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

馬赴江家道歉:江國慶真冤枉
2011-02-02 中國時報 【秦蕙媛/台北報導】

空軍上兵江國慶十五年前遭冤殺案引發社會關注,馬英九總統前天以中華民國總統身分向江國慶及其家屬、社會大眾道歉,昨天更親赴江國慶家,向江媽媽王彩蓮道歉。馬總統說,「我今天來就是告訴全世界,江國慶是清白的、無辜的。」

他承諾一定會還江國慶母親王彩蓮一個公道,除了社會平反之外,循法律程序給他司法平反。

在國防部長高華柱、新北市長朱立倫陪同下,馬總統昨天親赴江家。一進門就先給王彩蓮一個大大的擁抱,代表他的誠意,並為十五年前江國慶的冤殺案,親自向江父及江國慶上香致意,代表政府向江國慶及家屬道歉。王彩蓮不停落淚,站在一旁江國慶的叔叔江支昌對著江國慶的牌位說:「江國慶,馬總統來看你了,跟你上香,有什麼冤情,跟馬總統說,將你的死刑撤銷,不要出門被指指點點。」

馬總統表示,軍中發生這種事情,對人權侵害很大,必須嚴加檢討,他對江家感到抱歉,也對造成社會不安表達歉意,政府必須站出來概括承擔責任、平反。對於江國慶冤死,馬總統感到很不安,「我來江家致上最深的歉意,這種事情以後絕對不會再發生。」尤其江國慶父親江支安痛苦的十幾年,現在除了誠懇認錯,就是協助家屬平反,取得應有賠償。

馬總統強調,他擔任中華民國總統,公開向江家道歉,代表江國慶「真的冤枉了」。過去政府相關人員犯錯的部分,檢察官已經在調查,一定會依法辦理,「不會包庇任何人,勿枉勿縱」。

江支昌不斷問馬總統,「究竟多久才能幫江國慶平反,撤銷死刑判決?」他要求馬總統下令要求法院先撤銷江國慶的判決「愈快愈好」。馬總統說,「我來就代表政府、代表社會的平反」,至於司法平反,正確的時間也指示國防部長高華柱估算,但因是再審案件,會努力把司法程序縮短,盡快辦理。

馬總統保證,全案目前已有明確證據,更審的時間不會太久。他希望王彩蓮放心,「一定會還妳一個公道」,政府發生這種事情非常不好,現在的軍人犯法,最後一審一定會由高等法院判定,不會再發生與江國慶類似的事情。

江國慶案:

蔡英文:馬總統的道歉  有點晚
2011-02-02 中國時報 【陳文信、曾薏蘋/台北報導】

江國慶冤死一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馬英九總統赴昨日江家探視,並向家屬道歉。對此,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政府處理江國慶案是有不對的地方,馬總統身為國家元首,本來就應該代表政府向人民道歉,但馬總統道歉的時間點「有點晚」。

曾受理江家陳情案的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則表示,馬總統願意以三軍統帥的身分,為過去的制度殺人而道歉,這樣的態度值得推崇。不過目前更重要的,應該是立即免除江國慶的死刑、恢復他的軍階,同時平反名譽。

至於江家要求先撤除江國慶的罪名,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認為,馬總統可以要求法務部及國防部,在法律上先處理江國慶遭非法取供及枉法裁判的部分,以還江國慶清白,另案再處理女童命案,兩部分可切割處理。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表示,江國慶一案與死刑存廢是兩回事,不能用極端的軍法案例推翻所有司法的公平性,更不能因為可能會有誤判,而放過一千個罪大惡極的人。

國民黨立委謝國樑也指出,各界最近或許會討論死刑存廢的問題,但是支持者還是支持,反對者還是會反對,江國慶個案不會有太大影響。

江國慶案:

