該跟著民意漲停板或跌停板。反死刑人士能輕輕鬆鬆地針對「死刑作為一種懲罰方式」提出宏觀的辯論,但是反廢死刑人士仍停留在片面以及破爛的「殺人者死」、「殺人償命」的觀點。我們並非都只討論殺人案件而已。討論殺人案件,會有受害者、受害者家屬的類別冒出來,這將擾亂辯論的方向;例如,說什麼廢死刑無法對受害者家屬交代。第一,司法體系並不須對受害者家屬負責,司法體系只對國家負責、只代為執行國家機器的懲罰權;第二,司法體系內的法官、檢察官,更只隸屬司法體系而已,他們更不用對受害者家屬負責;第三是大原則,廢死刑並未廢除懲罰權,罪犯仍將難逃法律制裁。再來就更關鍵:遇到像是政治犯的問題,更沒有受害者、受害者家屬的類別冒出來。反廢死刑人士只討論殺人案件,但據說以前還有政治犯、製造偽幣、製造跟販賣毒品、海盜、輪暴(集體性侵)等案件可被判死刑。破爛的「殺人者死」、「殺人償命」的觀點竟然無用,請問為什麼以上這些罪刑以前可被判死刑?所以,民意的情緒將難以講解清楚死刑的問題。根據此點,廢死刑的問題應交由立法院來解決;人民可以辯論廢死刑,但絕不應依照民意的反彈延遲廢死刑的時程。
ㄉ,殺人這行為是野蠻的,即使經由國家機器亦然。台灣解嚴二十年了,民主化十六年了,死刑繼續存在實在斲傷台灣的民主形象。人民的文明水準,是跟著民主的進步一起進步嗎?說實在話,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道路都開好了,這是物的問題;守不守交通規則,這是心的問題。人民如果有權利可不被罰,雖不見得人人都想施加暴力,但如果是因為要報復所以要動私刑,保證很多人想把對方打死;桃園楊梅一位超商店長活活打死一位遊民,花蓮好幾位受害者家屬跑到醫院揍死肇事者,這些都是在人民沒有權利可不被罰的天空下出現的案例,這些絕非是個位數的個案,這些全都是我們人性的自私的施加暴力的劣根性。死刑的存在,僅只是藉由國家機器殺死另外幾條生命;人民可為此歡呼,表示人民喜歡看到對方死掉。
ㄊ,是沒錯,我們應教育人民,而非挑釁人民。但是,有些人已經受過高等教育,何以論理破綻百出?因此,我建議要用知識挑釁人民:理性的人能夠被證據說服。廢死刑是趨勢,這是遮不住的事實。除非你安於當阿貓阿狗,否則,未來的人都還會再檢視你的言行。台灣可以再撐一百年不廢死刑,這並非不可能;但是兩百年後的人回頭看陳水扁只會用言語欺騙反死刑人士、馬英九根本不想廢死刑,我們就知道,現在堅持不廢死刑的人,都是選錯立場的人。
ㄅ,一旦是關於死刑,政治就變得很情緒、感情用事。政治瞧不起哲學,踐踏理論,於是把哲學的問題、生命的問題交給最粗俗的機制:民意。
ㄆ,人民的劣根性在於因為自私必須施加暴力,因為要報復所以要動私刑。一旦牽涉到暴力,人民痛恨司法將他們施加暴力、動私刑的權力剝奪走;比較溫和的人則是感到挫折。人民喜歡看到對方死掉,因為死掉之後才能夠辦節慶。
