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一整年,台灣槍決死刑犯的人數達到歷史新低,總共有三人被執行死刑。前一年,二○○三年,共有七人被執行死刑。根據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號《中國時報》的報導,二十世紀最後一年(尾註)一九九九年計有二十四人被執行死刑,○○○計有十七人被執行死刑,○○一計有十人被執行死刑,○○二計有九人被執行死刑,以及○○三年計有七人被執行死刑。

○○四年年底,在「殺人影展」的研討會上,大家除了知道當年度只有三個人被執行死刑之外,也都同時希望來年能締造零個人的歷史紀錄。不過,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二○○五年一月十二號,當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先生在(一月十二號之前)明知即將卸任的情況下仍批准執行王中興死刑(一月十二號在台中監獄刑場被執行槍決)的公文,成為二○○五年被執行死刑的第一人。時間拉長十一個月,原以為二○○五年會成為只有一個人被執行死刑的年份,沒想到打開十二月二十七號的報紙,現任法務部長施茂林先生在日前(十二月二十六號之前)批准執行林盟凱、林信宏兄弟死刑(十二月二十六號被執行槍決)的公文,讓○○五年繼續維持是三個人被執行死刑。

筆者決定找出我的筆記,照抄如下:

一,筆者故意不引述王中興因為什麼罪被判死刑,因為筆者要讓各位知道:不能是因為「殺人償命」他就應該要被判死刑。引這一則新聞,是因為《蘋果日報》把頭版(十二月三十號註:《蘋果日報》一月十四號的頭版)只放這一則新聞,彷彿要昭告全台灣的讀者:今年第一位被槍決的死刑犯已經伏法了,重申仍然有死刑犯被槍決這一回事。

二,這就是筆者說的:台灣仍然是嗜血的社會。必須要看到有罪人死,才能得到最後的安慰。或讓民眾大聲地喊:「死得好!」這頭版的用意不就是這樣嗎?這頭版的用意似乎(除非《蘋果日報》出面表達反面意見)也表示《蘋果日報》反對廢除死刑。迎合民意帶頭喊「去死!」,卻不同時呈現廢死刑的訴求;這是一種很病態的場面調度,反映的是這個病態社會的嗜血心思形態。(照抄完畢)

林盟凱、林信宏兩兄弟是在二○○四年十月二十一號由最高法院判處死刑,正好是周星星我的觀察死刑筆記的第一頁、第一個案例。會讓林盟凱、林信宏兩兄弟在一年兩個月後就被執行死刑的第一個理由必定是林盟凱、林信宏兩兄弟的態度,周星星我再引自《中國時報》○○四年十月二十二號的報導:「林氏兄弟犯罪後毫無悔意。檢警偵訊時,兩人均堅稱:就是要讓林良璟兄弟一起死。直到高雄高分院歷次審判,林盟凱還當庭請求審判長從輕量刑,因為:『林良璟沒有死,我很不甘願,我絕對會再找他們家人報仇。』林信宏也在庭上說:『我應該多刺被害人幾刀,沒有殺死林良璟太可惜了。』」

任何人,如果是在已經存有死刑的社會開始思考廢死刑的事,都會面臨到最大的門檻:罪人是否該被處死以償還他殺人的罪孽?以及罪人是否還有機會再重出社會、再次傷害他人?是的,這門檻很難跨過。周星星我先不在這邊長篇大論,我只先提出我所觀察到的第一個贊成死刑者所提出的支持死刑的最矛盾的理由。在華人社會,「殺人者死」跟「殺人償命」是根深柢固的觀念。一旦以「殺人者死」跟「殺人償命」的觀念來支持死刑,就會面臨到除了殺人這罪行之外的其它罪行該如何判刑的問題。換句話說,「殺人者死」跟「殺人償命」用來應付殺人罪,但贊成死刑者仍然支持其它一些罪行該被判死刑(比如製造跟販賣毒品),所以變成用「殺人者死」跟「殺人償命」的觀念來支持殺人罪的死刑,但是用其它理由,比如「戕害他人健康」來支持製造跟販賣毒品罪的死刑。依贊成死刑者的思考邏輯,其實任何罪行都可以找得到理由判處死刑,例如對背叛婚姻伴侶尋找婚外情的男女判處死刑也將會讓這些男女「永遠不可能再有機會背叛婚姻伴侶」。

如果是從「沒有任何人能夠被判死刑,亦不能被執行死刑」、「國家無權殺人亦無權以殺人這行為作為刑罰」的觀點出發來反對死刑,誠如米歇˙傅柯所說,這是異常複雜且辯論難度相當高的議題。

