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影片打分數,曾經,有很多影評人不屑幹這種事。電影評論是要用文筆來評論,不是用星星來評論。我本人依舊記得,當我一九九九年五月終於在書報攤前面翻閱那傳說中的《電影筆記》(CAHIERSDUCINEMA) 時,我發覺排版既不清爽,字體又難看,而且還沒有星星評比。OK,這就是艱深的《電影筆記》,它要你直接去讀它的文章。
可是,不管是在巴黎,還是是在台北,我們已經進到每一個禮拜大概都會有七部到十四部的新片上映的年代,我們實在不知道有哪些片真的不應該錯過。所以,縱使是以艱深著稱的《電影筆記》,它也在二○○○年秋改版後,在最後一頁擺了一張星星評分表。現在,所有人都要在三秒內馬上亮給讀者幾顆星,用以滿足讀者的好奇心。在我們這個年代,趕快讓別人馬上知道這部片該被放在哪一個位置,變成是不得不承受的焦慮感。
我的問題來了:各種評分機制,哪一種比較人性化,或比較有效率,或真正地有效?讓我們來看看以下幾種評分機制。
百分比制
採用百分比制的雜誌,我目前只見過台灣的《壹》週刊。百分比制無疑來自我們台灣的教育制度,自小學至大學,無一不是用百分比制來評分。
一張考卷採用百分比制,是因為在一張考卷裡,勢必是會有不算少的題目。答對幾題給幾分,答錯的不給分,累積分數達到百分之六十,始可算是及格。
但針對電影採用百分比制,無疑是不智。電影可被拆成很多項再被評分的題目嗎?是的話,依舊是一堆迷思。
例如,針對某一部片,要先把它拆成:影片主題、劇本、場面調度、演員表現、攝影、剪接、配樂、布景、服裝、特效……結果是光是技術面就已經把一部片撐到百分之六十及格了。這樣的評分,意義何在呢?試問,美國好萊塢會請一位什麼技術都不懂的高中生來擔任攝影指導跟剪接師,好讓攝影跟剪接的部分的分數零分嗎?於是,我們把及格的標準又往上移動了,可能變成是百分之八十。當百分之八十才是及格的標準時,這個百分比制就已經變成是垃圾。假設《壹》週刊從未給過一部片是九十五分以上,也從未給過一部片是五十五分以下,請問九十五分以上的範圍跟五十五分以下的範圍,它們的存在的意義為何?
另外一個百分比制的迷思是:八十二分跟八十四分的差異為何?差異的確存在呀:八十二跟八十四就是不一樣。我們可以比較兩張筆試考卷,其中一張比另外一張多答對一題,所以八十四跟八十二都是武斷的。但是,把十一部片攤開來,這是八十分、這是八十一分,最遠的那個是九十分;請問這些武斷的十一個階段,能否彼此自明、自己證實其之所以是如此的判準為何?
我本人、我私人對影評打分數的標準的建議是:最好是讓所有的影片其整體呈現出一個小山丘的形狀:極左的大爛片數量偏少、位在低處,中庸之作居大宗、位在高處,然後極右的經典傑作也是少數、位在低處。如果是要用百分比制來達成本人的理想的話,這,絕對不可能:我反對武斷的一百零一個階段。要讓百分比制稍微溫和一點,只能將百分比制改成是十分比制。
十分比制
如果選用百分比制的人辯護說:「在百分比制之下,七十到七十九分是一種等級,八十到八十九分是一種等級……」那麼我本人還是要問:那幹嘛在一種等級中再細分成十種階段?
