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鏡頭」前面加上一個形容詞「長」,變成長鏡頭,首先指的是變長的鏡頭:透過兩個(甚至以上)的透鏡,它能夠讓兩個透鏡的距離增長,好讓更遠的景能夠放大且清楚地進入目的地──不管此目的地是指底片還是指肉眼。望遠鏡的原理不就是如此嗎?它讓人類的肉眼能夠看到很遠很遠的某一景。
由於光學原理就是以下如此:鏡頭拉長,則景深變短;所以,用長鏡頭拍攝人物、景物時,在最通常的狀況下,我們會讓人物、景物有對到焦,然後讓背景或前景失焦。這種視覺效果通常都很迷人,醜男醜女都能在長鏡頭中變成帥哥美女──但不要忘記要先選好拍攝的角度。
採用長鏡頭的視覺美學非常普遍,甚至在美國好萊塢的商業片中早已成為主流。在麥可․曼 (Michael Mann) 正式採用數位高畫質攝影機之前(也就是說仍舊在用三十五釐米的底片拍攝影片),他就是長鏡頭的愛好者。他的演員,例如威爾․史密斯 (Will Smith),往往不太曉得笨重的攝影機到底在多遠的地方。
動態攝影(或影片攝影)
靜態攝影,俗稱拍照片,其動詞「拍」在英文中被稱為 « take » ,在法文中被稱為 « photographier » ,就是來自名詞(一張一張的)「照片」 « photographe » 。
動態攝影,俗稱拍片,其動詞「拍」在英文中被稱為 « shoot » ──其中之一的用法,在法文中被稱為 « filmer » ,就是來自名詞(一部一部的)「影片」 « film » 。
如果是靜態攝影,一張一張的影像,就是一張一張的照片。
如果是動態攝影,從「開麥拉」到「卡」,攝影下來的只會是一段一段的影像。就此毛片來說,我們中文竟然稱它是一個「鏡頭」──前輩啊,你害慘我們晚輩呀!好吧,一個「鏡頭」就一個「鏡頭」吧:在英文中,這一個「鏡頭」被稱為一個 « shot » ;在法文中,這一個「鏡頭」被稱為一個 « plan » ,統一中譯成是一個「鏡頭」。
至此,我們發現到:在動態攝影中,一個「鏡頭」的意義是取其有固定綿延/固定的時間長度的一段影像,不再是攝影器材的物體。
綿延/時間長度的精神
有固定綿延/固定的時間長度的一段影像,我們現在稱之為一個「鏡頭」。
假設我們現在正在《烈火悍將》(Heat) 的拍片現場:當勞伯․狄尼洛 (Robert De Niro) 跟艾爾․帕西諾 (Al Pacino) 正面對面坐在一起喝咖啡。以前,我們可能還笨笨地要分兩次不同的時間跟不同的攝影機地點來分別拍攝狄尼洛跟帕西諾的對話;現在,幾乎都直接同時用兩台攝影機分別拍攝狄尼洛跟帕西諾的對話。不管用的方法是哪一種,我們都要剪接,讓狄尼洛跟帕西諾的臉部分別入鏡。本來可能是一大段長達八分鐘的狄尼洛/(或)帕西諾說話──非對話,現在,我們可以把它剪接成像是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對話,還是一樣長達八分鐘。但是,因為有狄尼洛/帕西諾交錯出現,我們發現到,每一個「鏡頭」的綿延/時間長度變短了。
如果有某一位智障導演,只採用A攝影機的畫面,例如只有帕西諾的臉部跟狄尼洛的背部的「鏡頭」,並且長達八分鐘的話,我敢保證狄尼洛他會跳起來說「我碰到 « heat » 了」──而且,「天下雨,地就會溼」/該智障導演就會是個 « dead man » 了。
問題是:長達八分鐘毫無剪接的一個「鏡頭」,為何在台灣被俗稱為「長鏡頭」?
問題是周星星我一聽到「長鏡頭」,想到的永遠只是攝影器材的鏡頭;那麼,為何不更改俗稱?為何不建議一個更佳的稱法?