ㄇ,死刑之上是懲罰權,僅只有國家機器能夠擁有的權力。類似白冰冰之流的人,誤把廢死刑看成是不懲罰,誤把無期徒刑當成是關禁閉在度假。白冰冰她自己講過,一旦廢除了死刑,馬上就會有一堆人隨便亂殺人,反正關在監獄裡面就像在度假(還有平面電視可以看)。周星星我說:由此可見白冰冰沒當過任何一天的兵。軍隊不是監獄,都已經讓很多役男度日如年,怎可輕言監獄是本島的 Club Med?監獄的本質就是在監禁、隔離,這是真正的沒什麼自由。如果白冰冰真的那麼痛恨反死刑人士、以及低估監獄的痛苦,我非常歡迎白冰冰她本人前來刺殺影評人周星星──我本人,因為我堅定地反死刑,同樣也會反對死刑繼續存在、反對判白冰冰死刑,但就請白冰冰無限期被監禁到死吧。既然在監獄比在自家更容易看到平面電視,為什麼她就不起而行呢?一堆莫名其妙根本不思考懲罰權的人說些莫名其妙的留下死刑的理由,分明踐踏理論。
ㄈ,法律不應針對民意的情緒作出反應。不管是白曉燕案、還是台大教授被瘋漢活活打死,法院的判決,以及法律本身的制訂,並不應該跟著民意漲停板或跌停板。反死刑人士能輕輕鬆鬆地針對「死刑作為一種懲罰方式」提出宏觀的辯論,但是反廢死刑人士仍停留在片面以及破爛的「殺人者死」、「殺人償命」的觀點。我們並非都只討論殺人案件而已。討論殺人案件,會有受害者、受害者家屬的類別冒出來,這將擾亂辯論的方向;例如,說什麼廢死刑無法對受害者家屬交代。第一,司法體系並不須對受害者家屬負責,司法體系只對國家負責、只代為執行國家機器的懲罰權;第二,司法體系內的法官、檢察官,更只隸屬司法體系而已,他們更不用對受害者家屬負責;第三是大原則,廢死刑並未廢除懲罰權,罪犯仍將難逃法律制裁。再來就更關鍵:遇到像是政治犯的問題,更沒有受害者、受害者家屬的類別冒出來。反廢死刑人士只討論殺人案件,但據說以前還有政治犯、製造偽幣、製造跟販賣毒品、海盜、輪暴(集體性侵)等案件可被判死刑。破爛的「殺人者死」、「殺人償命」的觀點竟然無用,請問為什麼以上這些罪刑以前可被判死刑?所以,民意的情緒將難以講解清楚死刑的問題。根據此點,廢死刑的問題應交由立法院來解決;人民可以辯論廢死刑,但絕不應依照民意的反彈延遲廢死刑的時程。
ㄉ,殺人這行為是野蠻的,即使經由國家機器亦然。台灣解嚴二十年了,民主化十六年了,死刑繼續存在實在斲傷台灣的民主形象。人民的文明水準,是跟著民主的進步一起進步嗎?說實在話,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道路都開好了,這是物的問題;守不守交通規則,這是心的問題。人民如果有權利可不被罰,雖不見得人人都想施加暴力,但如果是因為要報復所以要動私刑,保證很多人想把對方打死;桃園楊梅一位超商店長活活打死一位遊民,花蓮好幾位受害者家屬跑到醫院揍死肇事者,這些都是在人民沒有權利可不被罰的天空下出現的案例,這些絕非是個位數的個案,這些全都是我們人性的自私的施加暴力的劣根性。死刑的存在,僅只是藉由國家機器殺死另外幾條生命;人民可為此歡呼,表示人民喜歡看到對方死掉。
ㄊ,是沒錯,我們應教育人民,而非挑釁人民。但是,有些人已經受過高等教育,何以論理破綻百出?因此,我建議要用知識挑釁人民:理性的人能夠被證據說服。廢死刑是趨勢,這是遮不住的事實。除非你安於當阿貓阿狗,否則,未來的人都還會再檢視你的言行。台灣可以再撐一百年不廢死刑,這並非不可能;但是兩百年後的人回頭看陳水扁只會用言語欺騙反死刑人士、馬英九根本不想廢死刑,我們就知道,現在堅持不廢死刑的人,都是選錯立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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