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

社論-踩著江國慶的血升官發財  可惡可恨
2011-02-01 中國時報 【本報訊】

今天是小年夜,家家戶戶都在準備著過年;然而有一個家庭,十五年來都活在永遠無法團圓的痛苦和憤怒中。他們的缺憾與忿恨,來自於一群急切求功、失去基本人性溫暖價值觀的冷血之人。

這個家庭在十五年前失去了最親愛的兒子──當兒子為國家效命服役的時候,國家卻親手殺了他。

一九九六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遭性侵命案,在社會輿論及包括當時的臺北市長陳水扁在內的政治高層「限期破案」的氛圍與壓力下,專案偵辦小組速偵速審,將認定涉案的江國慶在一九九七年執行槍決。二十一歲的江國慶在死亡前留下遺書,提及軍方刑求逼供的過程,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從不相信兒子會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兒子槍決後領屍時,江父寫下「天無公理」,控訴軍方讓兒子冤死。

之後的十四年,不甘兒子枉死的江支安到處奔走為兒申冤,不斷向立法院和監察院陳情。監察院二○一○年年五月對國防部提出糾正,公布調查報告,認定當年軍方非法取供,函請法務部重啟調查。二○一○年六月,還沒來得及看見兒子的沉冤得雪,江支安因病過世了。二○一一年一月底,檢方宣布此案凶手另有其人。

江父多年來懷疑凶手是當年在軍中與江國慶睡上下舖的許榮洲,許榮洲當時因另案被捕,也曾自首犯下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性侵命案,但軍方認為他精神狀況有異,未採信其供詞;其次,江國慶曾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初審時翻供,聲稱是遭到刑求才承認犯案;其三,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軍方依軍法起訴江國慶判以死刑,一九九七年三月,國防部覆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遭刑求為由,撤銷判決發回更審。然而,空軍作戰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法官審理,並在六月判處江國慶死刑,八月十三日,江國慶被執行槍決。

我們試著回想一下,在空軍作戰司令部處理女童命案的過程中,自從鎖定江國慶之後,其實有過好幾次機會可以稍為停下來仔細思索:是不是真的有可能抓錯人了?江國慶是不是真的有可能是被冤枉的?特別是當時參與、執行刑求的反情報總隊人員,心裡難道會不清楚江國慶的自白是怎麼形成的嗎?

為什麼當有人坦言自己是凶手時,軍方不理;一直喊冤說人不是他殺的人,空軍作戰司令部卻無論如何就是要定他的罪呢?為什麼國防部都已要求撤銷判決發回更審,空軍作戰司令部還是堅持要由原來的軍法官審理,然後以最快速度執行槍決,讓一切毫無挽回機會?為什麼?是不是其實空軍作戰司令部也並不關心真相是什麼?不關心到底是誰犯下了這樁令人髮指的案子?他們更關心的是怎樣可以趕快向長官交代,比起人命關天,他們更關心怎樣可以趕快結案領賞。一旦發現錯誤,又擔心刑求逼供等過程被掀開來,會讓人官位不保,因此索性對真相掩面不看、掩耳不聽,企圖隱藏起來,能藏多久就藏多久。

然而,十五年來,難道當年那些參與其中的軍方人員,沒有良心不安的時刻?沒有後悔的時刻嗎?為什麼他們當年可以眼睜睜地看著江國慶冤死而無動於衷?為什麼他們可以十多年來看著江父一再陳情、看著江母不斷流淚而無動於衷?為什麼在江父老病過世時,這一批人仍然可以無動於衷,甚至於,真正的凶手許榮洲在前幾天落網後,當年違法將此案移交反情報總隊主導偵辦並禁閉江國慶的陳肇敏(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還可以對外喊冤,表示當年絕無刑求?為什麼?一條人命難道真的不如幾顆星星嗎?有沒有刑求,有沒有冤情,十五年後,真正的凶手就逮,這批人都還不能承認嗎?