讓我們來看看英文跟法文。英文稱這一類的鏡頭為 « long take » ,顯然把 « take » 這個動作拉長時間(因此是未經過剪接的)。法文稱這一類的鏡頭為 « plan-séquence » ,分別來自兩個名詞:一是「鏡頭」 « plan » ,再是「長場(某一段場景)」 « séquence » ,用後面的 « séquence » 來表示該 « plan » 的性質。
至此,周星星我決定採用柏格森的概念,直接了當地把 « long take » 或 « plan-séquence » 意譯成是「長時間鏡頭」。
「長時間鏡頭」明確地指出更「長」一段時間的綿延/時間長度,或許比「長拍鏡頭」更好用又不至於造成誤會。
․ 電影 pas pour film
由於光學原理就是以下如此:鏡頭拉長,則景深變短;所以,用長鏡頭拍攝人物、景物時,在最通常的狀況下,我們會讓人物、景物有對到焦,然後讓背景或前景失焦。這種視覺效果通常都很迷人,醜男醜女都能在長鏡頭中變成帥哥美女──但不要忘記要先選好拍攝的角度。
採用長鏡頭的視覺美學非常普遍,甚至在美國好萊塢的商業片中早已成為主流。在麥可․曼 (Michael Mann) 正式採用數位高畫質攝影機之前(也就是說仍舊在用三十五釐米的底片拍攝影片),他就是長鏡頭的愛好者。他的演員,例如威爾․史密斯 (Will Smith),往往不太曉得笨重的攝影機到底在多遠的地方。
動態攝影(或影片攝影)
靜態攝影,俗稱拍照片,其動詞「拍」在英文中被稱為 « take » ,在法文中被稱為 « photographier » ,就是來自名詞(一張一張的)「照片」 « photographe » 。
動態攝影,俗稱拍片,其動詞「拍」在英文中被稱為 « shoot » ──其中之一的用法,在法文中被稱為 « filmer » ,就是來自名詞(一部一部的)「影片」 « film » 。
如果是靜態攝影,一張一張的影像,就是一張一張的照片。
如果是動態攝影,從「開麥拉」到「卡」,攝影下來的只會是一段一段的影像。就此毛片來說,我們中文竟然稱它是一個「鏡頭」──前輩啊,你害慘我們晚輩呀!好吧,一個「鏡頭」就一個「鏡頭」吧:在英文中,這一個「鏡頭」被稱為一個 « shot » ;在法文中,這一個「鏡頭」被稱為一個 « plan » ,統一中譯成是一個「鏡頭」。
至此,我們發現到:在動態攝影中,一個「鏡頭」的意義是取其有固定綿延/固定的時間長度的一段影像,不再是攝影器材的物體。
綿延/時間長度的精神
有固定綿延/固定的時間長度的一段影像,我們現在稱之為一個「鏡頭」。
假設我們現在正在《烈火悍將》(Heat) 的拍片現場:當勞伯․狄尼洛 (Robert De Niro) 跟艾爾․帕西諾 (Al Pacino) 正面對面坐在一起喝咖啡。以前,我們可能還笨笨地要分兩次不同的時間跟不同的攝影機地點來分別拍攝狄尼洛跟帕西諾的對話;現在,幾乎都直接同時用兩台攝影機分別拍攝狄尼洛跟帕西諾的對話。不管用的方法是哪一種,我們都要剪接,讓狄尼洛跟帕西諾的臉部分別入鏡。本來可能是一大段長達八分鐘的狄尼洛/(或)帕西諾說話──非對話,現在,我們可以把它剪接成像是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狄尼洛/帕西諾對話,還是一樣長達八分鐘。但是,因為有狄尼洛/帕西諾交錯出現,我們發現到,每一個「鏡頭」的綿延/時間長度變短了。
如果有某一位智障導演,只採用A攝影機的畫面,例如只有帕西諾的臉部跟狄尼洛的背部的「鏡頭」,並且長達八分鐘的話,我敢保證狄尼洛他會跳起來說「我碰到 « heat » 了」──而且,「天下雨,地就會溼」/該智障導演就會是個 « dead man » 了。
問題是:長達八分鐘毫無剪接的一個「鏡頭」,為何在台灣被俗稱為「長鏡頭」?
問題是周星星我一聽到「長鏡頭」,想到的永遠只是攝影器材的鏡頭;那麼,為何不更改俗稱?為何不建議一個更佳的稱法?
讓我們來看看英文跟法文。英文稱這一類的鏡頭為 « long take » ,顯然把 « take » 這個動作拉長時間(因此是未經過剪接的)。法文稱這一類的鏡頭為 « plan-séquence » ,分別來自兩個名詞:一是「鏡頭」 « plan » ,再是「長場(某一段場景)」 « séquence » ,用後面的 « séquence » 來表示該 « plan » 的性質。
至此,周星星我決定採用柏格森的概念,直接了當地把 « long take » 或 « plan-séquence » 意譯成是「長時間鏡頭」。
「長時間鏡頭」明確地指出更「長」一段時間的綿延/時間長度,或許比「長拍鏡頭」更好用又不至於造成誤會。
․ 電影 pas pour fi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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