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化」到底是什麼 ? 是關於「性愛」(le sexe)、「性觀念」(la sexualité)、「身體」(le corps) 的道德觀嗎 ? 是否自二十世紀起,我們對「風化」的態度更加地包容、更加地開放 ? 兩個月前,《天邊一朵雲》和《巴黎初體驗》讓人見證台灣電影檢查尺度有更開放的態度,但是大多數人仍不知此態度仍然是「依片斷片」而未變成一項明確的政策。五月底,「晶晶書庫」因向香港進口裸男寫真集反而被判刑。台灣這個社會到底是什麼樣的社會 ? 台灣執政黨是否有為台灣社會提出改革方針 ?
不知道有多少年,筆者聽聞無數次「台灣社會畢竟是保守的社會,沒必要跟著西方社會的腳步走」這樣的話。突然,在談到社會「風化」、在談到政府的執法政策,民族主義的思維變成無往不利的擋箭牌。誰攻擊過這個擋箭牌 ? 就讓周星星我效法一下唐吉軻德攻擊這爛牌。所謂東方、西方的差別,有的時候只是地理上的差別。講到「風化」觀,筆者觀察似乎在世界各地幾乎都曾經存有處女情結,都不願意在他人面前全裸現身,也都有重男輕女、歧視同性戀等觀念。不知道為什麼,全世界各民族似乎對「風化」觀都曾經有過共同的態度。也就是說,台灣社會想要堅持的一個保守的「風化」觀絕非是中華文化的獨家遺產。而且大多數人常常不知道在華人的歷史裡面,一夫一妻制是在推翻封建王朝之後、在共和國體制下才被制訂為法律,也就是說台灣人活在中華民國的法統政權下、作為華人的一份子而言,一夫一妻制到現在都還沒有滿一百年。在立法的當時,為什麼不說一夫一妻制是西方社會的產物而拒絕它呢 ? 同樣地,西方的共和國體制在中華民族沿用三、四千多年封建王朝的制度之後為什麼會被東方的中國採用 ? 何以我們可以採用西方的議會政治作為台灣的政治運作軌道,卻在「風化」問題上轉化成東方西方文化的對立,而不把開放「風化」觀的呼聲視為是台灣內部公民的民主訴求 ?
「晶晶書庫」「錯」在男同性戀關係引起的「噁心」。筆者直指 : 台灣這個國家仍然把色情刊物、色情光碟定位為「非法」即證明台灣這個國家還不是很民主。要先抓準這立場,才能再談同性戀的刊物。如果是聲援「晶晶書庫」、同性戀而未進一步要求合法化色情刊物、色情光碟,這個「聲援」終究只會是小眼睛小嘴巴。周星星我是站在這出發點聲援「晶晶書庫」,但我要吶喊 : 任何追求台灣民主的公民都應該要站出來聲援「晶晶書庫」,而不是只是同性戀人權團體而已。如果有人認為「晶晶書庫」事件是同性戀人權團體該做的事、覺得這跟自己沒什麼關係,那這些人也還真的是低層次的公民。色情刊物、色情光碟在先進民主國家都是合法的商品,有一定的法規在規範。但也很明顯 : 都是一些勞工農漁民階級、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在當這些色情刊物、色情光碟的消費者。台灣的國家機器只是主觀地認為色情刊物、色情光碟是不雅的文化、是低級的文化商品而採取「禁止」的立法,但是國家機器本身無權決定不雅的文化、低級的文化商品「不能」被流通,而且目前也顯示國家機器在推動高雅文化的作為上是無能的 (毫無成效的)。
因為國家機器由從台灣社會出身的人士控制,所以連「身體」全都被國家機器控制。周星星我曾投給《中國時報》一篇小文章未被刊登,在此簡短重複。即 : 是否在海灘上,一位願意裸露上半身曬太陽的小姐會被台灣的法律控告「妨害風化」? 根據筆者的認知,目前仍是這樣。我先不管大多數女人不敢在沙灘上裸露上半身,但是如果全台灣有那麼個十位、二十位女人如此這樣做,為什麼要被控告「妨害風化」? 難到這一丁點權利沒有任何女人、男人去爭取 ?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今年破天荒第一次有男人全裸抗議台灣執政黨漠視《京都議定書》會被大家討論他們這樣全裸會不會妨害風化。再來,筆者不小心在書店翻了一下某攝影雜誌 (很可能是《攝影天地》),沒想到在一頁印刷精美的黑白人體照片上居然會在女人私處打上馬賽克----是雜誌社自己白目呢,還是為了要適應台灣執政黨新聞局的分級制 ? 就像我曾經讀到的某一句話 :「很可惜在歷史上中國傳統藝術非常非常少處理『裸體』(la nudité)。」所以,即使是在當代台灣的電影,「裸體」仍被視為是女明星的「犧牲」而沒被視為一件平平常常的事,也就間接地讓「裸體」變成是一種宣傳電影的工具。
一旦「裸體」又跟同性戀合併,即使根本不是性行為的照片,也就會更加地被國家機器歇斯底里地控制,當然也就是要判刑、殺雞儆猴。但是,問題將更大,也就是大頭目說的是「法律已經過時」的問題。根據法律,「晶晶書庫」躲不掉罪刑,就像現在某位女人突然在海灘上裸露上半身會被判刑一樣。要救「晶晶書庫」,或是要救未來的《天邊一朵雲》(特別強調是台灣出品的影片),都必須要從大原則下手,即修改法律或釋憲。
有必要的話,必須沿用在歐美常用的串聯方式 : 用網路針對某訴求、某宣言作簽名。有構想的人,有運動活力的人,大家一起來,因為「晶晶書庫」事件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可以引發一股更開放、更包容的文化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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