江國慶枉死時,只差五個月就可以退役了,他若未死,如今也不過是三十多歲、青春正盛的年紀,有著大好人生。卻因為一批沒有是非、沒有良心的人,害得他家破人亡,而這些人當年甚至還升了官、發了財;獎金上沾著枉死者的血,官途上是冤屈者的哀嚎,那些被論功行賞的人,怎麼能夠安心過下去?

刑求是不對的,但為了掩蓋這個錯誤,軍方殺了人;殺人是不對的,但為了掩蓋這個罪惡,軍方在真相面前沉默了十五年;十五年,沒有一個人主動出來說清楚、講明白;究竟是什麼樣的系統,讓人可以如此可鄙,如此可惡,如此可恨!
 

江國慶案:

國防部無感道歉  能接受嗎?
2011-02-01 中國時報 【林峰正】

關於江國慶疑遭冤殺乙案,馬總統透過發言人表示,對於此案相當關心與重視。總統認為,江國慶案蒙受的冤屈,顯示政府須堅持改革,讓司法做到毋枉毋縱,不容類似冤案再發生。

再來看看本案禍首國防部的反應,他們在檢方聲押可能真凶許榮洲之後,對外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偵辦結果,但卻又說空軍偵辦之時,曾將許員列為嫌疑人,並採集指紋、掌紋及血液送請刑事局及調查局鑑定比對,因與案發現場所遺跡証不符,且許員事後否認犯罪,方排除許員涉案。

細讀新聞稿的內容可以得出以下結論,意思是檢方目前以案發現場遺留掌紋與許員高度相符為由認許員涉犯此案,但那是檢方的偵辦結果,空軍辦案時早已做過鑑識,排除了許員涉案可能性。國防部根本反對檢方結論,只是禮貌上加以尊重。

隔天,有感於龐大社會壓力,國防部再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八五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造成社會關切與紛擾,國防部深表歉意。看似表達歉意,惟與前一天的新聞稿相同,都堅持若「司法終審」確定為許員所犯,國防部將以負責的態度,本「毋枉毋縱」之原則,追究相關人員刑事及行政責任,並協助江國慶家屬辦理後續賠償事宜。

第二份新聞稿看似表達歉意,以「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但卻對賠償及究責這兩樣重點設下「司法終審」的門檻。大家都很清楚,在法律程序上要將確定判決翻轉,絕非想像中的輕鬆寫意。試舉蘇建和三死囚案為例,三位被告在案發十二年以後的二○○三年由台灣高等法院首次判決三人無罪釋放,直到去年十一月十二日還在同一個高等法院更審宣判無罪;但檢方仍不死心,依舊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被告三人在首次獲判無罪時,眾人皆曰蘇案已獲平反,多年後,仍被迫在司法惡海中奮鬥。

蘇案引發的「社會關切與紛擾」絕不下於江國慶案,且因此案帶動了我國刑事司法的各項改革,但這個案件歷二十年不得解脫,卻是血淋淋呈現在大眾眼前的事實。國防部為賠償究責所設下的「司法終審」門檻,簡直是「巧妙」到愚弄百姓的程度了。

國防部的思考邏輯以為,若沒有抓到另一真凶,縱使知道江國慶是冤枉的,他們也不能做任何事,因此振振有辭。但對法律稍有涉獵的人都知道,一個人的無辜根本不必建立在抓到真凶的前提之上,無辜就是無辜。話雖如此,我們也沒有天真到要國防部立刻改弦更張,不過至少需要積極採取作為。例如,江國慶被認定為殺人凶手除自白以外,還有所謂凶案現場垃圾桶內所遺留染有女童血跡及江國慶精液的衛生紙。姑不論在公共廁所內的垃圾桶有沾染江國慶精液的衛生紙是否即可直接認定江國慶涉案,但十五年前DNA鑑定技術於今視之直可稱為達到「危險級」程度,國防部與承辦此案的檢方是否可以同意,以最新的DNA鑑識技術重為鑑定來斷定衛生紙上的精液是否屬於江國慶的。

