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星的意見:我完全贊同 MILSTEIN 的看法,只是我沒「輕視」那些高喊「司法正義」、「司法不公」的兩造。我們之所以會採取立場,是因為我們相信某件事;一旦相信某件事,我們一定期待必須要有某一種結果才叫做是正義。
今天的問題是:芸芸大眾到底是什麼貨色,我們根本檢查不出來。喜歡畫一塊大餅的《蘋果日報》今天登說根據民意調查,大約有百分之幾的民眾認為昨天(
不開始針對案件中的細節作分析,就開始空談「有罪」、「無罪」,這才該被批判。
但是,我又發現到,主流媒體如《中國時報》也打高空地批判各人權團體是在「空談『無罪』」,這分明是莫名其妙:各人權團體老早就已經在諸多文章、諸多出版品、諸多網站鉅細靡遺地分析蘇建和案的各種證據,《中國時報》能直接跳過這些事實轉為批判各人權團體是在「空談『無罪』」,這種(這位記者)不用功的態度簡直讓人瞠目結舌。
針對 Milstein 的ㄆ點,我要說:「進步」的概念必須要在有智慧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共產主義垮台之後,全世界除了繼續保持有民族主義的鬥爭之外,最明顯的就是全世界各先進國家更積極地要求「人權」(以及動物權)進步。於是,各國家開始廢除死刑、開始合法化同性戀婚姻、開始合法化安樂死、開始允許同性戀伴侶領養幼童以及國家稅賦優惠、開始針對各國家的新聞自由作出評分(無疆界記者組織)、開始全球性地觀察「虐囚」行為、開始針對虐待動物的行為處以刑責………這些都必須在相對存有智慧的基礎上被認定是「進步」的,否則就會像是那些反對廢除死刑的民眾所認為的「進步國家並非一定要廢除死刑(或廢除死刑並非一定是進步國家)」,這樣子下去其實是沒完沒了,根本就是雞跟鴨在對話。
Milstein 的ㄉ點清楚地說明蘇建和案之關鍵:只要一接觸蘇建和案所有細節,就會覺得我們台灣的法院擺明是雞巴毛。
蘇建和案還要繼續跑,並且就如同周星星我昨天所說的:我們已到了另外一個階段,要繼續奮鬥的事還有很多,要繼續奮鬥的時間還會更長。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認為台灣的蘇建和案已經快要是法國的德雷弗斯案,只是法國的德雷弗斯案牽扯到非常龐大的種族主義(反閃米主義),而台灣的蘇建和案卻是非關藍綠、非關族群(省籍)但卻至關司法正義的世紀大案。我衷心期待在部落格時代的台灣能夠真正為蘇建和案貢獻更多,因為今天我們面臨的是一堆大眾以及一整個年輕人世代對蘇建和案毫無所知。
- Jun 30 Sat 2007 00:00
MILSTEIN 的意見(milste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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