馬:第一步要做的是減少死刑
2011-02-02 中國時報 【林金池、秦蕙媛/綜合報導】

江國慶案讓死刑存廢議題再度受到關注,馬英九總統昨天表示,最近最高法院判處死刑的案件已經減少,死刑存廢在社會上還有許多不同看法,「第一步要做的,是減少死刑的使用」,等社會有共識時再廢除死刑,比較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馬總統一貫立場就是認為,廢除死刑是一項長遠的目標,從減少死刑的執行到廢除死刑,必須逐步推動至社會產生共識為止。馬總統的立場,沒有任何改變。

馬英九總統一日上午到遭冤死士兵江國慶家中,除了向死者上香致歉,並允諾盡快幫江平反。

他強調,政府已從「絕對死刑」改成「相對死刑」,未來將朝「無期徒刑」努力。

二○一○年三月,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為反對死刑、拒絕執行死刑下台,馬總統當時明確指出,廢除死刑是一項長遠的目標,但的確不是目前的主流民意。雖然他不贊成死刑,在法務部長任內還是依法簽下七十多名死刑犯槍決執行令。

馬總統昨天先在江國慶靈前上香後,以不太流利的台語向江母與她小叔表示,他對於本案深感不安,除了道歉政府也會好好檢討,保證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

江國慶叔叔對馬英九激動說,這十四年來大哥(江父)四處奔波陳情到死,甚至拉下鐵門不做生意,還要忍受鄰居對江家「吐口水」。一個人的名譽比生命還重要,希望政府快點給他們撤銷判決、恢復名譽的公文,「我要把這公文貼在家門口,我們家小孩沒這麼壞,是政府冤枉我們!」

他說,政府不斷強調人權,沒有刑求,但江的自白書明明就寫「我沒有做」卻沒人相信,怎麼會從抓起來到處決只花了十一個月。高院發回更審後,但軍法官換湯不換藥,反而「見笑轉生氣」(惱羞成怒),半夜將人偷偷抓去槍殺,也沒聽過共產黨這麼惡劣,家人十多年奔波平反沒有人理,還好有媒體幫忙曝光,才讓社會正視。

江國慶叔叔痛批,到現在陳肇敏等人還不承認,陳為了要升官,凌晨兩點就隨便把人抓去槍殺,無辜冤死一條人命,凶手逍遙法外繼續犯案,又讓三個無辜小孩死掉,現在還說要三審定讞才能確定,希望馬總統務必要給他們一個平反時間點。

隨後馬總統接受採訪時強調,十六年前他擔任法務部長時對死刑就是這個立場,等社會有共識後再停止死刑,政府將概括承受各界的批評指教。

江國
慶案:

還原江案真相  北檢快馬加鞭
2011-02-02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空軍上兵江國慶遭刑求冤判案,馬英九總統一日向江家家屬強調會盡速進行司法平反,還江家一個公道。目前負責偵辦謝姓女童遭性侵命案、江被刑求冤判案的台北地檢署說,檢察官將全力投入、積極偵辦,還原真相。

另外,女童遭性侵命案的承辦檢察官李鴻維,昨天上午首度提訊在押凶嫌許榮洲,追查案件細節。不過,由於家屬委任律師陳益軒出國,另一位蘇姓律師沒有在台北登錄,不能出庭執業,檢方在沒有辯護人在場情形下,只作程序上的人別訊問,就將許還押看守所。

檢方將在農曆年後,再提訊許嫌,並通知律師出庭。

北檢指出,江國慶遭刑求冤判案、女童遭性侵命案,分由主任檢察官許永欽、檢察官李鴻維偵辦。即使農曆春節接近,兩人仍每天與檢察長楊治宇召開專案會議,希望以最快速度釐清真相。

北檢強調,檢方偵辦江國慶遭刑求冤判案,第一步是要先釐清事實,還原真相,之後再追究刑責及涉案對象。日後檢方會在調查報告中完整交代、還原江國慶疑遭刑求的過程與來龍去脈,讓國人充分了解。