採用十分比制的媒體不算多(法國網站 Nord-Cinéma、DVDrama、Cinéma-France、加拿大網站 CinémaMontréal 等等都是),在台灣卻是從未見過。不過,根據我本人觀察,採用十分比制的媒體,似乎將十分之七訂為及格的標準。所以,我還是不得不說:那零分到五分的範圍──因為似乎很少有影片被評為低於五分──其存在的意義為何?如果十分比制還是不能糾正百分比制的最嚴重的缺點的話,則,十分比制也是很難說服人說為什麼它一定要把一大塊空白放在自己身上。若大多數的影片都落在六分跟九分之間的話,則必然是有必要砍除零分到五分的範圍。一旦砍除零分到五分的範圍,十分比制也就變成是五分比制;或應該改被稱為是五階段制。
五階段制
五階段制就變成是用星星來顯示了。
如果五階段制是分為從一顆星到五顆星的五個階段,那麼,我們還是挺佩服最爛的片為什麼還是能拿到一顆星的「事情」(這件事)。其實,最實用的方式,就是為了避免滿滿的都是星星,避免看得眼花撩亂,所以五階段制才被分為是從零顆星到四顆星的五個階段。
是否仍有雜誌堅持五顆星制?當然;美國的《滾石》(Rolling Stones) 雜誌依舊是用五顆星制來打樂評的分數。但是讓我們暫時不管《滾石》雜誌;倒是,其「半顆星」的作法引起我本人的興趣。
「半顆星」的考量,絕對是那種「不上不下」的猶豫。出現「半顆星」之後,五階段制是否就意謂變成是十階段制?我個人的看法,不太同意是這樣。我只同意「半顆星」的考量絕對是那種「不上不下」的猶豫。也因此,在視覺上,三顆星跟三顆半星感覺上是差不多的。
我本人之所以不否定《滾石》雜誌的五階段制,是因為《滾石》雜誌有真正地落實五階段制,而不是讓一顆星、兩顆星懸在那邊永遠都不動用到它們。再看看《壹》週刊永遠都沒有片只值四十五分,更可知五階段制有其實際效用跟有其意義。
五階段制可再細分為寬鬆的五階段制跟嚴格的五階段制。
寬鬆的五階段制,適用於應景用的雜誌。也就是說,哪幾部片在近期的五十多部片裡面,可得到四顆星滿分推薦,因此也就是值得花錢進戲院欣賞的影片。這種寬鬆的五階段制,常出現在法國報刊、雜誌下的某些影評人手中;一整個月看下來,似乎都有四到八部片「值得一定要看」;在此制中,也鮮少出現零顆星的評價。
嚴格的五階段制,首推法國的《電視全覽》(Télérama) 週刊。根據我本人的認知,如果《電視全覽》將某一部片評為四顆星的話,意謂該雜誌認定該影片會是電影史上的傑作。這種嚴格程度,是在一整年裡面,《電視全覽》可能只會給十二部片左右四顆星的滿分評價。相對地,大部分的片都集中在一顆星跟兩顆星這兩個領域內;零顆星也不多見。
周星星我身為《電視全覽》的忠實讀者,很自然地習慣於這種嚴格的五階段制。之所以不任意給出滿分四顆星的理由是:ㄅ、要維持住評判機制的嚴格度;ㄆ、要維持住評判機制的可信度;ㄇ、要控制住年度佳片的總數量;ㄈ、要訓練出又快又狠又準的傑作判斷力。以一年生產(評判機制進行生產)十部四顆星的影片為例,一整個十年就會有一百部片被列為「必看」、「傑作」,觀眾要承受的壓力──如果這些觀眾真的瘋電影、想找出經典名片來觀賞的話──也會變得非常大。
而且,我本人強烈建議使用以下的比例:零顆星 10 %,一顆星 40 %,兩顆星 40 %,三顆星 9 %,四顆星 1 %;這樣,五階段制似乎才再斷成是四階段制;因為,階段愈少愈好,才能降低更多的武斷。說八十六分的影片一定是在哪裡勝過八十五分的影片,蹦,能掰得出來的理由,大概也說服不了太多的人。也是為了這同一個理由,我本人絕不採用「半顆星」的考量。