至於與案發現場衛生紙比對的檢體,則可由江國慶的父母檢體取代已槍決火化的江國慶。江母依然健在可隨時取樣,江父在去年辭世,但司改會已請專家在其火化前留下檢體,可隨時提供鑑定之用。國防部若真有誠意,當可積極促進重行鑑定。若鑑定結果有利於江國慶,該案只剩江遭刑求取得的自白,無辜應可確認,賠償與究責可速速進行。

最後要向馬總統再進一言,您委由發言人對江案發言若要讓民眾「有感」,當建立在國防部「有感」致歉之上,方法如上述。至於如何指示國防部,當不需讓我們再擔這個心了。

(作者為執業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江國慶案:

馬總統向江國慶及家屬道歉
2011-02-01 中國時報 【秦蕙媛/台北報導】

空軍士兵江國慶疑遭冤判處決,引發社會大眾關注,馬英九總統昨天透過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轉述表示,他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他的家屬道歉。同時,總統也為此事造成的社會不安,向全國人民表達歉意。

昨天傍晚總統府臨時召開記者會,由羅智強針對江國慶案,提出三點說明。羅智強表示,監察院已經針對江國慶案,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所涉違失國防部應深自檢討。國防部雖已向江國慶與其家屬道歉,後續責任追究將依法盡速進行。

羅智強轉述,馬總統對國軍發生此案深感遺憾,他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及其家屬道歉,總統已指示國防部,協助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的名譽,並積極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對於軍中發生此嚴重侵害人權事件造成社會不安,馬總統也要求國防部嚴肅檢討,絕不容許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並為此造成的社會不安,向全民表達歉意。

羅智強強調,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是馬總統最重要的政治理念,他上任以來一直在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工作上持續努力。羅表示,江案發生在十多年前,現在台灣的司法環境與當時已相當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此案更顯示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絕不容許讓無辜者受冤,一定要讓司法勿枉勿縱,做到厲行法治,保障人權。

馬英九總統昨晚在臉書上,對空軍士兵江國慶疑遭冤判處決一事公開道歉,他表示,軍中發生此一案件他深感痛心,已指示國防部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的名譽,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希望能夠撫慰家屬心靈,「尤其是他去年含恨而逝老父的在天之靈。」

江國慶案:

國防部 113 字聲明  坦承疏誤並致歉
2011-02-01 中國時報 【吳明杰/台北報導】

在連日來外界的壓力下,國防部昨天終於對枉死軍法下的江國慶本人及其家屬鄭重表達歉意,並坦承辦案過程「確有疏誤」。不過這則國防部首度向枉死士兵道歉的聲明,卻只有短短一百一十三個字,國防部沒有召開記者會多做說明,也僅由少將軍事發言人虞思祖非正式出面致意,未見有高階的國防部官員代表軍方公開致歉。

國防部前日雖同樣以發布新聞稿方式,對江國慶案深表歉意,不過卻是對此案「造成社會關切與紛擾」致歉,並非向江國慶本人和家屬道歉。

據了解,連馬英九總統對軍方迴避未向當事人致歉的態度,都認為國防部誠意不足,因此軍方昨天才又補發一則針對江國慶及家屬的道歉聲明,同時也罕見將前一日的國防部致歉新聞稿,從官網上撤除。

國防部除以發布致歉聲明方式向江國慶及其家屬致歉外,據了解,目前並沒有安排國防部長或其他足以代表國防部的高階官員,當面向江國慶家屬公開道歉之意,不過軍方強調將會積極協助辦理賠償事宜。

另一方面,儘管國防部已坦承辦案過程「確有疏誤」,但對當年因偵辦江國慶案有功人員的敘獎註銷作業,卻仍堅持須待軍法部門調查當年空軍反情報隊具體違法疏失後,才有依據得以辦理敘獎追回。

國防部在面對外界對軍方處理江國慶案上的質疑,從上周五台中地檢署突然為江國慶翻案後開始,第一時間還絕口不提反情報隊介入並涉刑求非法取供的疏失,甚至還以曾將許榮洲列為嫌疑人,但遭許事後翻供否認等說詞,為國防部卸責。

