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4 號,是本部落格創格紀念日。不知不覺已經過了四個整年。
相較於兩週年我所推出的瑪莉詠․寇提亞 (Marion Cotillard) 專題跟梅蘭妮․洛宏 (Mélanie Laurent) 專題、三週年我所推出的十大最優女演員專題,今年我將什麼專題都沒有。
身為一個部落格的格主,或身為一個電影部落格的格主,經營部落格,到底所為何事呢?
很多人寫部落格只是想抒發心情而已;但是周星星我卻把部落格當作是發表個人言論的媒體。尤其,當最狹義的媒體已經不再容許批判的聲音存在──電影評論即是針對影片作出批判(或評論,都是 « critiquer » 這個字)──,部落格變成是能夠再讓批判的聲音再度流竄、流動、互動的媒體,更廣義的媒體。所以可說:媒體發腐,所以部落格萬歲。
經營電影部落格已達四年,格主有何感觸呢?
ㄅ、瘋電影 (cinéphilie) 的基礎在於對電影文化具備很廣泛的認識 (connais-sances)。認得某些影片 (films)、某些導演 (cinéastes)、某些演員 (comédiens) 或某些電影技巧 (techniques cinématographiques),是瘋電影的開始。如果你一點都不想增廣你對電影文化的知識 (connaissances),那麼,你就不會是瘋電影人士 (cinéphile)。
今天,本部落格格主發現到:有客人來了,又走了,而且不會再回來了;這意謂:要嘛是「人——(變成是)—→瘋電影人士」是非常困難的事;要嘛是台灣的瘋電影人士的數量將漸漸達到上限。如果是你不喜歡這個部落格的格主,那就哈哈,本部落格格主也不會喜歡你。
瀏覽部落格又不是在尋找結婚對象──尋找結婚對象常常是在尋找另外一個自己、找跟自己一模一樣個性、思想的人結婚──,那麼,又為什麼要找到一位完全能跟你自己的想法走對盤的部落格格主呢?
話題回到對電影文化的認識。「愈多、愈廣——(會是)—→愈好」,這是本部落格格主對瘋電影文化的信念之一。因為,難以否認,「樂趣」(plaisir),人生的樂趣、或生活的樂趣、情趣,的確是來自我們的認識 (connaître),由認識而產生「佔有/擁有」(posséder) 的快感 (jouissance) ──這種快感彷彿是性愛式的,亦即要讓沒能參與到性愛式的「佔有/擁有」的其他人「生羞愧」(avoir honte),要讓其他人「起嫉妒心」(avoir envie) 想要── « avoir envie » 就已經是『想要』之意──也擁有這種「佔有/擁有」的快感。不想擁有這種「佔有/擁有」的快感,極可能也平行地在性愛上是性冷感。
不過,生產這些知識 (connaissances) 是相當讓人疲倦的,因為,智力的活動只停留在由「認識」(connaître) 到「ㄨㄨ被認識」(être connu) 而已,尚未及於批判或評論。批判或評論才真正構成瘋電影的力量。
ㄆ、批判或評論就是在建構電影文化──如果有『文化』值得被人文資產認可 (être reconnu) 的話,因此也就是真正值得被建構 (être construit) 的話。本部落格格主當然有此野心;有此野心的目的之一,當然也是希望其所建構的建築(隱喻之意)能夠被認可 (être reconnu),被所有的電影文化建構者認可。如果真要好好地進行此工程(隱喻之意),那麼,本部落格格主真的有必要要減少生產那些只能讓人「佔有/擁有」的知識 (connaissances),並戮力生產批判性言說 (discours critique) 才對。
ㄇ、鑑於坎城影展正式競賽單元只會邀請知名電影工作者──製片、導演、編劇、演員──充當評審,又鑑於本部落格格主還不夠阿花到具備以上資格,因此,本部落格格主冀望朝以下目標邁進:有朝一日能夠成為坎城影展「一種注目」單元或其它平行單元的評審。
ㄈ、本部落格格主說:我的ㄅ已經做得很多了;現在就是要多做ㄆ,才能實現ㄇ,然後,才能再朝諾貝爾文學獎邁進。如果生前不能完成的話,願死後也能夢成。
相較於兩週年我所推出的瑪莉詠․寇提亞 (Marion Cotillard) 專題跟梅蘭妮․洛宏 (Mélanie Laurent) 專題、三週年我所推出的十大最優女演員專題,今年我將什麼專題都沒有。
身為一個部落格的格主,或身為一個電影部落格的格主,經營部落格,到底所為何事呢?