據了解,當年反情報隊被納入女童命案專案小組,引發檢方懷疑。因為隸屬政四的反情報隊是負責保防及反情報工作,有調查權的應該是政三監察部門,反情報隊為何如此積極介入調查,檢方將深入查證。

目前檢方除了針對柯仲慶等十四人,有無刑求江國慶進行調查,也會對當年承審江國慶案的軍法官有無涉及枉法裁判罪,展開蒐證。目前是軍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羅正南,當年就是擔任江案初審、覆判的軍法官,檢方也會傳喚他說明當時審理經過。

至於女童遭性侵命案,檢方將密集提訊許嫌並比對跡象,以鞏固案情。雖許嫌智商偏低,律師曾針對許的供述前後不一,質疑許的自白真實性,但檢方認為許未達精神耗弱程度,且詳述犯案細節,檢方會進一步補強相關事證。

江國慶案:

國防部:平反訴訟要六個月
2011-02-02 中國時報 【吳明杰/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和國防部長高華柱昨天代表政府向江國慶母親公開道歉,馬總統並允諾盡速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名譽及協助辦理後續賠償事宜。對此國防部隨後檢討發布聲明表示,軍事檢察署暨軍事法院將盡速辦理,不過平反全案訴訟期程,依法定程序概約要六個月時間。

連日來國防部對江國慶案疏失仍一再閃躲,軍方也不見有高層官員出面公開表達歉意。國防部向江國慶道歉的聲明竟只有一百一十三個字,被外界質疑是無感道歉。軍方不負責任的態度,逼的馬英九總統昨天親自出面,帶著國防部長高華柱向江國慶家屬公開致歉,並表達政府一定會為江國慶平反之意。

在馬總統親自下令後,國防部隨後指出,軍事檢察署已於本月一日上午函請臺北地檢察署提供空軍營區女童命案相關新事證,以為江國慶利益聲請再審。國防部軍事檢察署暨軍事法院將盡速依法定程序辦理,不過全案訴訟期程概約六個月。

江國慶案:

法部:再審還清白  冤獄賠償最快
2011-02-02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天到遭冤殺的空軍士兵江國慶家中致歉,並要求國防部、法務部盡速協助家屬處理平反事宜。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說,已接獲總統指示,將盡速與國防部合作幫助家屬提起再審、聲請冤獄賠償。

對於江國慶遭軍法誤判冤殺,馬總統說會減少死刑執行,等社會有共識後再廢除死刑,是否會對目前四十四名死刑犯的執行死刑政策造成影響,法務部未正面回應。陳守煌強調,法務部對死刑執行的審核,務必做到更審慎周延。

他認為,目前最快速的救濟途徑,是由家屬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再審,讓高等軍事法院重啟審判程序,法官就檢方所提出的新事實、新證據,改判江國慶無罪,撤銷江國慶原本的死刑判決,之後軍事檢察官不提上訴,讓判決定讞。

江國
慶案:

軍方終於低頭  不代表真相大白
2011-02-02 中國時報 【呂昭隆/特稿】

儘管心不甘,情不願,國防部面對江國慶終究還是低頭了。然而,軍方的低頭,不見得代表江案真相就會大白。

遠的不說,最近一個例子,是馬英九總統剛上任時曾為軍中賣官案震怒,親上火線要求撤查。國防部與特偵組查遍過去十年晉升的一千位將官,最後卻雷大雨小。

如果是遠一些的案例,即陳水扁前總統任內為撤查尹清楓命案與軍購弊案,還曾說出不惜動搖國本的重話。當年也是風聲鶴唳,最後一審宣判無罪。軍中採購本就黑幕重重,對法採購更是見不得人,眾所皆知,但在法律上,就是找不出證據。

軍中不管是命案或弊案或買賣官案,只要是軍中積弊多年的舊案,想要水落石出,都有相當的困難性。原因無它,軍中有階級,又是封閉團體,如果做壞事,通常是「集體共犯」,是結構性的犯罪,很難找得到缺口突破。

