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書」這幾個字眼,對我來說非常有吸引力。以前,唸初中的時候,因為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希望能考上建中,因此本來就沒什麼念頭想要看課外書。不過,總不能把在建中唸書的目標訂在希望能考上台大吧,否則豈不是永遠都在應付你自己的人生?為了更充實我自己,我決定應該要好好看看課外書。

剛上高一的第一個月,也就是一九八七年九月,因為根本沒認識到什麼同學,而且也因為就在學校附近租房子住,所以能夠屬於自己的時間非常地多。回想起來當時還真不知自己幸福:下午三點五十分,外面的太陽依舊有些炙烈,建中高一、高二的學生已經可以放學了。這麼早!可當時我並未感覺到這叫做早。走回家,可能才四點十幾分而已,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幹什麼。我呼吸著自己的新生活,其實沒有人管的感覺真令人滿足地棒,活像一杯沁到心的冰汽水。有一本書是我父親送給我看的,叫做《青年的四個大夢》,我滿喜歡翻書的那個感覺。不過,為什麼我覺得那些大夢對我一位年輕人來說那麼遙遠?我真的想要做什麼嗎?

所有新生,在還沒認識你周圍的同學之前,就已經被發了三、四張空白表格要填。興趣?我填了一個只釣過兩次魚的釣魚,釣竿還是去砍竹竿自己做的;志願?做記者,感覺上可以因為跑來跑去認識很多人。不過,我一大堆想法本來就很無厘頭:還在唸初三的時候,我就已經發願要學法文;而動機竟然是因為「魁北克也說法文」。為什麼是魁北克?真的,很無厘頭,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初三時無厘頭地想學法文,建中三年從未再想過學法文這件事,所以我想當記者的志願也是無厘頭地為了想把空格填滿而已。其實,我想當鼓手,但沒有人會認真地想把鼓手當作是職業。

《青年的四個大夢》(台北:遠流出版社),當時我不覺得是爛書,但隨著我愈來愈不是青年我就真的覺得這一類的書很爛。為什麼我們的社會不告訴你說我們應該要有《青年的四個義務》?例如,作為人權公民,作為環保公民,作為文化公民,作為世界公民?是,發展自我實在是比發展社會還來得更實際。

雖然當時的我也只想要發展自我,但那個自我似乎不會是從課業內的成績發展出來。我開始有些囫圇吞棗,在外面的金石堂買書帶回家看,在學校的圖書館借書帶回家看,這個跟那個完全沒有關連,純粹只是因為書名、因為是小說我才選定是這幾本。《反敗為勝:艾科卡自傳》因為是暢銷書、又剛好學校圖書館有這本,看了;《海水正藍》正好是暢銷書,就站在金石堂,看了、但不買(很無聊的書);《大腳哈利》是電影小說,聽過、就買了。沒什麼邏輯、沒有一貫性,反正就是想塞塞一些課外書。

上數學課很無聊,我就看《大腳哈利》;上地理課很無聊,我就看《反敗為勝》。其他同學有沒有在聽課,你不會在乎他們,他們也不會在乎你,有的時候課堂上就是一直有個嗡嗡聲持續到下課,因為大家七嘴八舌、但又不至於影響到老師的教學。最好玩的永遠是當課堂上有點安靜的時候,突然冒出某一位同學講話特別大聲:因為他戴著耳機,突然他就冒出一句音量偏高的話。然後某一個區塊就會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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