直到隔日此案引發社會大眾甚至馬英九總統親自關切,國防部才又發布新聞稿表示歉意,不過對象是社會大眾而非江國慶本人,同時因外界質疑反情報隊非法取供的惡行,國防部才聲明嚴禁不具法定身分人員介入刑事偵查,如有違反一律究責嚴辦。

結果拖到第四天,國防部才正式公開坦承辦案過程「確有疏誤」,並向江國慶及其家屬致歉,不過道歉內容卻只有輕描淡寫的短短一百一十三個字,希望藉此就能換取家屬和社會大眾諒解。

江國
慶案:

無感道歉  不見誠意反見推諉
2011-02-01 中國時報 【吳明杰/特稿】

在檢方替枉死的空軍士兵江國慶翻案四天後,察言觀色的國防部,才願意向江國慶及其家屬致歉。只不過一條因軍方違法刑求而遭誤判槍決的年輕性命,以及其家屬十五年來含冤念子的苦痛,國防部以為用一則短短一百一十三字的道歉聲明,就可以換取原諒並撫平創傷,顯見軍方對江國慶案,仍未坦承面對疏失並缺乏深刻檢討。

對於江國慶案的平反,國防部歷任官員最大的迷思,莫過於「這不是我判的,責任為何要我扛?」如果這種軍方思維得以成立,那包括馬英九在內等幾任總統,又何須代表政府為二二八家屬致歉?

江國慶枉死至今已近十五年期間,陸續出現至少三次可望讓江案重新調查、水落石出的機會,軍方不僅毫不在意,就連去年監察院以「過程草率、作法如強盜」的重話痛批軍方,國防部似乎也不痛不癢。雖然事後已為江國慶案提出非常上訴,但其他像是外界最無法原諒的非法取供,或是追回敘獎的動作,離今超過半年,根本未見具體進展。

無論江國慶是否遭誤判,亦或許榮洲才是真正凶嫌,最後結果確實須待司法終審才能下定論。但在此之前,目前至少可以確定的是,當年軍方讓不具司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主導調查,甚至非法逼供,這些事證都已確鑿,而光這些軍方就難以卸責,更應早該向江國慶及其家屬致歉。

十五年來,國防部不僅逃避對江案重新調查讓其平反,連一句公開道歉的話,都還要等三軍統帥關切才願意說出口;而短短一百多字新聞稿看來也是敷衍了事,看不出具體道歉誠意,當然更不見軍方首長出面向家屬致意,為國防部過去犯的錯負責,這樣的道歉不要說無法撫平家屬冤屈,連社會大眾也難以接受。
 

江國慶案:

十五年後 「鐵證」鑑定結果大逆轉  衛生紙有江精液?原來是鼻涕
2011-02-01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十五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性侵命案,軍方以沾有江國慶精液的衛生紙,認定江國慶涉案,並火速槍決,事隔十五年後,檢察總長黃世銘指示檢方重啟調查,重新鑑驗本案證物,赫然發現當年沾染在衛生紙上的東西,根本不是江國慶精液,而是江遺留的鼻涕、唾液之類的「體液」。

涉嫌女童命案的許榮洲已被檢方羈押;由於本案深受國人矚目,檢方為了查明案情細節、並鞏固案情,最快在今天就會提訊許嫌查證。

檢方日前逮捕羈押涉案的許榮洲後,已證明江國慶是遭冤判,輿論抨擊軍方辦案草率,但軍方卻以當年刑事局、調查局鑑定的「科學辦案」作背書,指當年刑事局、調查局鑑定都排除許嫌涉案,並表示軍方當年曾將案發現場的衛生紙,送往刑事局、調查局進行DNA鑑驗,證明衛生紙上遺留江國慶精液,才認定江國慶涉案。

不過,依當年參與女童命案的人員透露,當年衛生紙曾兩度送刑事局鑑定,但都驗不出來。據他了解,DNA鑑定須經過五道程序,刑事局曾到第四道鑑定程序比對不符,軍方因刑事局鑑定時間過久,再請調查局另作鑑定。