江國慶案已是十五年前舊案,想要還原當年辦案真相,亦非易事。其實,監委馬以工等人去年查江案時,也曾透過媒體或軍中關係,希望能找到關鍵的「深喉嚨」,道出當年辦案實際內情,但就是遍尋不著。

江案真相,只有當年參與的人最清楚。之所以沒有翻過案,代表這十五年來,所有參與的人口風都很緊,既然撐了這麼久了,連是否刑求的說法都口徑一致,歷任國防部長還有人為之背書。如果聯合專案小組沒有新事證,或找到「吹哨者」,想要還原當年的辦案內情,絕非易事。

馬英九要求撤查賣官案,是前國防部長陳肇敏負責執行。軍中有沒有買賣官情事,陳肇敏軍旅生涯四十年,心裡最清楚,但法律上查不出事證,又能如何?同樣地,政戰與反情報隊調查江案的手段與內情,依軍中當年背景,陳肇敏豈會不知?

馬英九與國防部長高華柱向江國慶家屬致歉,只能代表江案平反,不代表軍方會吐出真相。
 

江國慶案:

欠缺反省的正義觀
2011-02-02 中國時報 【李佳玟】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日前公布一份民調,逾七成受訪者對檢察官與法官辦案抱持質疑態度,不贊成廢除死刑者逼近九成。記者分析,前者與近日之司法貪瀆案與恐龍判決有關,後者導因於治安持續敗壞,人民高度認同死刑。記者卻未說明:為何人民不信任司法,卻又相信法院所做出的死刑判決?經過兒童性侵害判決的爭議,台灣的法官幾乎個個成了「恐龍法官」的嫌疑犯,隨時可能成為輿論撻伐的對象。弔詭的是,一旦判決關乎人命,法官卻又搖身一變成了明鏡高懸的包青天,被媒體輿論善待。但,恐龍判決與死刑判決不都是在同個司法系統所做成的?為什麼台灣社會對於司法有如此選擇性的信賴?

江國慶案讓上述矛盾具體現形。絕大多數的報導與投書都將焦點放在軍法系統的顢頇與草率上,「冤獄難絕,死刑應廢」的主張雖然還是出現,但整體來看只是雜音。這樣的輿論走向並不令人意外,畢竟這個案子是由軍事法院做成,因而不能隨便牽拖說是整體司法體系都有問題。更何況,江國慶之所以可以翻案,不就是因為普通司法體系裡的檢察官鍥而不捨地追查證據?另外,這個案件存在一連串包括刑求等嚴重的程序問題,這些問題透過司法改革已逐漸被禁絕。大眾在心中因而可以畫上好幾道防線,把軍法體系與普通法院體系切割,把過去與現在切割,即便這樣的切割在蘇建和等案件上出現矛盾。蘇案的存在,顯現當代的普通法院不僅會誤判,而且還異常堅持,直到李昌鈺博士提供難以駁斥的反證,法院的立場才出現鬆動。即便如此,大眾還是相信絕大多數的死刑判決沒有問題,死刑的冤案只有在極端例外的情況下才會出現。更重要的是,只要我們循規蹈矩,不至於成為冤案的犧牲者,然而,江家當初也只是把小孩送去當兵,不是嗎?