我一開場就說:「這個印象,有的時候可以維持一生,讓人永遠忘都忘不掉。」沒錯:當五階段制斷成是四階段制(幾乎是),我相信,一定會有很多的讀者永遠都會記得周星星我給了《紅氣球》、《瓦力》四顆星(而非兩顆星),或《屋頂上的童年時光》被我本人給了三顆星(而非兩顆星)。我實在很難相信某一部片在今年得了八十七分,二十多年後都還會有人記得這同一部片曾經得過八十七分。
結論
不管是十分比制、五階段制,或各位加不加進「半顆星」的考量,唯一一個目的是大家都公認的:儘速為一部片給出一個在三秒鐘內就能夠懂的評價。之所以追求這目標,是因為我們這個世界已經充滿太多太多的影片,過剩的影片──也許可這麼說。
在當今這個消費社會,消費者能否寫得出其之所以是一顆星或三顆星的理由的文章(電影評論),已經不再是之所以消費這個文化的要務;反而,之所以要消費這個文化的動機,正是消費者藉由這些星星來為他們自己建構認同、從屬(關係)。我想,這就是擁有式消費跟詮釋式消費的不同:擁有式消費就像購買一個香奈兒皮包,這個消費僅只是要告訴其他人該消費者已經擁有了這個高貴的皮包──高貴的意義來自物價以及該品牌;詮釋式消費卻是消費者先進行了擁有式消費之後,才再進行詮釋活動;部落客在網路上撰寫影評即是如此。但是,我在十分比制或五階段制更看到:消費者急於用擁有式消費去佔有那些星星(跑影展),此消費行為在後現代消費社會已漸漸地被石膏模型化,我感覺這是愈來愈詭異的事、也愈來愈喪失批判功能──批判之意,看電影評論的「評論」這一詞,法文是 « critique » ,德文是 « kritik » ,皆源自拉丁文 « criticus » ,評論、評判、批判之意;怪異地是我們的批判力反而拉高不起來。
雖然五階段制是超級速成的評價,自恃清高者當然有權棄之如敝屣。唯,在商品過剩的年代,五階段制有助於先劃分領域──所以五階段制才沒那麼多武斷(領域是大塊的),然後才再供消費者遨翔。吸引住第一眼的目光,成為部落格式寫作、誘惑別人來閱讀、增進孤狗廣告收益等等等等的頭號懸念。簡言之,是「行銷」已內化在事件當中、成為事件本身的一部分。
延伸閱讀:Alfredo 的文章 http://blogoncinema.dyndns.org/plog/post/1/577
可是,不管是在巴黎,還是是在台北,我們已經進到每一個禮拜大概都會有七部到十四部的新片上映的年代,我們實在不知道有哪些片真的不應該錯過。所以,縱使是以艱深著稱的《電影筆記》,它也在二○○○年秋改版後,在最後一頁擺了一張星星評分表。現在,所有人都要在三秒內馬上亮給讀者幾顆星,用以滿足讀者的好奇心。在我們這個年代,趕快讓別人馬上知道這部片該被放在哪一個位置,變成是不得不承受的焦慮感。
我的問題來了:各種評分機制,哪一種比較人性化,或比較有效率,或真正地有效?讓我們來看看以下幾種評分機制。
百分比制
採用百分比制的雜誌,我目前只見過台灣的《壹》週刊。百分比制無疑來自我們台灣的教育制度,自小學至大學,無一不是用百分比制來評分。
一張考卷採用百分比制,是因為在一張考卷裡,勢必是會有不算少的題目。答對幾題給幾分,答錯的不給分,累積分數達到百分之六十,始可算是及格。
但針對電影採用百分比制,無疑是不智。電影可被拆成很多項再被評分的題目嗎?是的話,依舊是一堆迷思。
例如,針對某一部片,要先把它拆成:影片主題、劇本、場面調度、演員表現、攝影、剪接、配樂、布景、服裝、特效……結果是光是技術面就已經把一部片撐到百分之六十及格了。這樣的評分,意義何在呢?試問,美國好萊塢會請一位什麼技術都不懂的高中生來擔任攝影指導跟剪接師,好讓攝影跟剪接的部分的分數零分嗎?於是,我們把及格的標準又往上移動了,可能變成是百分之八十。當百分之八十才是及格的標準時,這個百分比制就已經變成是垃圾。假設《壹》週刊從未給過一部片是九十五分以上,也從未給過一部片是五十五分以下,請問九十五分以上的範圍跟五十五分以下的範圍,它們的存在的意義為何?