很多人寫部落格只是想抒發心情而已;但是周星星我卻把部落格當作是發表個人言論的媒體。尤其,當最狹義的媒體已經不再容許批判的聲音存在──電影評論即是針對影片作出批判(或評論,都是 « critiquer » 這個字)──,部落格變成是能夠再讓批判的聲音再度流竄、流動、互動的媒體,更廣義的媒體。所以可說:媒體發腐,所以部落格萬歲。
經營電影部落格已達四年,格主有何感觸呢?
ㄅ、瘋電影 (cinéphilie) 的基礎在於對電影文化具備很廣泛的認識 (connais-sances)。認得某些影片 (films)、某些導演 (cinéastes)、某些演員 (comédiens) 或某些電影技巧 (techniques cinématographiques),是瘋電影的開始。如果你一點都不想增廣你對電影文化的知識 (connaissances),那麼,你就不會是瘋電影人士 (cinéphile)。
今天,本部落格格主發現到:有客人來了,又走了,而且不會再回來了;這意謂:要嘛是「人——(變成是)—→瘋電影人士」是非常困難的事;要嘛是台灣的瘋電影人士的數量將漸漸達到上限。如果是你不喜歡這個部落格的格主,那就哈哈,本部落格格主也不會喜歡你。
瀏覽部落格又不是在尋找結婚對象──尋找結婚對象常常是在尋找另外一個自己、找跟自己一模一樣個性、思想的人結婚──,那麼,又為什麼要找到一位完全能跟你自己的想法走對盤的部落格格主呢?
話題回到對電影文化的認識。「愈多、愈廣——(會是)—→愈好」,這是本部落格格主對瘋電影文化的信念之一。因為,難以否認,「樂趣」(plaisir),人生的樂趣、或生活的樂趣、情趣,的確是來自我們的認識 (connaître),由認識而產生「佔有/擁有」(posséder) 的快感 (jouissance) ──這種快感彷彿是性愛式的,亦即要讓沒能參與到性愛式的「佔有/擁有」的其他人「生羞愧」(avoir honte),要讓其他人「起嫉妒心」(avoir envie) 想要── « avoir envie » 就已經是『想要』之意──也擁有這種「佔有/擁有」的快感。不想擁有這種「佔有/擁有」的快感,極可能也平行地在性愛上是性冷感。
不過,生產這些知識 (connaissances) 是相當讓人疲倦的,因為,智力的活動只停留在由「認識」(connaître) 到「ㄨㄨ被認識」(être connu) 而已,尚未及於批判或評論。批判或評論才真正構成瘋電影的力量。
ㄆ、批判或評論就是在建構電影文化──如果有『文化』值得被人文資產認可 (être reconnu) 的話,因此也就是真正值得被建構 (être construit) 的話。本部落格格主當然有此野心;有此野心的目的之一,當然也是希望其所建構的建築(隱喻之意)能夠被認可 (être reconnu),被所有的電影文化建構者認可。如果真要好好地進行此工程(隱喻之意),那麼,本部落格格主真的有必要要減少生產那些只能讓人「佔有/擁有」的知識 (connaissances),並戮力生產批判性言說 (discours critique) 才對。
ㄇ、鑑於坎城影展正式競賽單元只會邀請知名電影工作者──製片、導演、編劇、演員──充當評審,又鑑於本部落格格主還不夠阿花到具備以上資格,因此,本部落格格主冀望朝以下目標邁進:有朝一日能夠成為坎城影展「一種注目」單元或其它平行單元的評審。
ㄈ、本部落格格主說:我的ㄅ已經做得很多了;現在就是要多做ㄆ,才能實現ㄇ,然後,才能再朝諾貝爾文學獎邁進。如果生前不能完成的話,願死後也能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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