沒列出林盟凱、林信宏兩兄弟的言論,故意製造打高空的感覺,是可以吸引一些人投入反死刑陣營。但是即使是在已經廢除死刑的歐洲大陸(除了白俄羅斯)如果又再碰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社會案件(殺人、強暴殺人、撕票殺人),支持死刑的民意又會再升高;也就是說,是有不少人會被情緒、情感影響而游移在贊成死刑和反對死刑這兩端。所以,重要的是列出林盟凱、林信宏兩兄弟的言論,如果真的可以認定這就是「敗類」的言論,也還是要堅定地說出:即使是國家,也不能用殺人這行為取走「敗類」的性命。

筆者要跟 Nathanmeme 以及我部落格的客人道個歉,因為原訂年底面世的「全世界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名單必須要拖到來年才能出現。明年的十二月三十號,讓我們再來思考二○○六年台灣的死刑狀況吧。

以下是 IRON 提供的邀請函,照貼如下:

為生命點燈──祈求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邀請函

【活動說明】

四年前,高雄林姓兄弟因殺害鄰居造成一死一重傷,於去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今年耶誕節剛過,週一晚間(12/26)即傳來林姓兄弟被執行的消息。兩兄弟被執行之前,家人亦完全未獲得通知。

○○一年陳定南擔任法務部長時,曾承諾於任內廢除死刑,今年(○○五年)九月國際人權聯盟(FIDH)來台進行死刑調查,陳水扁總統及法務部長施茂林皆同意將逐步廢除死刑。然而,就在年終之際,施茂林部長仍然簽下林姓兄弟的死刑執行令,台灣今年有三位死囚被執行死刑。我們認為,在全面廢除死刑的目標尚未達到時,至少應該盡量不判死刑、讓判決程序透明化,並停止死刑執行。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盧正、江國慶、徐自強……,他們都曾經或正在死亡邊緣掙扎,目前台灣尚有七十餘位待決死囚,我們希望遺憾不再發生,我們期待,台灣可以邁向文明成為沒有死刑的社會。

在各地歡度新年到來之際,我們要為所有的生命祈福:我們期待一個有擔當的司法、一個有人性的社會,我們期待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一個尊重生命的社會。如果你也有同樣的期待,希望您在 12/30 這一天,和我們站在一起。

主辦: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輔仁大學和平對話中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等)

地點:法務部對面台北教育大學側門(重慶南路一段 130 號正對面)

時間:1230(週五)下午4:30~5:30

活動流程:

4h30—4h40 主持人:吳豪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4h40—4h50 所有參與者披上黑紗巾、點蠟燭儀式

4h50—5h10 持蠟燭繞行法務部

5h10—5h30 詩人李敏勇朗讀詩作「死亡記事」、來賓致詞

5h30            活動結束(完)

尾註:二十世紀的最後一年到底是一九九九年還是○○○年?這其實是一個哲學問題(關於『零』以及『虛無』),我記得一九九九年時有好幾位哲學家、數學家討論過這個問題,還曾結集出書。

首先要區分基數跟序數(希望我沒講錯)。就好像所謂的民國元年,它是序數,第一個年,並非是已經滿了十二個月才開始叫元年。所以,民國一百年的元旦,講老實話只是滿九十九個整年而已。歲數是另外一回事,以實歲算,出生六個月的嬰兒就是未滿一歲的嬰兒,因為我們這邊的「一」是基數。

西元元年,跟民國元年意義一樣。如果我舉一八八八年,我們會把它算作是十九世紀,因為我們常常是先看它的「一八」去算出它是十九世紀。按照這習慣,我會傾向認為一九九九年是二十世紀的最後一年而○○○年是二十一世紀的第一年。如果說二十世紀是從一九○一年算起到二○○○年共一百年,那又怎麼解釋所謂的一九八年代是一九八年到一九八九年?可曾有人主張一九八年代是從一九八一年算起一直到一九九年的十二月三十一號?

所以,我們發現到一件有趣的事:第一世紀,如果是從西元元年開始算一直算到西元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號,總共只有九十九年;而從第二世紀開始,每一個世紀都有完整的一百年。會出現這個問題是因為不存在所謂的西元零年,因為「零」這個概念不存在在序數裡。就像排隊的人,有排第一號的人,有排第二號的人,但就是不可能有排第零號的人。

在下的確主張二○○○年是西元二十一世紀的第一年。以上個人淺見供各位參考,希望真正懂哲學或知道如何辯論這個問題的人發表高見。雖然跟死刑的主題無關,但已經走到這地步,就將就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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