支持死刑的人在爭辯死刑存在的正當性時,經常不自覺地預設著一個完美的司法體制,彷彿法官都能毫無疑問地辨認出罪大惡極之人,並給予適當與公平的刑罰。即便司法不可能完美,支持死刑的人還是會爭辯,如果司法會誤判就應該將死刑廢除,那麼,無期徒刑也有誤判的可能性,如果因為有誤判的可能性就將刑罰廢除,那叫因噎廢食,譬如我們不會因為小孩長大可能成為殺人犯,就從此不生育。如果把上述觀點轉換成法律術語,誤判跟生小孩一樣,都是現行體制之「可容許的風險」。在進行抽象的辯論時,這類主張具有相當程度的說服力,但適用到具體個案時,就會顯示其殘酷。譬如說,在江國慶幾乎可認定是冤案被害者時,我不知道支持死刑的人是不是能夠一個一個到江家人的面前(請不要把責任推給軍法單位,或是做出死刑判決的法官),堅定地說:「你兒子的生命是我們這個執著於死刑的社會之『可容許的風險』,這千萬的冤獄賠償金(如果聲請得到),請笑納作為貴公子之生命與江家多年羞辱與傷痛的補償?」

上述例子其實已經可以顯示把任何生命當作容許風險的殘酷。若將死刑犯的背景統計納入考慮,更可顯示容許風險判斷的階級性。多數的死刑犯學歷不高、社經地位低下,換言之,可能遭受法院誤判而喪生的人,幾乎都是來自社會底層。這些人經常因為資力不足,在審判階段得不到足夠的法律協助。不僅事實認定有可能出錯,在量刑階段,也經常難以避免法官的偏見。如果把先前關於「容許風險」的主張合併來看,可以懷疑的是,是不是誤判風險一直是由社會底層的人承擔,因而這個社會才會這麼容易地把誤判當作「可容許風險」?誤判之所以被容許,是否認為這樣的風險永遠不會落在循規蹈矩者之自己的身上?多數人不信任法官,卻又堅持死刑具有正當性,是不是從來沒有意識到,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其實顯現出一種欠缺反省的正義觀?

(作者為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江國慶案:

我見我思-體系認錯之艱難
2011-02-02 中國時報 【何榮幸】

作家張娟芬日前又出了本深刻之作《殺戮的艱難》,希望讀者反覆思辨後再決定支持還是反對死刑。江國慶冤案的逆轉,則讓我們再次看見「體系認錯之艱難」,迫使我們重新思索如何面對草菅人命而又不願認錯的共犯結構體系。

去年五月本報獨家報導監察院針對江國慶案提出糾正時,作家袁瓊瓊強調:「如果中華民國沒有死刑,那麼江國慶這時候就可以回家了。」冤死的江國慶雖已無法回家,錯殺江國慶的體系卻必須道歉與實質平反,但連這麼起碼而卑微的正義,江家人至今都還無法獲得。

如果不是「真凶」許榮洲浮現,軍方會不會對江國慶案進行形式道歉,實在大有疑問,這是第一層荒謬。稍有邏輯觀念的人都知道,錯殺江國慶與能否找到真凶是兩件事,只要證明是錯殺,軍方就應該對江國慶案進行實質道歉、賠償與平反,那有等到「真凶」大白才來落實正義的道理。

好不容易露面的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與軍方口徑一致,都要等到此案「司法終審」後才願道歉平反,這是第二層荒謬。當前專案小組提出的新事證已足以證明江國慶被錯殺,為何要等到司法程序走完?光是蘇建和案的法律程序就已走了整整二十年,江國慶的父親等不及兒子平反就已離開人世,難道要讓江母同樣含恨?

正因為當年錯殺體系躲在這兩層似是而非的保護傘下,國防部才會只針對「造成社會關切與紛擾」致歉,而不是針對刑求的反情報隊、營區主官陳肇敏、自白出來當天就宣布破案的李天羽、做出死刑審判的軍法官等「共犯結構」體系草菅人命進行道歉。而江家人與社會各界怎麼可能接受這種毫無悔意的道歉?