檢警專案小組重啟調查後,不但發現許榮洲的半枚掌紋外,還發現十五年前鑑定認定是江國慶遺留精液的衛生紙,鑑定結果也大逆轉,檢警專案小組去年發現所謂留有精液的衛生紙,並沒有「精斑」成分,所以並不是「精液」,充其量只是如鼻涕、口水之類的「體液」。

檢警認為,軍方當年將江國慶的鼻涕、口水誤認是江的精液,導致江誤判、冤死。

此外,據透露,檢方在上周羈押許榮洲後,為了盡快鞏固許嫌供述及釐清案情疑點,避免農曆春節休假打亂既定的偵查步驟,因此檢方最快會在今天提訊許嫌。
 

江國慶案:

刑事局:當年掌紋比對  技術受限
2011-02-01 中國時報 【蕭承訓/台北報導】

江國慶冤案,引發軍檢及刑事局對掌紋鑑驗比對之爭,刑事局昨天表示,經向市警局鑑識中心調閱資料,確認當時軍方曾送許榮洲(誤植為「州」)等一百六十人的指掌紋到刑事局比對,並回覆均未發現相同掌紋,如今比對出相同,可能是當初送的掌紋按捺的特癥點不夠。

刑事局坦承,掌紋比對有其困難性,加上當初一次送來一百六十多人的指掌紋,鑑識人員只會就偵辦單位送件的資料比對,如果發現有按捺不清或特癥點不足,僅會判定未發現相同掌紋,但不會就為何判定說明,也不會要求複驗。

據了解,案發後,軍方鎖定是營區內人員犯案,於是由軍方對營區官兵按捺指紋及掌紋,再送往刑事局鑑驗比對,北市警局表示,當年案件偵辦由軍方主導,也未分工,市刑大偵七隊長僅兩次入營區參加專案會議。

刑事局鑑識人員指出,受限於當年的技術及設備,有時候可能會因所採得的樣本不全或取樣不良,無法比對,而這幾年在鑑識器材及裝備不斷改進之下,可透過一些影像技術輔助,增加比對的能力。例如,此次在比對許榮洲掌紋時,便加強當年從木條上所起獲掌紋的影像紋路,才比對出相同掌紋。

江國慶案:

檢已傳喚當年辦案二十二人
2011-02-01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偵辦江國慶遭刑求冤判案,台北地檢署為還原案發經過,已密集傳喚過江當年的軍中同袍、長官、檢舉江涉案的胡姓中尉等廿二人;檢方現階段先鎖定當年的軍方辦案人員調查,因此短時間內暫不會傳喚前國防部長陳肇敏、李天羽等人。

各界期待檢方追究當年涉嫌刑求江國慶的空軍反情報隊人員刑責,但法界質疑,由於空軍反情報隊並非司法警察,即使刑求也不構成濫權追訴處罰罪,且超過十年追訴期,恐無法追究刑責。

另傳喚當時檢舉江國慶涉案的胡姓中尉,據了解,胡某證稱當初檢舉江國慶涉案,主要是江當時在福利社工作,且女童命案後,發現江神情有異才檢舉。

據了解,檢方目前所掌握的刑求「事證」,只有江國慶伏法前給父親的家書,由於當年「○九一二」專案小組是由軍事檢察官指揮辦案,違規辦案流程及形式已被軍法「合法化」,才導致柯仲慶等迄今堅稱沒有刑求。

江國慶案:

李天羽:不清楚反情報隊刑求
2011-02-01 中國時報 【吳明杰/台北報導】

對於空軍士兵江國慶遭軍法冤判枉死槍下,外界質疑當年的主導偵辦的空軍政戰主任李天羽也有責任。對此作為昨天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對反情報隊當年在偵訊室裡的作為真的不太清楚,也沒去過偵訊室,不過偵辦此案的專案小組有需要,他願意接受約詢。

據監院調查報告指出,當年江國慶案會由政四反情報隊接手,主因台北市刑大及憲調組偵辦在歷經三周偵訊仍無法突破案情,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在八十五年十月二日指示,由空軍總部政四專案小組接辦。

江國慶案:

監委:可追究陳肇敏等人刑責
2011-02-01 中國時報 【鄭閔聲/台北報導】

江國慶疑似遭冤網槍決案,監察院調查後發現,軍方在調查、起訴、審判等環節皆有嚴重疏失,但由於本案發生至今已逾《公務人員懲戒法》的十年追溯時效,監院無法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但監委楊美玲昨天指出,凌辱人犯、枉法裁判,以及濫權起訴等罪行的追溯時限,最高可達十五至廿年,也就是說,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如經調查、審判後確定涉及上述罪行,仍難逃刑事責任。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即便退休公務人員遭判刑確定,已經領取的退休俸無法追回,但楊美玲強調,一旦刑事責任確定,她將要求國防部追回過去授予陳肇敏等人之功勳獎章,「因為這些獎章已經名不副實,繼續留在涉案軍官身上等於是不當得利。」

監委馬以工表示,去年五月提出的糾正案,就曾明確指出,國防部在未查明所有事證的情況下,僅以矛盾百出的江國慶自白書,就草率宣布破案,疏失事證明確。在調查過程中,甚至不必約詢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和政戰主任李天羽,就能看得到空軍辦案疑點重重,江國慶案必須重審的調查結論。

至於陳肇敏聲稱,江國慶下跪是出於自願認罪,並非事先遭到刑求逼迫,監委不願表示個人意見,但認為陳肇敏說辭,顯然與江國慶獄中家書內容天差地遠,社會對此自有公評。

監委沈美真則指出,除了自白書疑點重重,不足以做為定罪證據之外,一年來的調查也發現諸多過去未發現的疑點。例如約詢時曾有一名退役軍官出示一份公文,內容為排除許榮洲涉案的多項理由,這份公文經過層層簽核,但是監委要求調卷時,卻發現軍方的檔案內根本沒有這份文件存在,沈美真至今能不清楚這份公文是怎麼做出來、又是出自於誰的授意。

再者,沈美真多次約詢當年參與調查、審判的檢察官與軍法官,結果卻發現,這些人對於當年發生的案情細節莫衷一是,甚至有人惱羞成怒地對著監委說:「這麼久的事情你還拿來問我,我怎麼可能記得起來?」

江國
慶案:

馬總統道歉  促平反江國慶名譽並賠償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程嘉文、蕭白雪、王文玲/台北報導】

江國慶疑遭錯殺案,馬英九總統昨晚在臉書上表示「深感痛心」,並透過聲明,向江國慶和家屬及全國人民表達歉意;馬總統並要求國防部,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名譽,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宣讀聲明說,馬總統對國軍發生此一案件「深表遺憾」;身為中華民國總統,馬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家屬道歉。監察院已提出糾正,國防部對所涉違失應深自檢討,後續責任追究依法盡速進行。

對軍中發生此嚴重侵害人權的事件,造成社會不安,馬總統也向全國人民表達歉意,並要求國防部嚴肅檢討,「絕不容許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羅智強表示,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是馬總統最重要的政治理念;此案發生在十多年前,但顯示政府仍有需要改革之處,不能容許無辜者受冤,一定要司法勿枉勿縱,厲行法治,保障人權。

國防部昨天也再次致歉,坦承當初處理過程「確有疏誤不當」,造成江國慶和其家屬「無法彌補的憾事」,除深切檢討、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也鄭重向江家人表達最誠摯的歉意,後續將積極協調辦理賠償事宜。

沉默數天後,時任空軍總部政戰主任的李天羽昨天也首度出面表示,自己對當年反情報隊辦案的細節「不太清楚」,也沒去過偵訊室;全案現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他願向專案調查小組說明,但目前尚未接獲約詢訊息。

當年擔任空軍反情報上校參謀官的柯仲慶,昨天也透過律師發表書面聲明,強調所謂非法刑求取供「與事實不符」;後續願意尊重及配合司法機關接受調查,對各項疑點作全盤說明,釐清社會各界疑慮。

江國慶冤死如要恢復名譽,法界人士認為江母可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向軍事法院聲請再審程序改判江無罪,洗雪冤屈,才可適用冤獄賠償法規定,由江家向軍法單位申請最高三千萬賠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el qu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