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死刑從中作祟,如果蘇建和等三人最多只被判到無期徒刑,則我們──律師團、法務部長、人權工作者、媒體、讀者(或觀眾)──就不可能會再針對「蘇建和案」求取真相。蘇建和等三人很有可能會是清清白白地坐了冤獄,也不會有人去關心真相到底如何,就像電影《不能沒有你》所要講的主旨。因此,周星星我建議要摒除「死刑從中作祟」的前提,直接探討「陸正案」各項證據。

ㄇ、周星星我個人非常想瞭解「陸正案」的真相,但一個個人是沒有任何實力的。我希望各大媒體應指派最厲害的記者,投入長期的時間調查整個「陸正案」。一旦有更具說服力的調查說明整個「陸正案」(指『邱和順案』)是個 fiasco(天大的錯誤、錯了二十多年的大騙局),我相信會有更多理性的台灣人會對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司法更感悲觀、不敢置信。

ㄈ、為什麼我會在ㄇ項最後說出那樣一句話呢?因為:根據現有的證據跟說法,我相信要推出邱和順等一打人(超過十二位)以上都涉入「陸正案」的推論,會是說服力不足的推論。

陸正案更十一審   陸正父親怒責被告拖延
2009-09-22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纏訟二十二年的學童陸正遭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十一審開庭,被告邱和順及林坤民仍堅持自己無罪;陸正的父親陸晉德對被告律師一再推翻先前證詞表示不滿,也怒責對方延宕訴訟。
陸晉德對於律師花費冗長時間為被告辯解感到憤怒,他表示,準備程序庭應是討論如何讓庭訊快速進行,但律師僅就被告的權益一再重複與先前庭訊相同的內容,「若再這樣下去,別說更十一審,到更二十二審也無法結束!我抗議!」。
邱和順等被告的律師,則於庭中多次向審判長要求合議庭調出相關證據重新比對,此外,律師並要求合議庭依據無罪推定原則,釋放羈押長達二十年的邱和順與十三年的林坤明,並解除他們的出境限制。
對於陸晉德的抗議,法官表示,能體諒他的心情,但法律講求證據,無法單以自白對被告作生死極刑的決定,因此將與合議庭討論後,決定是否重新調閱相關證物重新比對。全案將於 10 16 日再開庭。 邱和順與女友吳淑貞、友人黃運福、林坤明、吳金衡等人,被控於民國七十六年綁架勒贖小學生陸正並撕票。台灣高等法院今年 4 13 日更十審宣判,判邱和順死刑、林坤明 17 年、吳淑貞 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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