另外一個百分比制的迷思是:八十二分跟八十四分的差異為何?差異的確存在呀:八十二跟八十四就是不一樣。我們可以比較兩張筆試考卷,其中一張比另外一張多答對一題,所以八十四跟八十二都是武斷的。但是,把十一部片攤開來,這是八十分、這是八十一分,最遠的那個是九十分;請問這些武斷的十一個階段,能否彼此自明、自己證實其之所以是如此的判準為何?
我本人、我私人對影評打分數的標準的建議是:最好是讓所有的影片其整體呈現出一個小山丘的形狀:極左的大爛片數量偏少、位在低處,中庸之作居大宗、位在高處,然後極右的經典傑作也是少數、位在低處。如果是要用百分比制來達成本人的理想的話,這,絕對不可能:我反對武斷的一百零一個階段。要讓百分比制稍微溫和一點,只能將百分比制改成是十分比制。
十分比制
如果選用百分比制的人辯護說:「在百分比制之下,七十到七十九分是一種等級,八十到八十九分是一種等級……」那麼我本人還是要問:那幹嘛在一種等級中再細分成十種階段?
採用十分比制的媒體不算多(法國網站 Nord-Cinéma、DVDrama、Cinéma-France、加拿大網站 CinémaMontréal 等等都是),在台灣卻是從未見過。不過,根據我本人觀察,採用十分比制的媒體,似乎將十分之七訂為及格的標準。所以,我還是不得不說:那零分到五分的範圍──因為似乎很少有影片被評為低於五分──其存在的意義為何?如果十分比制還是不能糾正百分比制的最嚴重的缺點的話,則,十分比制也是很難說服人說為什麼它一定要把一大塊空白放在自己身上。若大多數的影片都落在六分跟九分之間的話,則必然是有必要砍除零分到五分的範圍。一旦砍除零分到五分的範圍,十分比制也就變成是五分比制;或應該改被稱為是五階段制。
五階段制
五階段制就變成是用星星來顯示了。
如果五階段制是分為從一顆星到五顆星的五個階段,那麼,我們還是挺佩服最爛的片為什麼還是能拿到一顆星的「事情」(這件事)。其實,最實用的方式,就是為了避免滿滿的都是星星,避免看得眼花撩亂,所以五階段制才被分為是從零顆星到四顆星的五個階段。
是否仍有雜誌堅持五顆星制?當然;美國的《滾石》(Rolling Stones) 雜誌依舊是用五顆星制來打樂評的分數。但是讓我們暫時不管《滾石》雜誌;倒是,其「半顆星」的作法引起我本人的興趣。
「半顆星」的考量,絕對是那種「不上不下」的猶豫。出現「半顆星」之後,五階段制是否就意謂變成是十階段制?我個人的看法,不太同意是這樣。我只同意「半顆星」的考量絕對是那種「不上不下」的猶豫。也因此,在視覺上,三顆星跟三顆半星感覺上是差不多的。
我本人之所以不否定《滾石》雜誌的五階段制,是因為《滾石》雜誌有真正地落實五階段制,而不是讓一顆星、兩顆星懸在那邊永遠都不動用到它們。再看看《壹》週刊永遠都沒有片只值四十五分,更可知五階段制有其實際效用跟有其意義。
五階段制可再細分為寬鬆的五階段制跟嚴格的五階段制。
寬鬆的五階段制,適用於應景用的雜誌。也就是說,哪幾部片在近期的五十多部片裡面,可得到四顆星滿分推薦,因此也就是值得花錢進戲院欣賞的影片。這種寬鬆的五階段制,常出現在法國報刊、雜誌下的某些影評人手中;一整個月看下來,似乎都有四到八部片「值得一定要看」;在此制中,也鮮少出現零顆星的評價。
嚴格的五階段制,首推法國的《電視全覽》(Télérama) 週刊。根據我本人的認知,如果《電視全覽》將某一部片評為四顆星的話,意謂該雜誌認定該影片會是電影史上的傑作。這種嚴格程度,是在一整年裡面,《電視全覽》可能只會給十二部片左右四顆星的滿分評價。相對地,大部分的片都集中在一顆星跟兩顆星這兩個領域內;零顆星也不多見。