事實上,從蘇建和案到江國慶案,司法體系與軍方體系之所以不願認錯,根本原因在於它們一開始就嚴重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只求盡速給社會及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等到發現誤判或錯殺後,則交由「司法終審」以拖待變並集體分擔責任,以致蘇建和案至今還在跟司法程序搏鬥,而江國慶案的司法煎熬可能才正要開始。

人死不能復生,對台灣社會而言,最重要的是錯殺體系真正認錯反省,才能一步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

然而,錯殺體系(無論是軍方或司法體系)的認錯,現實上卻比登天還難。張娟芬的新書封面以荊棘做為象徵,此書再版一次就開出一個花朵;台灣的錯殺體系如果不能從蘇建和案、江國慶案及之前諸多誤判與錯殺案例中得到教訓,荊棘開滿花朵後,下一次錯殺恐怕依然故我。
 

江國
慶案:

馬登門道歉:社會已替江家平反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張祐齊、王光慈/連線報導】

總統馬英九昨天到江國慶母親王彩蓮位於永和區的住處,向江母致歉。馬總統說,「我今天來就是告訴全世界、江國慶是清白的、無辜的。」

馬總統昨天一進門就擁抱江母,江母則不停哭泣,馬則輕拍江母安慰,隨後到江國慶靈前致意。江國慶的叔叔江支昌對著江國慶的牌位說「江國慶,馬總統來看你了,跟你上香,有什麼冤情,跟馬總統說,將你的死刑撤銷,不要出門被指指點點。」

馬總統隨後和江家對談,全程坐在江母身邊,右手緊握江母的雙手,江母則不發一語,由江國慶的叔叔江支昌發言;馬總統表示「我今天來代表政府向妳和家屬與江國慶本人道歉。」他說,政府做錯了,應該徹底檢討,並替家屬平反,他已責成法務部和國防部全力幫助江家。

馬總統說,他以總統身分公開向江家道歉,代表江國慶真的「冤枉了。」將利用法律程序替江國慶平反;對過去政府相關人員犯錯的部分,檢察官已經在調查,希望江母放心,「一定還妳一個公道。」

他提到江父江支安痛苦的十幾年,他認為江父至今仍不能釋懷,因此向江家誠懇認錯,協助家屬平反,取得應有賠償。

江母聲音沙啞,由江支昌發言,江支昌追問馬總統「究竟多久才能幫江國慶平反?」並對於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相當不滿;江支昌向馬總統、高華柱和朱立倫請命,要求馬總統下令要求法院先「撤銷」死刑定讞。

馬總統回應,「我來就代表政府,代表社會的平反。」至於司法的平反,馬總統說,政府會盡快處理,確切時間表由國防部長估算,並保證,已有明確證據,更審的時間不會太久;江支昌則連問十五次「到底要幾年?」要求馬總統給予確切時間表。
2011/02/02 聯合報】

江國慶案:

總統出面  江母:姑且相信一次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針對國防部昨天下午表示,軍事檢察署已函請台北地檢署提供營區女童命案相關新事證,以利聲請江國慶再審,訴訟期約六個月,江國慶母親汪彩蓮表示,姑且相信一次;叔叔江支昌則說,「沒辦法,只有等」,但仍希望恢復名譽一事能「愈快愈好。」

汪彩蓮說,國防部既然已經訂出半年時程表,在媒體見證下「我就姑且相信一次」。
2011/02/02 聯合報】

江國慶案:

施明德:道歉先生快特赦
【聯合報記者曾雅玲、王光慈/台北報導】

馬總統昨天上午赴江家慰問,卻未正面回應江媽媽要求宣告江國慶無罪,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下午寫信要總統別只當「道歉先生」,應立即特赦江國慶。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晚表示,政府會參考施明德先生的意見,總統探望江國慶家人後,已指示法務部與國防部立即會商,邀集法律專家研究包括再審、赦免等各種法律途徑的可能性,希望盡速在法律上平反江國慶的冤屈,協助家屬取得賠償。

施明德認為,江國慶案為「國家殺人」,馬總統不僅因元首身分成為「國家殺手」的法定代表,有責還給江家公道,別讓高官因事過境遷,躲過法律懲罰。
2011/02/02 聯合報】

江國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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