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這樣的有趣的說法,今天我三十八歲半了。的確,又一個半年過去了。

兩年前,剛好是六二一音樂節前後,我正在翻譯一篇介紹克勞德˙李維-史陀 (Claude Lévi-Strauss) 的很棒的文章。今天,「三十八歲半」的這一天,我在翻譯賈克˙德希達 (Jacques Derrida) 的一篇短文──卻花了我很多的時間。老實說,在三十八歲半之時說我要投身哲學研究,實在是太晚了;尤其是看到賈克˙德希達在三十八歲半之際就已經精通德文、英文(跟想當然的法文)跟浩瀚的哲學史著作,任何一篇文章拆解開來都是數不盡的典故。這讓我想起──我在坐馬桶的時候想到的──我的某一篇慘死、未出胎的文章〈哲學家的養成〉,大致講到:

ㄅ、除非你終生立志研究中國哲學,否則只看得懂中文根本沒法研究西洋哲學;

ㄆ、除非你終生都不想碰當代哲學,否則只看得懂英文這個外文根本沒法摸得透法國哲學跟德國哲學;

ㄇ、以法國人為例,法國人看笛卡兒 (Descartes) 當然沒問題,看斯賓諾莎 (Spinoza)、霍布斯 (Hobbes)、康德 (Kant) 也都因為早就有法文譯版而沒問題。中文讀者就是敗在這個地方:有中文譯版的康德依舊讓人看不懂那個中文,更不用說有一大堆哲學經典著作根本沒有中文譯版;

ㄈ、所以中華民族的子民要研究西洋哲學時,既要先花時間攻讀外文(最好要有法文跟德文),再又要花時間搞懂文法、句意、哲理。難怪幾乎罕見能獨樹一格的台灣的或中國的哲學家,因為都花太多時間在搞懂西洋哲學家的著作。

三十八歲半,只能選擇性地挑幾篇有意思的文章,看能不能啟發我對文藝創作理論的循序漸進的批判。

二十年前,當我們在選擇大學科系的時候,班上沒有任何一人是立志要唸哲學系的;我也並非例外。但是,十八年前,也就是當我還是大二下的學生時,我卻驚人地發現自己其實很喜歡哲學,於是就真的跑去哲學系申請登記輔系。雖然我記憶最深刻的上課時刻其實是夏日炎炎正好眠的打瞌睡時刻──上形上學打瞌睡最嚴重,但我應該能很驕傲地說我到現在都還沒有放棄閱讀哲學,而且興趣與日俱增。但我必須深刻地說出一句二十年前我說不出來的真理:是因為樂於看懂法文,才更樂於看懂哲學。

我一開始不知道我為什麼著迷於賈克˙德希達的哲學;但或許是只要他不談胡塞爾 (Husserl)、海德格 (Heidegger),或宛如天書的艾曼紐埃耳˙勒維納斯 (Emmanuel Levinas),其它的主題都令人著迷。談寫作、談米歇˙傅柯 (Michel Foucault),無一不是經典之作。

周星星我三十八歲半,目前對暴力美學、情慾現象或純粹的翻譯工作──一邊翻譯可一邊閱讀──感興趣。但是我的三十八歲半跟德希達的三十八歲半比,愚等實在遜色千百倍。我只能再遙想一遍:十年後我四十八歲半,又會是什麼光景呢?尤其是:十年後必定是「後馬英九」的政治年代,十年後又會有什麼不滿──例如死刑還沒被廢除──能夠讓一位將近五十歲的人憤怒、繼續批判呢?二十年前我對 CacophonyMetallica 的狂熱為什麼逐漸消失、不再有激情呢?

「十年後、二十年前」(Ten Years After, il y a 20 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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