周星星我身為《電視全覽》的忠實讀者,很自然地習慣於這種嚴格的五階段制。之所以不任意給出滿分四顆星的理由是:ㄅ、要維持住評判機制的嚴格度;ㄆ、要維持住評判機制的可信度;ㄇ、要控制住年度佳片的總數量;ㄈ、要訓練出又快又狠又準的傑作判斷力。以一年生產(評判機制進行生產)十部四顆星的影片為例,一整個十年就會有一百部片被列為「必看」、「傑作」,觀眾要承受的壓力──如果這些觀眾真的瘋電影、想找出經典名片來觀賞的話──也會變得非常大。
而且,我本人強烈建議使用以下的比例:零顆星 10 %,一顆星 40 %,兩顆星 40 %,三顆星 9 %,四顆星 1 %;這樣,五階段制似乎才再斷成是四階段制;因為,階段愈少愈好,才能降低更多的武斷。說八十六分的影片一定是在哪裡勝過八十五分的影片,蹦,能掰得出來的理由,大概也說服不了太多的人。也是為了這同一個理由,我本人絕不採用「半顆星」的考量。
我一開場就說:「這個印象,有的時候可以維持一生,讓人永遠忘都忘不掉。」沒錯:當五階段制斷成是四階段制(幾乎是),我相信,一定會有很多的讀者永遠都會記得周星星我給了《紅氣球》、《瓦力》四顆星(而非兩顆星),或《屋頂上的童年時光》被我本人給了三顆星(而非兩顆星)。我實在很難相信某一部片在今年得了八十七分,二十多年後都還會有人記得這同一部片曾經得過八十七分。
結論
不管是十分比制、五階段制,或各位加不加進「半顆星」的考量,唯一一個目的是大家都公認的:儘速為一部片給出一個在三秒鐘內就能夠懂的評價。之所以追求這目標,是因為我們這個世界已經充滿太多太多的影片,過剩的影片──也許可這麼說。
在當今這個消費社會,消費者能否寫得出其之所以是一顆星或三顆星的理由的文章(電影評論),已經不再是之所以消費這個文化的要務;反而,之所以要消費這個文化的動機,正是消費者藉由這些星星來為他們自己建構認同、從屬(關係)。我想,這就是擁有式消費跟詮釋式消費的不同:擁有式消費就像購買一個香奈兒皮包,這個消費僅只是要告訴其他人該消費者已經擁有了這個高貴的皮包──高貴的意義來自物價以及該品牌;詮釋式消費卻是消費者先進行了擁有式消費之後,才再進行詮釋活動;部落客在網路上撰寫影評即是如此。但是,我在十分比制或五階段制更看到:消費者急於用擁有式消費去佔有那些星星(跑影展),此消費行為在後現代消費社會已漸漸地被石膏模型化,我感覺這是愈來愈詭異的事、也愈來愈喪失批判功能──批判之意,看電影評論的「評論」這一詞,法文是 « critique » ,德文是 « kritik » ,皆源自拉丁文 « criticus » ,評論、評判、批判之意;怪異地是我們的批判力反而拉高不起來。
雖然五階段制是超級速成的評價,自恃清高者當然有權棄之如敝屣。唯,在商品過剩的年代,五階段制有助於先劃分領域──所以五階段制才沒那麼多武斷(領域是大塊的),然後才再供消費者遨翔。吸引住第一眼的目光,成為部落格式寫作、誘惑別人來閱讀、增進孤狗廣告收益等等等等的頭號懸念。簡言之,是「行銷」已內化在事件當中、成為事件本身的一部分。
延伸閱讀:Alfredo 的文章 http://blogoncinema.dyndns.org/plog/post/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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